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严译“封建”兼及古义与西义 经严复的翻译与诠释,“封建”从原指一种政制举措(封爵建藩)的旧名,演变为指一种社会形态、历史时段的新名。而严译“封建”在向新名转化的过程中,并未与旧名本义(封土建国)脱钩,而是沿着旧名本义指示的方向做合理引申。这种引申义又与对译词feudalism的含义(领主制、采邑制)彼此契合,从而达成古义与今义的因革互见、中义与西义的交融涵化。 严复还论及欧洲步入封建社会的时间: 其趾封建,略当中国唐宋间。及其去之也,若法若英,皆仅仅前今一二百年而已。[6](第1册,《译社会通诠自序》,p136) 称唐宋之际(即公元9世纪左右)欧洲迈进封建社会门槛,18世纪前后方结束封建制度。这一论述遵从欧洲史学界关于中世纪的起讫判断。严氏未将中国与西欧封建社会的时间段强行拉扯到一起,指出中国的封建时代大大先于西欧,他说: 乃还观吾中国之历史,本诸可信之载籍,由唐虞以迄于周,中国二千余年,皆封建之时代。而所诵宗法,亦于此时最备……物穷则必变,商君、始皇帝、李斯起,而郡县封域,阡陌土地,燔诗书,坑儒士,其为法欲国主而外,无咫尺之势。此虽霸朝之事,侵夺民权,而迹其所为,非将转宗法之故,以为军国社会者欤?[6](第1册,《译社会通诠自序》,p136) 严氏特意点明:尧舜至周两千载为“封建时代”,而商鞅变法、秦始皇统一天下,行郡县、开阡陌,乃一巨变,从而将“封建”与“郡县”对称,其所说“封建之时代”指实行分封制的时代。 在严复看来,中国的封建时代,下迄于周代,不包含秦以后,与西欧封建制在时段上相错甚远。至于秦汉以后,严复称为“法专于国主”的“霸朝” (即专制帝制),并将秦以后的社会用设问句名之--“以为军国社会者欤?” 综论之,严复所用“封建”包蕴的概念,兼及该词的古汉语义与feudalism的西义。他用此一古今融会、中西通约的新名“封建”,表述中国、西欧历史中不同时段的近似制度,从而指示了“封建”这一新名运用的合理途径。 四 章太炎“封建”观的前后变更 近代学者关注“封建”论题的突出人物还有章太炎先生(1869~1936)。 (一)从抑制君主集权角度肯定“封建” 与严复有别,章太炎是从中国传统史学视角讨论“封建”,大体承袭顾炎武,从“分治”意义上探究“封建”的价值。1899年10月,章氏撰《藩镇论》,开篇即说:“自封建之法不行于后世,于是策时事者每以藩镇跋扈为忧,是其言则孤秦陋宋之冢嗣也。”[7](上册,《藩镇论》,p99)他把批评封建制导致藩镇割据的言论斥之为“孤秦陋宋”,原因在于,章氏痛恶专制君主集权,向往宪政,并寄望藩镇在君主专制向宪政转变过程中发挥积极作用,章氏说: 夫削藩镇以立宪政者,天下之至公也;削藩镇以遂一二肺腑贵人之专欲者,天下之至私也。……今藩镇虽离于至公,而犹未合于至私。若皇德贞观,廓夷旧章,示民版法,陶冶天下,而归之一宪,藩镇将奔走趋令,如日本之萨、长二藩,始于建功,而终于纳土,何患自擅。[7](上册,《藩镇论》,p102) 章氏期待中国的封疆大吏仿效日本萨摩、长州等西南强藩支持维新,维新后又能将藩地交还朝廷,如能这样,藩镇就化消极为积极,成为推进社会进步的因素。 同年,章太炎又作《分镇》,在征引唐人马周、李百药、柳宗元批评封建制、倡导郡县制的名论之后,指出这些言论产生在国家清明之时,“未有外侮,其论议固足以自守也”。而宋代外患严重,“李纲始有分镇之议”,由此章氏认为“封建”并非一概皆坏,“郡县”并非一切都好,他说: 然后知封建之说未必非,而郡县之说未必韪也。[7](上册,《藩镇论》,p104) 1900年,章氏鉴于戊戌政变以来的事实,对封疆大吏全然失望,称“今督抚色厉中干”,遂作《分镇匡谬》,修改前说。[7](上册,《藩镇论》,p107) 综上可见,章太炎是从“封建”古义(封爵建藩)上讨论中外封建制的,他并不认同将“封建”对应西洋术语。严复的译作《社会通诠》,在中国首次以“封建”对译feudalism。该书的面世,为中国人引入了一种新的历史分期框架[蛮夷社会-宗法社会(其前段为封建时代)-军国社会]。梁启超及陈独秀都受到严译的影响,而章太炎则立足于中国文化本位,力驳严译,他于1907年3月在《民报》第12号发表《社会通诠商兑》,批评《社会通诠》构筑的历史分期,章氏指出,“泰西群籍”所列“条例”,不能照套“亚东之事”,若论及亚东史迹,“则其条例又将有所更易矣”。他说: 心能流衍,人事万端,则不能据一方以为权概。 这里的“一方”即指西方,章太炎不赞成以西方史学框架概括中国历史实际,因而不能认可严复将“封建”对应feudalism的译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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