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拆迁工厂是苏联从东占区获取赔偿的最主要的方式,而且东占区内的拆迁是最早进行 的。在苏联政府内部,东占区的拆迁主要由马林科夫负责。1944年在麦伊斯基之后他成 为特别委员会主席,负责苏占区内德国非军事化的任务。马林科夫主张通过大范围地拆 迁东占区的德国工厂,以此来达到削弱德国并且能够为苏联战后的发展提供急需的重工 业设备的双重目的。马林科夫的对德赔偿政策遭到日丹诺夫和米高扬的坚决反对。日丹 诺夫主张采取较为缓和的政策,以使东占区在政治上与苏联保持一致,成为苏联西部安 全带的一部分;米高扬则主要是从经济角度考虑,认为必须限制拆迁的数量和范围,以 保证能够以当前工业品支付赔偿。米高扬指出,“经验表明拆迁的工厂并不能得到高效 利用,……将其运至苏联后的重组将需要花费更多的时间和金钱;即使组装好了,由于 缺乏经验和合格的技术人员,也难以生产出所需要的产品。”(注:Vladimir Rudolph, “The Administrative Organization of Soviet Control,1945-1948:the Agencies of Control:Their Organization and Policies”,in Robert Slusser(ed.),Soviet Economic Policy in Postwar Germany,New York 1953,p.46.)此外,由于马林科夫所 主张的广泛拆迁还包括东占区的造纸厂、印刷厂等,这部分拆迁则遭到麦克利斯(Meklis)等人的反对,认为这直接导致了东占区纸张的短缺。贝里亚和沃兹奈森斯基(Voznesensky)则反对拆迁德国的重工业。(注:Gavrel D.Ra'anan,International Policy Formation in the USSR:Factional'Debates'during the Zhdanovschina,Connecticut 1983,pp.22-25.)但是这些反对意见最终并未能占据主导。 在拆迁过程中出现很多问题,其中最主要的就是一味强调速度而忽略了拆迁设备的重 新组装和存放问题。拆迁的速度由快而慢。由于在波茨坦会议前苏占区就已经开始拆迁 ,在1945年5、6月间拆迁的速度最快,在两个星期内就拆掉了1200多个工厂;(注:Vladimir Alexandrov,“The Dismantling of German Industry”in Robert Slusser( ed.),Soviet Economic Policy in Postwar Germany,New York 1953,p.15.)此外,在1 946年3月和7月以及1947年11月又出现了两次拆迁的高潮。 在运输过程中,由于铁路匮乏,有1/4的拆迁设备通过船运,而尚未运送的设备就暴露 在户外,运到苏联的物资也搁置在户外,由于管理不善,一些设备被废弃。如,从德国 不鲁彻马彻(Bluchermacher)化工厂拆迁的设备本应由苏联石油工业部重组利用,但由 于多年置于户外而生锈报废。此外,还有许多设备因运输途中零部件或装配图纸的丢失 最终无法组装使用,或者由于不同工厂的设备零件混杂而难以重新安装。(注:Ibid.,pp.16-17.) 美苏之间在拆迁问题上陷入了恶性循环。美英认为苏联在东占区内所进行的大范围拆 迁是西占区宣布停止拆迁支付赔偿的重要原因,而苏联则认为西占区停止拆迁势必会影 响苏联战后所获赔偿的数量,因此又反过来促使了苏联增加在东占区的拆迁行为。应该 说苏联在对德赔偿问题上的立场一直保持强硬,从赔偿数量的要求到支付手段的规定, 苏联认为自己在战争中所承受的巨大损失必须通过赔偿来得以弥补。苏联在战后初期的 对德政策就是通过最大限度地从东占区获取赔偿的方式来保证苏联战后重建所必须的物 资和设备。因而,从拆迁设备的种类来看,都是苏联战后重建所必须的。例如二战末期 由于苏联国内交通运输设备的匮乏,所以要求东占区提供12万台柴油机。然而这一数字 只是从苏联的需求出发而忽略了东占区的供给能力,占领区司令朱可夫忿忿地指出,“ 为什么这些自作聪明的官员自己不想办法,反而将这些不切实际的计划指派给我们,或 者干脆让他们自己来示范一下该如何完成这项任务?”(注:Vassily Yershov,“Confiscation and Plunder by the Army or Occupation”,in Robert Slusser(ed.), Soviet Economic Policy in Postwar Germany,New York 1953,p.4.) 如果从苏联自身的角度来看,快速地、大范围地拆迁似乎能够立竿见影地满足其在战 后初期的迫切需求,因为一方面是本土作战所损耗的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另一方面 意识形态斗争的危机感使得苏联在战后初期必须通过确保周边的有利环境来巩固自身的 安全。然而,即使承认这一假设前提,在执行拆迁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初期,也存在许 多问题,除了前述的拆迁速度及存放问题外,一个更根本性的问题在于自上而下的任务 传达体制,苏联在很大程度上只考虑到自身的需求而忽略了东占区的赔偿能力。 对于苏联从东占区所获赔偿的总额,苏联的官方统计与西方的估计并不一致,苏联的 统计比美英以及德国的估计要低。 1950年5月,苏联宣布到年底将获得36.58亿美元的赔偿,并且提议减少苏联的对德赔 偿要求,将雅尔塔和波茨坦会议所确定的100亿美元的赔偿总额减少到68.29亿,要求德 国以每年2.11亿美元、15年分期付款的形式偿清剩余的赔偿。(注:The East German Economy at the end of the First Five Year Plan',FRUS,1951,p.76.) 美国国务院1948年11月15日的报告中估算了苏联从东占区在战后初期所获得的赔偿, 见下表:(注:OIR Report No.4792,Soviet Takings from Germany 1945-1948,Department of State,Division of Research for Europe,in Alec Cairncross,The Price of War:British Policy on German Reparations 1941-1949,Oxford 1986,p.20 9.) 财产和从西占区 获取的工业设备都不属于从东占区获得的赔偿),苏联从东占区获取的赔偿折合39亿到4 3亿美元。 根据当时曾负责德国经济事务的官员金德伯格(Charles P.Kindleberger)的统计,苏 联从东占区拆迁获得的赔偿占东占区所有资本设备的35-45%;而美占区司令克莱将军 在1946年8月对此的估计则更为保守,仅为15-20%。(注:Charles P.Kindleberger,“ Toward the Marshall Plan:A Memoir of Policy Development in Germany 1945-1947 ”,in Charles Maier(ed.),The Marshall Plan and Germany,New York 1991,pp.78-7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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