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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论中国封建土地国有制(2)

http://www.newdu.com 2017-08-28 《思想战线》 李埏 参加讨论

二、土地国有制与商品经济的关系
    上述问题的答案可能有多种,但我认为,最主要的是商品经济与自然经济二者的作用及其影响;二者中又以商品经济为主导。下面略作论述。
    自然经济和商品经济是两种相对立的经济形式。自然经济是自给自足的经济形式,是适应生产水平低下和社会分工不发达的状况而形成的。商品经济是直接以交换为目的,以社会分工为基础的经济形式。它包括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9〕这两种经济形式, 从历史发展的全过程看,自然经济是逐渐减退,以至消失;商品经济则是逐渐进展,以至统治整个社会。但是在历史发展的各阶段中,这种趋势却不是一往直前的。二者有时是此进彼退,有时是彼盛此衰。经济曲线经过多次升降,最后乃呈现自然经济消失,商品经济全面统治的局面。统观我国古代的经济发展正是这样,虽然直到近代,它尚未达到它的终点。
    《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指出:郑州出土的商代前期(即盘庚迁都以前)遗存中有青铜器、陶器、骨器,以及铸铜和制陶的作坊。“陶器和骨器的使用范围要广泛得多,一般平民都需使用。制陶作坊以泥质的盆、甑类器为主,制骨遗址中主要是镞、簪一类产品,这些产品可能具有商品生产的性质。”〔10〕这一推断是正确的。据此,可以说,商代前期已有商品经济了。当然,这样的商品经济还很幼稚。商品的种类很少,说明供求范围不大。这些商品又都是耐用品,消耗数量有限。这种状况直到西周犹然。《诗》三百篇中提到商品交换的只有“氓之蚩蚩,抱布贸丝”〔11〕一语,可见一斑。
    但是,到了东周,时势豹变。“在历史上起过革命作用的各种原料中最后的和最重要的一种原料”--铁,被发现而且被冶炼出来了。这就开启了中国的“铁犁和铁斧的时代”。铁犁和铁斧披荆斩棘,深耕易耨,大大提高了农业生产力。手工业和农业的分工--第二次大分工--虽然早已开始,但是,只是到了此时才大为加深加广。二者间日益频繁的交换驯致引发第三次大分工,“创造了一个不事生产而只从事交换的阶级--商人”和“一种整个社会都要向它屈膝的普遍力量”〔12〕--金属货币。商品经济遭逢它有史以来的最佳时节,它的代表人物第一次垂名青史。
    商品经济是进取的。它冲击旧制度,为自己开辟道路。古代世界,农业是决定性的生产部门,〔13〕土地是最宝贵的生产资料。因此,古老的井田制不能不受到冲击。静止的土地所有权开始运动了。土地私有制成长起来并日益侵蚀国有土地。土地国有制再不能继续维持它全面统治的传统了。
    商品经济是怎样破坏土地国有制的?它以商品交换的方式把人们越来越多地卷入市场关系之中,扩大了贫富差别,发展了私有经济。这是铁犁和铁斧的时代,井田畎亩中的农人们纷纷“以粟易械器”,刀、布之类的工具成为人人愿意接受的商品。于是刀、布成了“商品的商品”,具有“可以任意变为任何随心所欲的东西的魔法手段”。这就是我国最早的金属货币即铸币。战国后期,刀币变得越来越小,好象是我们今天的儿童玩具。这说明交易的迅速发展,令货币越来越符号化(当然,刀、布铸造者减重以谋利也是一个原因,但只是次要的原因),随着货币流通,商人资本和高利贷也日益繁荣起来。这二者,一向受人诟病,但正如马克思所指出的,它们在历史上也曾起过革命的作用。因为对于摧毁旧制度它与有力焉。在这种状况下,有权有势的封君们鲸吞国有土地,一般的富有者和暴发的商贾们则蚕食国有土地。国有土地逐渐转化为私有土地。土地国有制削弱了;土地私有制发展了。
    但是,这两种土地所有制的消长之间是存在矛盾和斗争的。农人们不到山穷水尽是不肯失去他占有的小块土地的。封建国家也不愿意减少它耕战所资的土地和人手。“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14〕农人们被迫抛弃土地,离乡流亡,对统治者也是大不利的。因此,当战国时期农村公社解体,井田制废弃的过程中,统治者便把国有土地原来由村社分配使用的传统改为由官府授田的新制,还设立代表朝廷直接管理国有土地的郡县。但是这并不能止绝土地私有制向国有土地的胜利进军。秦及汉初对商品经济采行放任政策。富商巨贾之流更为活跃。伟大的良史司马迁在《史记》里特为其代表人物立传,名之曰《货殖列传》。传中最早的货殖者为陶朱与子贡,时值春秋季年(公元五世纪末叶);最后止于汉武帝时。前后覆盖的年代共约三百年。这是中国古代商品经济发展的第一个高峰,也是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土地国有制和土地私有制矛盾斗争的第一次激化。汉文帝前十二年,目光如炬的“智囊”晁错上了一封著名的奏疏--《贵粟疏》,强调指出农夫的苦况和各项苛重的负担。农夫不得已时只好半价出卖自己的粮食,没有粮食则只得借高利贷。“于是有卖田宅、鬻子孙,以偿债者矣。……此商人所以兼并农人,农人所以流亡者也。”晁错为什么特别提出“商人”?因为商人是当时最大量货币的持有者,是最强有力的土地购买者和高利贷者。可以说他是商品经济的化身,从他的活动可以看出商品经济的动向。晁错对他的描述并不夸张,大致反映了当时的实际情况。但似乎并未引起汉文帝的深切同感。到汉武帝时,问题更严重了。《汉书·食货志》说:武帝以勤远略,“县官大空。而富商大贾或滞财役贫,转毂百数,废居居邑。封君皆低首仰给焉。冶铸鬻盐,财或累万金,而不佐公家之急,黎民重困。”于是,一场严重的斗争展开了。
    武帝是一个铁腕人物。他从商人阶级中选拔出一批杰出人物为他理财,与商人争利。马克思说过:“一个统治阶级越能把被统治阶级中的最杰出的人物吸收进来,它的统治就越巩固,越险恶。”〔15〕武帝用郑当时之言,重用洛阳贾人子桑弘羊、齐之大鬻盐东郭咸阳、南阳大冶孔仅。“三人言利事析秋豪”,先后为大农令丞,领盐铁事;收铸铁煮盐归国有,禁私营。又“除故盐铁家富者为吏,吏益多贾人矣”。接着颁布算缗令,命杨可主持告缗。“杨可告缗遍天下,中家以上大抵皆遇告。……得民财物以亿计,奴婢以千万数,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余顷,宅亦如之。于是商贾中家以上大率破。”〔16〕商人阶级受到极为沉重的打击,他们丧失了已被他们私有的土地。这些土地转化为国有土地。土地国有制又重振了。贺昌群先生指出:“缗钱令没收的中家以上富商大贾、地主豪强的土地,……都大批地陆续入于天子之手,而称为‘公田’。……公田既为封建国家所有,所以又称‘官田’。”又说:“公田、官田、草田这些名称,在武帝以前是没有的,亦不见以公田假贷贫民的记载,这说明武帝以前汉天子直接掌握的土地很少。……”〔17〕其所以少,我以为就是三百年来商品经济的发展使得商人阶级侵蚀国有土地的结果。但经过这场斗争,商品经济发展的势头被遏止了;土地国有制在一定程度上被强化。这说明:商品经济尚未具有不可摇撼的地位;年轻的商人阶级还很幼弱。
    封建土地国有制是建立在自然经济的基础之上的。汉武帝虽然能以雷霆万钧之力打击商品经济,但只能遏止它的发展势头,却不能消灭它。到东汉末年,爆发了规模空前的黄巾大起义,继之是军阀们长时间的鏖战。中原的社会经济遭到深重破坏。农民们四出逃亡,土地荒芜,无人耕种。在这种状况下,怎样使生产者和生产资料结合起来,成了急迫的问题。曹操的办法是,“屯田”。这办法实非新创,乃是前代授田制的改订和大规模运用,纯属土地国有制。
    在这期间,商品经济衰竭到了几乎止绝的程度。即使在伊壁鸠鲁的空隙里也很难邂逅到一个商人。《南史·孔琳之传》说:到魏明帝太和元年(公元227年)之际,“钱废谷用,四十年矣。 ”这是自流通刀布铸币以来所未曾有过的现象。更不幸的是短暂的西晋统一尚未恢复社会元气,却又遭到另一场严重的破坏。这样,商品经济自然只能仍停顿于经济曲线的低谷中。广大农民企求稳定地占有小块土地,过一种仅能糊口的自然经济生活而不可得。伟大的诗人陶渊明反映了农民的愿望,写下脍炙人口的《桃花源记》这一不朽名作。然而那样美妙的境界只可能存在于诗人的幻想中。现实的情况仍然是,若不堕入世族庄园中为奴婢、为部曲、为佃户,那就只能在无主荒地上过一种朝不保夕的生涯。锐意改革的北魏孝文帝采行均田制。这一制度远祧井田制,近继屯田制,但更加完备,更能适应当时的实际状况(至少是北方的状况)。因此,后来虽屡有起伏,却一直延续到唐代中叶。唐代中叶,以茶叶等经济作物为资源的商业贸易异军突起,不唯占领了内地的市场,而且远及塞外和周边地区。于是,商品经济迎来了它的第二个高峰。
    这个高峰比之第一个高峰是更高更大的。第一个高峰的大宗商品是盐铁,其次是酒酤。盐铁,甚至酒酤,其主要消费者是农民,但却不是农民所能生产的。它产地一定,生产集中,非冶铁家、煮盐家不能办。这就使汉武帝桑弘羊辈能够把生产和销售夺取过来加以垄断。茶叶等经济作物的生产与此不同。它象蚕桑一样,是由一家一户的小农生产,由小商小贩收购,再由富商巨贾集中而运销各地。这个产销过程使统治者难于垄断。唐宋君臣对于垄断,非不为也,是不能也。他们主要采取的措施是插手这类商品的流通过程,分割商人的利润。由唐至宋所形成的钞引之制便是这种措施的体现。这些措施当然不利于商品经济的发展,但也不能阻止其发展。商品经济发展的趋势已不可逆转了。
    唐代商品经济的发展自然不能不冲击旧制度。它加剧农村的贫富分化,使穷者离乡背井,成为“逃户”,而富者以及有特权的贵族官僚则乘机掠夺土地。早在武则天时,问题已引起朝廷的关注。武则天曾命宇文融“括田括户”,所获为数颇不少,但不能止绝。到唐代中叶,“客户”已经遍布各州。杨炎相德宗,行两税法,索性承认现实,宣布“户无主客,以现居为簿”。而且不再“以人丁为本”,而是“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这就敲响了均田、租庸调等旧制的丧钟。宋初君臣还制“均田图”,意欲复行均田制,结果当然是徒劳画饼而已。《宋史》称:宋“田制不立”,“不抑兼并”。这是事实。那么应如何评介这种事实呢?我认为这是古代社会的一大进步,是土地私有制发展的必然结果。很显然,唐代以前,土地所有权的运动是呆滞的;唐代以后则活泼起来了。辛稼轩词有“千年田换八百主”之句。〔18〕这是谚语,但若弃其夸张,则确是宋代土地所有权运动的写照。在这种情况下,土地国有制的日益式微是不可避免了。明初,曾大规模实行卫所屯田,可是为时不久便私有化,可以说那是土地国有制的回光返照。后来北方边陲一带的屯田竟有所谓“商屯”,可见商品经济已渗入全属国有的土地上。土地国有制已近尾声了。
    由以上所述可见,我们要叙述封建土地国有制的历史,若不留意商品经济和自然经济二者消长关系是不能阐明土地国有制的兴衰原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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