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孟什维克的工业及财政政策 二月革命时期国家面临的一个基本困难便是经济状况,这严重影响到居民,特别是工人阶级的生活条件。工业因交通破坏、缺乏燃料和原材料而得不到发展,从而无力满足现代战争的需要。为前线征兵导致城乡劳动力不足,日用品生产几乎完全停止。粮食产品也和纺织及农业用具一样越来越少。价格则与日俱涨。革命前就不断发生工人罢工、游行示威以至工人阶级起义反对不可忍受的劳动条件及政权的专横的斗争。 推翻专制制度后,工人一部分继续罢工,一部分回到工厂,自发地开始恢复工厂新秩序。显然,在革命后的俄国,再让工人回复到从前那样的劳动条件是不可能的了。早在3月,彼得格勒苏维埃便同彼得格勒工厂协会商谈能够安抚工人新的劳动条件,双方就此达成两项妥协。一是在全国各工厂有关日常工作日法规出台前实行8小时工作制,计划工资额提高1/2-1倍。在多数工业中心,企业主与地方苏维埃都签了类似协议,在企业主动摇或拒签的地方,工人则自行实行。二是企业主承认工人自发建立的组织--工厂委员会。革命前工人阶级被剥夺了一切组织,大战爆发前沙皇政府竭力迫害的职业联盟或终止活动,或者转入非法活动。工厂内沙皇时期建立的工人领班制本应是代表工人说话的,但被剥夺了任何实际权利。企业主的独裁权力几乎不受限制。大型企业则军事化,工人常因一个小小的过失就可能被交给军队长官将其发配前线。这种制度引起工人极大不满,工人和企业主的关系异常尖锐。在革命的最初日子里,工人中积聚的仇恨造成一系列破坏事件。工人把不受欢迎的行政人员、工程师、匠师赶出工厂,有时甚至杀死他们。孟什维克领导苏维埃努力恢复职业联盟,试图借助于有觉悟的工人的帮助消除这类事件。但建立正常生产秩序非常困难,工人在旧制度下的完全无地位诱发革命后工人希望自己进入工厂管理行政机构的趋势,而孟什维克则试图将这一运动引向西欧工人运动实践已确立的轨道。 二月革命时期,工厂主经常以缺乏原料而开工不足为由解雇工人,在对此缺乏国家监督机构的情况下,工厂委员会自行监督企业原料储存量,不许将原料运出工厂到私人市场出售;当工人要求提高工资,工厂主借口缺乏资金无法满足工人要求,而工人又不能检验是否属实时,就要求公布企业收入。大多数厂主为减轻革命带来的损失,对工人提高工资的要求顽强抵抗,导致劳资冲突极度尖锐。面对越来越剧烈的经济领域内的斗争威胁,孟什维克考虑摆脱工业困境的对策是建立民主机构来调整工业,调解工人和企业主的相互关系。因为,一方面当时西欧社会主义党代表到俄国后,尤其是比利时工人党代表对彼得格勒的工业状况观察很多,他们向苏维埃一些领导人策列铁里、齐赫泽、唐恩、斯柯别列夫等介绍了自己的调查结果,强调指出工业中出现的一种不正常的情况:许多工厂行政机构完全不进行管理,其职能由不擅长管理,对生产结果不负任何责任的工厂委员会承担,他们认为这是很危险的,在革命的俄国可以视之为暂时性的过渡,但事情一旦发展到立法监督,再限制其权力时则反抗就难以应对了,所以他们向孟什 维克建议尽快组织有工人企业主代表参加的民主国家机构,以有计划地组织和监督工业[①c];另一方面,孟什维克根据自己对国家工业状况的了解,认为即使将全部企业利润用作工资基金(在某些企业由于工人罢工,事实上已如此),工人的实际工资仍没有多大提高。要保证工人可以接受的条件,必须使企业摆脱32个月战争造成的危机。而生产力的恢复即使在正常情况下也不可能在几个月内做到,现在又是战时,只能通过合理分配国家现有资源,满足最为必需的支出。在现有条件下,既然不能保证改善无产阶级的物质生活状况,工人阶级有权要求经济负担和贫困公平分担,以使有产阶级为了国家最先做出牺牲,同意同工人代表一道参加民主国家监督机构,监督工业企业,保证工人的工资水平。基于这种思想,在社会主义部长参加下执委会通过了调整工业的决议,并将该决议做为社会主义部长们实践活动的指南。该决议5月10日公布。决议的基本条例认为临时政府有必要建立两个经济机构:一个为谘议性的,一个为执行机构。中央和地方的谘议机构均由工人和企业主联盟代表、革命民主派及其它社会组织,在有政府代表参加的条件下组成,定期讨论国民经济情况,研究制定调整经济生活应采取的经济措施纲要;为使这些措施付诸实现,临时政府应成立一个由某些经济部门的部长及其同事组成的执行机构。决议的核心思想是要将经济生活置于国家监督之下,“国家要将无政府状态的生产及私人辛迪加转变为国民经济有机体,即置于国家监督甚至直接领导之下。私人企业主和商人榨取利润额度及其私营经济活动方面必须加以限制。对众多工业部门(粮食、肉类、盐类、皮革等)来说,贸易由国家专断的时机正日趋成熟;对另外一些部门(煤炭和石油开采、金属加工、糖业等)成立国家调控的托拉斯的条件业已成熟;现代条件要求国家最终将对几乎所有工业部门参预调控。”为防止将属于国家调控的商品进行投机,应将所有信贷机构也置于国家社会权力监督之下,国家财政以及货币制度应与这种经济政策相联系。首先必需压缩纸币发行量,保持卢布币值;其次确立对有产阶级征收高额税,国家支出的大部分由以下这些税收来抵偿,即所得税、遗产税、军事利润税、财产税、价值增长额税、奢侈品税等。再有,通过内债方式加快过剩货币流转。为吸收游资作国债,应当禁止土地交易,将存款吸收入国家银行,发展储蓄银行网,限制私人发债券。如果这些措施不得力则强行征债。 联合临时政府也选出了由工商部长、劳动部长等组成的委员会以研制调整劳资关系的措施。这个委员会也通过了与执委会类似的决定,拟采取一系列措施确立国家对工业企业的监督,同时筹划尽快征收新规定的各类直接税以及对矿山、冶金、纺织等工业基础部门由国家干预企业生产事宜。6月又在联合政府下设经济会议,由参与国家经济生活的重要部长代表、工人和企业主代表参加,讨论制定组织国家经济总计划和调整工业的立法;为将经济会议拟制的纲领付诸实践,政府又成立由劳动部长、农业部长、财政部长、工商部长、粮食部长、交通部长六人组成的供应委员会;劳动部下另设一委员会,由工人和企业主代表参加,研制涉及劳资关系的立法。联合政府与孟什维克达成妥协进行的一项较大改革是财政改革,要求有产阶层做出与其地位相应的牺牲。新方法确定三项工商企业基本税为所得税(30%)、暂时所得税(30%)、军事利润税(80%)。这样,企业用于税收的利润就不只是根据企业商业利润帐目来确定了。企业偿付资本不动产5%和动产10%以上之扣除部分,以及某些高级管理人员工资10,000卢布以上的余额部分皆列入税收额。这种税率无论城乡,如果在某些情况下不止吞掉企业全部实际收入,甚至还高于收入的话,则有特殊限制法案规定税收总和不超过其收入的90%。 在筹备这些将主要税收负担加于有产阶级的措施时,孟什维克认为国家的现状要求工人也必须做出某种牺牲。不断罢工和劳动生产率下降只能使国民经济更难恢复。为防止国家经济生活完全崩溃,则不应通过不断罢工,而应通过协商来解决诸如工资的问题,也即孟什维克民主经济政策的实质是开展工人阶级自我克制运动。策列铁里说:“经济紊乱不堪,财政极度困难,食物匮乏,国家面临饥馑--这一切都是旧制度的遗产。我们坚信我们能解决这些问题,但只有俄国民主派作出空前的牺牲和自我克制,问题才能解决。”[①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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