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妮•哈钦森和她的女权意识(2)
二、安妮·哈钦森的女权意识 安妮作为一个教会成员和接生婆,其女权意识体现在一系列宗教活动和社会活动中,因此,她的女权意识具有明显的宗教特征和个人化特征,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第一,要求女性在宗教与世俗事务中的参与权和发言权。安妮从离开英格兰起,就有了对宗教事务发言的意识。在乘坐“格利芬”号船前往马萨诸塞的途中,安妮便对该船引导牧师泽查理·西蒙斯的布道表示异议。此后,安妮要求妇女发言权与参与权的意识日益强烈。 家庭私人聚会形式本身就体现了安妮的女权意识。安妮是受男人们召开各种会议的启发而采取这种形式的,这说明安妮并不满意教会禁止妇女举办宗教会议的规定,这正如安妮在第一次审判中,回答温斯罗普的质问时所说,“对我来说,它(家庭私人聚会)是合法的,召开宗教会议是你惯常所为,对此,你为什么可以为自己找根据而来谴责我呢?……在我来到这里以前,(清教徒)召集会议(在英格兰)普遍存在,我并非第一个”[4] (p.314)。这明确表现了安妮内心深处的男女平等意识。不过,她深知这种心理与当时社会歧视妇女的状况相悖,所以,她的聚会形式是有限的。从私人家庭聚会的内容来看,安妮是以《圣经》为依据,通过引用经典来分析和评价牧师们的布道,进而阐述《圣经》,这不仅使她的聚会内容新颖独特,而且向与会者展现了她不同于波士顿牧师的神学理论观,这对长期接受牧师布道的波士顿民众来说,具有极大的吸引力。例如,安妮指出,“大多数波士顿牧师都是(不依据《圣经》)随意布道。而上帝说,一个誓约的产生就是所有争论(指牧师不同的布道)的结束。虽然现在有大量证据证明他们并没有按照上帝的话做,但是他们仍然如此,因此我希望他们遵从誓约”[4] (p.327)。因为马萨诸塞就是清教徒依据《圣经》签订的契约建立的,所以安妮认为波士顿牧师就应该依据《圣经》来布道。又如,安妮指出,牧师强调个人只能通过教会这个媒介才能与上帝沟通,但事实上,她可以直接与上帝交流,并从上帝那里获得启示,进而宣称,她曾经正确地预示了到达马萨诸塞的日期。由此安妮证明,多数牧师宣讲的教义不是《圣经》的真正内容。因此,许多制约人们思想行为的教规是不合理的。她说,宗教法规不是神圣、虔诚的信号,真正的虔诚来自内心对圣灵的体验,并进一步宣称,在波士顿只有二个牧师被上帝选中和获得拯救,即约翰·科顿和惠尔莱特。安妮的神学观得到了聚会者认可,这实际上也是对女性在宗教活动中应有地位与作用的肯定。这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了安妮的自信心。在这个基础上,安妮家庭私人聚会的内容又转为鼓励和参与马萨诸塞正在进行的宗教改革运动。如,安妮在聚会上引用《圣经》赞同威廉斯、科顿和惠尔莱特的教义,指出,只有他们宣讲的教义才是正确的,当权牧师约翰·威尔森派的教义是错误的,并反对波士顿当局驱逐威廉斯和打击惠尔莱特派。从家庭私人聚会的效果来看,安妮在一定程度和范围内充当了“女牧师”的角色。因为家庭私人聚会规模的扩大、层次的增加和单一性别结构的改变,就是安妮宣讲其教义的结果。另外,安妮由聚会召集人变为聚会的主要发言人之后,常常要站在高凳上向众多的听众演说,并且还主持一系列祈祷仪式,与上帝进行内心的交流,并接受启示,这些都表示安妮在进行有限的传教活动。而且,安妮的布道还通过聚会者传播到外界,在社会上广为流传,影响了许多人,尤其是妇女追随安妮,以至在马萨诸塞一度出现了妇女攻击牧师,仿效安妮布道和进行预言等现象。安妮的同代人爱德华·约翰逊说,柔弱的女性将安妮树立为一个“牧师”,然后蜂拥尾随[1] (p.39)。安妮的反对者和审判者之一,牧师休·彼特嘲讽安妮选择作一个“女传道士”来树立她行为的榜样,“你宁愿作一个女传道士而不愿作一个女听众”,目的是为了“迷惑”更多妇女[4] (p.383)。莱尔·科赫勒认为,“安妮选择作……‘女传道士’,是为了树立女英雄的形象”,“一个坚强女英雄的榜样是认可个人力量所必须的”[1] (p.42)。 安妮从行动上挑战男性的权威和介入男性公开的宗教与社会斗争,这也是安妮要求女性发言权与参与权的重要表现。她不顾科顿劝告她“在这里闭上嘴巴是明智的做法”[5] (p.87),在禁止妇女发言的教堂上讲话。尤其是,在威尔森起来布道时,她勇敢地离开了教众会,以示拒听。1636年夏,亨利·文当选为殖民地新任总督后,安妮利用他和科顿的力量,联合她的追随者拥护惠尔莱特取代威尔森出任波士顿第一教会牧师。此举给威尔森以很大威胁。不得已,威尔森发表了一个“不可避免的分裂危险”的演讲,得到温斯罗普等殖民地上层人士及官员的支持,才保住职位。1637年3月当温斯罗普的法庭审判惠尔莱特时,安妮及其追随者在法庭外举行抗议示威。在同年5月的总督选举中,安妮又和她的追随者支持亨利·文,反对温斯罗普,由于当时妇女没有选举权,使这次支持以失败告终。 安妮的举动大大违背了男权优势的殖民地社会传统,因而引起温斯罗普等人的极大反感和愤恨。他们极力攻击安妮的家庭聚会。温斯罗普说:“由一个妇女以预言的方式,通过解决神学问题和阐释经文来发挥她的作用,则是混乱和目无法纪的。”[6] (p.40)约翰·科顿将安妮的聚会描述成“一群不分婚姻关系的、乱七八糟的、污秽的男女的聚会”[7] (p.4)。与此同时,他们还对安妮的行为进行控告。温斯罗普说:“只要你支持和鼓励了那些违法者(指惠尔莱特和威廉斯等人),你就同样有罪。”[4] (p.313)休·彼特说安妮的行为使她“更像一个地方官而不像一个臣民”[4] (p.383)。威尔森更是充满仇恨地说:“我以耶穌基督和教会的名义,把你像一个麻风病人一样赶出教众会。……把你交付给撒旦。”[8] (p.100) 第二,安妮反对殖民社会在知识上对女性的歧视,要求承认女性的知识平等权。在17世纪的英格兰和北美殖民地,虽然中上层女性一般接受教育,但仅限于初步的计算能力和文字阅读能力的培养。像安妮这种具有很强阅读力、分析力和理解力的女性是极少数。当时普遍观念认为,女性天生低贱,应尽量“避免书本和智力的训练,因为这种活动可能增加她们柔弱大脑的负担,不利于满足她们丈夫的意愿”,“阅读和写作是心智强大的男人的专利”[1] (p.37)。不仅如此,根据基督教使徒保罗的教义,还“要注意不让妇女学习、传教和侵越男性的权威”[1] (p.37)。据此,清教正统派力图树立一种智识低下的淑女风范。对于有才智的女性,正统派总是毫不留情地攻击,说她们丧失了理智和理解力,无法履行妇女的起码职责。安妮对正统派的做法非常不满,所以她总是力图通过自身的例子来树立知识女性的尊严与地位。由于《圣经》是安妮当时能获得的唯一读物,故而安妮主要是通过讨论《圣经》和在审判中的自我辩护来展露这种愿望的。如前所述,安妮对《圣经》的理解和分析所展示的智慧,得到了与会者的钦佩,实际上就是在一定范围内公众对安妮知识女性形象的肯定。安妮还利用1636年宗教集会对她的审查,暗示她有必要的知识来判断神学的正确性。在1637-1638年的两次审判中,安妮公开宣称她拥有正确的判断力和理解力。例如,在第一次审判中,当温斯罗普攻击安妮的行为不适合她的性别时,安妮立刻说她与温斯罗普在智力上是平等的,并引用《圣经》说:“在《提多书》中有一个明确规定,就是年纪大的妇女应该引导年青妇女,因此我必须有一个这么做的机会。”温斯罗普无话可说,便宣称“我们必须制止你继续布道”。安妮机智地说:“如果你能从《圣经》那里为你的做法找到一个规定的话,你可以这么做。”[4] (p.316)当温斯罗普试图引诱安妮承认自己施教男人,违背了保罗的禁令时,安妮则说这是正当合理的,并反问:“如果任何人来到我房间请求依《圣经》指教的话,我必须按什么规定抛弃他们呢?”进而她嘲讽地说:“你认为我指教妇女不合法,为什么你还召我来指教法庭呢?”[4] (p.315)温斯罗普被安妮的机敏辩护挫败而恼羞成怒,“我们是你的法官,而你不是我们的法官”[4] (p.316)。事实上,安妮的出色辩护使反对者也不得不暗自承认她的才智。温斯罗普曾这样评价安妮:“尽管她在理解和判断上不如许多妇女,但她却表现出狂热、傲慢的姿态,拥有敏捷的才智、能动的精神、流利的口才和比男子更勇敢的行为。”[4] (p.263)当然,他们感到这已经威胁到了他们作为知识领袖和社会代言人的自我形象。为防止其他妇女仿效安妮追求知识,他们极力攻击安妮的智识表现是撒旦的行为,并宣称知识行为不适合妇女。 第三,安妮追求家庭平等,主张妇女突破家务限制,谋求“职业”活动。17世纪殖民地妇女的主要事务是家务,另外还从事一些农业生产和宗教活动。殖民社会一般严格限制妇女的社会活动和独立性。安妮虽然承认妇女的家庭职责,但她反对妇女的屈从地位。她一方面通过举办家庭私人聚会来突破家务、关注社会,向人们传递一种男女平等的思想意识。例如,聚会上男女混合相坐,讨论中男女平等发言,没有尊卑贵贱和性别歧视,有思想的发言者受到欢迎。另一方面,她通过当一个义务的“接生婆”,作为她某种程度参与社会的方式。她把为妇女接生作为自己的职责,不以谋利为目的。这既加强了与其他妇女的联系,增进了她们之间的感情,同时也使“接生婆”成为她的一种“职业”,传播了她的家庭平等观念。莱尔·科赫勒说:“安妮·哈钦森作为妇女中最直率的发言者,在从事接生婆的职业和一周二次家内布道的过程中,依靠广泛的接触,将她的意见传播到所有阶层。”[1] (p.39)这无疑是对安妮要求“职业”的一种肯定。安妮最终被波士顿妇女公认为中产阶级妻子的典范,也获得了丈夫的尊敬和信赖,并奠定起夫妻平等的关系。这种关系为许多妇女所羡慕和仿效,当然也违背了传统的社会伦理,导致正统派的忿恨。休·彼特公开指责安妮没有履行适当屈从的、非才智的女性角色,说安妮“更像一个丈夫,而不像一个妻子”[4] (p.383)。与此同时,他们也将安妮违背传统习惯的思想行为归咎于唯信仰论男性的懦弱和无能。温斯罗普就说安妮的丈夫是一个“性格温和、软弱的次要角色,完全受他妻子所操纵”[1] (p.45)。其他反对派也认为威廉·哈钦森是一个才智和判断力差的男人。其实,反对派攻击安妮的言论正好从反面证实了安妮要求家庭平等和“职业”活动的意识。 应该说,安妮的女权意识在罗得岛也得到充分表现。据记载,当安妮被驱逐来到罗得岛后,其女权要求得到实践。例如,安妮她们在罗得岛进行公开的传教和布道,男人们也注意倾听妇女们的要求,并保护她们教书、布道和选择社会活动的自由。因而,妇女的地位在很大程度上得到改善。一个名为约翰逊的人在1638年曾写道:“一些认为使徒保罗禁止妇女聚会和布道的规定太严格的女性,把她们对女权的要求带到这里(罗得岛),在这儿自由传教,这完全是来自于女性内心对女权热烈的渴望。”[1] (p.46)在罗得岛以后的岁月中,安妮还继续为捍卫民主、自由和平等而斗争。1639年,当朴茨茅斯的最高长官威廉·科丁顿试图进行独裁统治时,安妮便联合塞缪尔·戈顿反对他,否决了他的最高长官职务。安妮事实上已成为罗得岛的精神领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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