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传统家族制度的瓦解 战前日本的家族制度不仅是重要的法律问题,也是重要的政治问题及道德问题,因此,家族制度的改革是一项涉及面很广的综合性社会改革。战后初期,美军对日占领政策的核心是日本的非军事化与民主化,占领日本的最终目的,是“保证日本不再成为美国的威胁”。1945年10月,盟军总司令麦克阿瑟下达“五大指令”,即:1、赋予妇女参政权,实现妇女的解放;2、鼓励成立工会组织,加强工人的发言权;3、实行教育自由化;4、废除专制机构;5、促进经济制度民主化。表面上,这五条当中没有一条是对改革家族制度的直接要求,但是,由于长期以来,传统家族制度不仅在法律与道德方面影响和制约着日本人,而且同日本人的经济生活与政治生活息息相关,因此,在新宪法和新民法的颁布与实施彻底否定了封建家族制度的同时,战后初期的一系列民主改革也直接影响到人们家族观念的变化,促进了传统家族制度解体。 在政治上,象征天皇制使近代以来的家族国家宣告瓦解。根据1946年颁布的《日本国宪法》,天皇从战前的“神圣不可侵犯”变为“日本国的象征”,从明治宪法体制下的总揽国家大权的地位降至新宪法体制中无任何实际权力的象征性元首地位。象征天皇制的产生对日本家族制度的影响非同小可。战前,天皇被置于“现人神”的崇高位置,《明治宪法》明确规定“大日本帝国由万世一系之天皇统治之”,确认了天皇家族对全体国民的统治权。而在象征天皇制下,作为“日本国的象征”的天皇的地位,要“以主权所在的全体国民的意志为依据”。这样,至少在法律上,国民的意志成了主宰天皇地位的关键,从根本上否定了战前的君臣父子关系。军国主义政权所构筑的举国为一大家族,皇室是总本家、天皇是总家长、全体国民是家族成员的家族国家体制彻底崩溃。象征天皇制从政治上宣告了长期束缚日本人的封建家长制解体。 战前,天皇制不仅是日本最大的家族制度体系,而且,皇室是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总代表。比如,皇室是一个典型的复合家族,规模庞大,其成员不仅包括天皇、太皇太后、皇太后、皇后、皇太子、皇太子妃、皇太孙、皇太孙妃、还包括亲王、亲王妃、内亲王、王、王妃、女王等直系及旁系亲属。1947年10月,根据盟军总部的意见,11个宫家被剥夺皇籍,禁止他们以皇族名义过寄生生活,51名皇族成员被废黜为平民,只保留了三位皇弟的皇籍,皇室规模大大缩小。世袭的华族制度也被废除,总计926家华族成为平民。战前,为了维持所谓“万世一系”的皇统,皇位的继承要与皇室财产、神器等同时由皇室之男系的长子继承,因此,与其说“日本独特的家督继承制对于维持万世一系之皇室的继承是绝对必要的,莫如说正是出于皇位继承的维持和确保皇室的必要,才规定了日本独特的家督继承制”。(注:玉成肇:《日本家族制度论》,法律文化社1971年,第281页。关于家督继承制,请参阅拙文:《家督继承制与近代日本经济的发展》,载《世界历史》1996年第4期。)这种继承制度是维持以天皇为总家长的“家族国家”和天皇及其以下所有父家长的权威所不可缺少的制度。在象征天皇制下,皇位的继承,要根据由国会通过的《皇室典范》来实施。1947年1月15日经国会决议公布的《皇室典范》与旧的《皇室典范》相比较,剔除了宣传“万世一系”、“祖宗肇国”之类的糟粕,不再将伴随皇位继承的祭祀活动作为天皇神圣权威的标志。同时,根据宪法规定,一切皇室财产属于国家,皇室费用均纳入国家预算,并要经国会决议通过,皇室因此被剥夺了经济特权。皇位虽仍由属于皇统的男系依循长子长孙的次序继承,而家督继承制的实质性内容已经荡然无存。这些改革无疑会对以皇室为楷模、注重家族传统的日本人产生强烈的震撼和影响。 在意识形态领域,随着天皇由神变成了人,维系家族国家与传统家族制度的思想意识也得到清算。在教育改革过程中,随着对《教育敕语》的否定,国民的思想道德教育发生了本质的变化,“忠君爱国”、“克忠克孝”不再是国民道德的核心,而代之以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民主主义。根据1945年12月15日占领军当局发布的废除国家神道的指令,对“日本天皇因其祖先及特殊起源而优越于其他国家元首”和“日本国民因其祖先及特殊起源而优越于其他国国民”的宣传,都被作为“军国主义和极端国家主义的意识形态”而被禁止。(注:辻清明:《资料。战后二十年史。1.政治》,日本评论1966年,第23页。)同时,宣传家族国家观、鼓吹忠君爱国的《国体之本义》、《臣民之道》,以及有关此类书的评论和注释等出版物也被禁止出版。这样,长期以来束缚日本国民的精神枷锁、作为日本法西斯军国主义精神支柱的神社神道被迫与政治、政权分离。这一举措的重要作用不仅在于废除神道的特权,铲除天皇制意识形态,而且,触及到战前日本家族制度的核心。因为长期被称为“祖先之教”的祖先崇拜传统一直是日本家族制度的基础,明治民法维护所谓“醇风美俗”的家族制度的内容都是依据基于祖先之教的家族观而制定的。因此,废除国家神道的指令虽不是直接针对家族制度的改革,却从思想上、精神上瓦解了日本传统家族制度的基础。 在经济领域,解散财阀的举措给传统家族制度以强烈冲击。战后,作为财阀总公司的控股公司被解散,指定56个财阀家族将所持的有价证券交给控股公司整理委员会,使财阀家族对下属企业的控制基本解除。同时,为防止财阀东山再起,解除了财阀家族在所有企业中的一切职务,并且不允许重新任职,切断了财阀的人事网。通过这些措施,排除了财阀家族对企业的控制,消除了日本垄断资本的封建家族式统治。这些措施不仅对战后日本经济的恢复与发展产生了积极影响,而且推动了社会变革。除此之外,战后农地改革也直接破坏了旧家族制度的基础。明治维新后,日本尽管实行了地税改革,废除了封建领主土地所有制,但是取而代之的是寄生地主土地所有制。农村中盛行半封建的租佃制度,以地主和佃农的“家格”(即门第)为中心的身份制度严重束缚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战前的农村及土地制度被称作“封建家族制度的温床”。(注:西村信雄:《战后日本家族法的民主化》(上卷),法律文化社1978年,第5页。)经过战后农地改革,消灭了寄生地主制,建立了“耕者有其田”的自耕农制度,从而冲击了在半封建土地所有制基础上维护家长制的旧家族制度和传统习惯。地主失去了大量土地,家长的权威随之一落千丈。佃农获得了土地,摆脱了租佃关系和身份关系的支配与束缚。因此,上述解散财阀与农地改革的意义绝不仅仅限于经济制度的变革,它还具有深刻的社会意义。比如使遍布全国城乡的名门望族威风扫地,门第意识受到严重削弱,家长丧失统治权。这是对旧的家族制度与家族传统的深刻革命。 在社会方面,妇女获得参政权,使一向处于家族最底层的妇女的地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同时影响着整个家族制度的变革。在战前旧的家族制度下,妇女是丈夫的奴仆,是为实现家的延续而生儿育女的工具。妇女在家中无权,导致在整个社会都处于无权地位。尽管近代以来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妇女的教育与教养水平不断提高,在产业革命及后来的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她们却不能与男子一样拥有参政权,被野蛮剥夺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这一点使日本近代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大打折扣。战后,占领当局对妇女参政权问题极为关注,在1945年10月麦克阿瑟对日本政府发出的要求改革的“五大指令”中,第一条就是要赋予妇女参政权。在占领当局的推动下,日本妇女为了争夺自身权益积极行动起来。1945年9月11日,成立了战后对策妇女委员会,提出改善妇女地位的具体要求,如要求妇女的公民权、选举与被选举权、妇女的政治结社权、就任公职权等等。妇女参政运动的开展,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对政府也构成一定压力,因而不得不采取顺应时代潮流的措施。1946年4月10日,是日本历史上妇女获得参政权后首次行使投票权的日子。人们曾预想妇女投票率不会超过半数,而实际上66.97%的有选举权的妇女参加了投票。在这次选举中,在79名女性候选人中选出39人为日本历史上第一代女众议院议员,妇女当选率之高,在世界上也是少有的现象。这次选举促进了日本妇女的政治觉醒,象征着妇女解放的历史开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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