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梭伦从历史实际出发,推行有限度的渐进改革措施,是有其历史功绩的,这也是同他所代表的新兴的工商业奴隶主阶级的政治要求相吻合的。如果我们是按上文的“适度说”来理解“中庸”的话,说梭伦行“中庸之道”不仅不应苛求古人加以谴责,也用不着为其叫屈辩解。或者说,正是梭伦采取了这种适度的改革措施,既打击了氏族贵族,让平民得到各自不同程度的实惠,又没有不顾雅典当时实际情况“冒进”,“毕其功于一役”,急于“彻底”,才使得雅典奴隶主民主制的建立与奴隶制经济的发展,在公元前六世纪以后走在希腊各邦的前列,到公元前五世纪中期的伯里克利时代,奴隶主民主宪法最后完成,奴隶制经济处于高度繁荣阶段,而为此奠基者,从现有历史资料来看,当首推以稳健、公正扬名于古代世界,被奉为“七贤”之一的政治改革家梭伦这个历史人物了。 注释: ①参见拙作《略论梭伦的品格》载天津《历史教学》1989年第10期;《梭伦与孔子》载上海《历史教学问题》,1989年第5期。 ②《论语·尧曰》 ③参见赵光贤《孔子中庸说管见》,载《孔子研究》,1990年第11期。 ④《礼记·中庸》 ⑤《毛泽东书信选集》,第147页。 ⑥参见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商务印书馆,Ⅺ2。 ⑦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110-111页。 ⑧⑨(11)(21)(22)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商务印书馆,Ⅻ1、2、3、4、4。 ⑩(12)(13)(14)(15)(16)(17)普鲁塔克《梭伦传》,商务印书馆,(19)、(14)、(14)、(15)、(15)、(15)、(16)。 (18)参见第奥根尼·拉尔修《名誓言行录》(Diogones Laertius, Lives and Opinions of Eminent philosophors)第一章第二节。译文参见张竹明译、廖学盛校《梭伦言行录》北京大学出版社。 (19)(20)普鲁塔克《梭伦传》(22) (23)列宁:《论民族自决权》(1914年2月--5月)《列宁选集》第2卷第512页。 (24)恩格斯:《法学家的社会主义》(1886年11月--12月初)《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第557--558页 (25)参见〈苏〉塞尔格叶夫著《古希腊史》第187页 (26)(27)(28)(29)亚里士多德《雅典政制》Ⅻ3、ⅩⅢ1、ⅩⅥ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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