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什米尔是次大陆最大的土邦,分查谟和克什米尔两部分。土邦王公和查谟的大多数居民是印度教徒,而克什米尔谷地93%的居民是穆斯林;穆斯林在整个土邦人口中占78%,印度教徒只占20%。[15] (p85)王公虽然是印度教徒,却并没有亲国大党的倾向,非常不喜欢尼赫鲁和甘地,这大概与1946年的谢赫·阿卜杜拉案件有关。1947年6月,克什米尔准备宣布独立,尼赫鲁和甘地坚持要去克什米尔。他们在这个时候去访问,只会招致王公怀疑、使局面更加复杂化。因此,蒙巴顿一方面指示驻扎官一定要尽一切努力保证海德拉巴和克什米尔两个土邦的统治者在总督访问他们之前不要公开宣布他们将独立、不加入任何自治领[10] (p199),另一方面,尽可能劝说尼赫鲁和甘地不要去克什米尔,以免激起反对。尽管总督成功地使尼赫鲁放弃了去克什米尔的念头,却没有办法阻止甘地。蒙巴顿只好要甘地保证不发表不利于局势的演讲,并于7月29日致电克什米尔的驻扎官,告诉他甘地将乘30日晚的火车离开德里,31日到拉瓦尔品第,8月1日下午乘车到克什米尔的斯利纳加,要求驻扎官密切控制甘地之行,以免引起更严重的问题,并要求他每天都报告有关甘地访问的情况。[11] (p405)甘地到克什米尔后总算信守诺言,甚至在祈祷后也没有像往常那样发表演讲,只在回德里途中到拉瓦尔品第时才发表了一个没有不良影响的声明。总督及其手下的人总算化解了一场可能发生的危机。 特拉凡科尔也是一个比较大的土邦,其人口在1921年就达到500多万。[14] (p8)7月6日,特拉凡科尔迪万艾亚尔发电报给首相艾德礼和印度事务大臣利斯托维尔,并将这份电报发表在《每日电讯》上:“我希望代表令人尊敬的、南亚最有学识并得到土邦公众支持的特拉凡科尔尼扎姆强调,特拉凡科尔不能被迫加入这样一个自治领(指印度)--其领袖在这个世界历史的关键时刻与苏维埃共和国建立外交关系。”[11] (p153~154)尼扎姆宣布特拉凡科尔将于8月15日独立。[11] (p151)艾德礼和利斯托维尔立即回电劝道:“我们希望所有各邦都在英联邦内的一个或另一个自治领内找到自己适当的地位。我们认识到,各邦可能需要一些时间作出自己的决定,我们希望不要过早地作出不可挽回的、置身其外的决定。”[11] (p155)在7月14日印度缅甸委员会会议上,利斯托维尔表明:我们都同意,我们应该鼓励各邦与一个或另一个新的印度自治领建立一种联邦或条约关系。目前,我们应该拒绝对任何印度土邦独立于新自治领之外的决定作出判断。[11] (p151~153)对于英国来说,特拉凡科尔的情况还有特殊之处,因为它是独居石的著名产地。独居石含有钍,而钍可能成为与铀同样重要的核材料。此时,英国正在加紧研制核武器,因此,有人从英国研制核武器需要的角度主张鼓励特拉凡科尔独立。7月17日,上院就《印度独立法案》进行辩论时,总检察长肖克罗斯说,无论从法律上还是实际上,特拉凡科尔自1947年8月15日开始都将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但它可以尽最大的努力在电力供应、全国性公路、铁路、海上和空中通讯、邮政、电报、电话、无线通讯、护照、移民、移动、居住的权利等方面与印度其他地区合作。从国防方面来看,特拉凡科尔有自己的军队和后备武装警察。特拉凡科尔不是任何其他自治领的附属邦。[11] (p203)在1947年7月18日印度缅甸委员会会议上,供应大臣威尔莫特认为:“在我看来,特拉凡科尔保持政治和经济上的独立对英国将是有利的,至少目前是如此。但是,我承认,从更宏观的政策考虑,英王陛下政府不能积极地鼓励这一点。”[11] (p232) 7月14日,V. p. 梅农致信艾亚尔,总结了关于土邦的主要观点:强调特拉凡科尔土邦并入印度不仅对特拉凡科尔而且对英属印度都有利,提到英属印度和土邦所面临的1939年以来不断增强的共产主义威胁;如果土邦加入,它们就自动在自治领立法会议中获得代表权。[11] (p275)7月22日,蒙巴顿在给特拉凡科尔尼扎姆的信中表示,只要尼扎姆在国防、外交和交通事务方面作出让步,他将尽力帮忙协调与英属印度的关系。[11] (p298~299)在7月22日的会见中,特拉凡科尔的尼扎姆问蒙巴顿,如果印度选择脱离英联邦,那么,特拉凡科尔是否有权脱离印度、英王陛下政府是否允许它留在英联邦内?蒙巴顿回答说,英王陛下政府决不会让它在自治领基础上加入英联邦,因为他们不希望印度巴尔干化。[11] (p337)蒙巴顿还认为,如果他们能使海德拉巴和特拉凡科尔加入印度自治领,那么其他土邦也可能加入。如果它们拒绝加入,那么,相当多的土邦如迈索尔、博帕尔和多普尔可能保持独立。因此,总督尽力做这三个土邦代表的工作,以使他们加入印度自治领。 对于土邦作出加入新自治领决定起了非常重要作用的是7月25日蒙巴顿主持召开的、有土邦统治者和代表参加的新闻公报发布会。他在会上发表演讲说:“我面临着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怎样将权力移交给英属印度,二是怎样以一种各方公认、公平而恰当的方式将印度土邦放置到这种场景来。……我不得不谈论一下分治的机制问题--一个违背我个人主观愿望的方案。”“现在《印度独立法》解除了土邦对英王的所有义务。土邦拥有了完全的自由--无论在技术上还是法律上,它们都是独立的。”但是,在多大程度上享有独立是最有利于土邦的呢?蒙巴顿指出:在通过英国与英属印度交往的联结消失后,如果没有什么东西取代这种联结,那么就会出现混乱。遭受损害的首先是土邦,虽然土邦越大,它受的损害会越小,也需要更长时间才能感受得到,但是,即使最大的土邦也会受到与任何小土邦一样的损害。因此,在印度和巴基斯坦同时建立起土邦部,以便与土邦进行直接的接触。任何土邦的统治者都会认识到,国防、外交和交通事务不是一个土邦所能处理的。因此,对于土邦最有利的做法是在8月15日之前加入自治领。“整个国家都正在经历一个关键的时期。我并不要求任何土邦作出有关内部自治或独立的不可忍受的牺牲。我的计划给你们以自己可以利用的切合实际的独立而摆脱自己无法管理的事务。”[11] (p347~352)随后,蒙巴顿又先后写信给多普尔的拉纳王公、印多尔王公、博帕尔纳瓦布等土邦统治者,希望他们尽快加入自治领。这一次会议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很多王公在会议结束后,都作出了加入印度自治领的决定。特拉凡科尔尼扎姆在7月30日回信给蒙巴顿,也表示愿意加入印度联邦。[11] (p414) 在蒙巴顿和土邦部长帕特尔、梅农等的努力下,大多数土邦都与印度自治领签订了《加入协定》,将国防、外交和交通三项权力出让给印度联邦政府,其余所有事务仍由土邦政府掌管,中央不干预。只有海德拉巴、克什米尔、朱纳格特、焦特普尔、博帕尔和印多尔以及另外五个土邦还犹豫不决。特拉凡科尔、焦特普尔、博帕尔和印多尔迫于印度的压力,在8月15日前加入了印度。潘迪认为,梅农-帕特尔-蒙巴顿工作队在不到三周的时间内成功地使将近500多个土邦合并到自治领中,这也许是他们的最大成就。[16] (p207~208) 愿意加入巴基斯坦自治领的土邦只有俾路支斯坦的土邦巴哈瓦尔布尔、吉德拉尔、迪尔、斯瓦特和海尔布尔。巴基斯坦自治领政府与它们分别签订了条约。[11] (p338) 从上述几个方面来看,工党政府的土邦政策前后基本上是一致的,即:反对印度土邦在英属印度移交权力后保持独立地位;强调土邦要加入印度继承政府;如果印巴分治,土邦必须在印度或巴基斯坦两个自治领之间作出选择。因此,艾德礼政府的确是不希望看到印度次大陆“巴尔干化”悲剧出现的。 【参考文献】 [1]杨昌沅。 试论英国殖民者在印度的土邦政策[J]. 中南民族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2(1)。 [2]Pandey, B N. The Indian Nationalist Movement 1885-1947: Select Documents[G]. Hong Kong, 1979. [3]Coupland, R. The Indian problem 1833-1935[M]. London, 1945. [4]philips, C H. The Evolution of India and pakistan 1858 to 1947: Select Documents[G]. London, 1962. [5]林承节。 印度近现代史[M].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5. [6]Read, A & Fisher, D. The proudest Day: India' s Long Road to Independence[M]. London, 1997. [7]Mansergh, N. Transfer of power 1942-47, Vol. Ⅰ [M]. London, 1970. [8]Mansergh, N. Transfer of power 1942-47, Vol. Ⅶ [M]. London, 1977. [9]Mansergh, N. Transfer of power 1942-47, Vol. Ⅸ [M]. London, 1980. [10]Mansergh, N. Transfer of power 1942-47, Vol. Ⅺ [M]. London, 1982. [11]Mansergh, N. Transfer of power 1942-47, Vol. Ⅻ[M]. London, 1983. [12]Lumby, E W R. The Transfer of power in India 1945-47[M]. New York, 1981. [13]Korbel, Josef. Danger in Kashmir[M]. Princeton University press, 1954. [14]Copland, Ian. The princes of India in the Endgame of Empire, 1917-47[M]. Cambridge, 1997. [15]赵伯乐。 当代南亚国际关系[M].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 [16]pandey, B N. The Break-up of British India[M]. New Delhi, 1969.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