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君主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 拉美实行的是中央集权的君主专制制度,依靠官僚机构行使职权。这是伊比利亚半岛封建社会后期的政治制度在新大陆的延伸。 在西属美洲,其权力机构是由设在西班牙的代表国王处理美洲事务的“王家最高西印度事务委员会”和美洲的总督、检审庭、省长、市长、地方长官、卡西克(酋长)等组成的,形成了一个自上而下的权力金字塔。总督是西班牙君主在美洲的象征,其权力涉及国家生活的各个方面:军事、经济、财政、司法。国王反对在美洲建立一个封建社会,他的目标是加强君权。依靠官僚机构行使职权避免了权力过分集中到封建主手中,从这个角度讲,拉美不是严格意义上的“封建制”,但在实际中却又是封建的,表现在:一方面,吏制腐败,行政效率低下。贪污腐化在拉美一向存在,尤其是17、18世纪卖官鬻爵之风盛行后,更为变本加厉。当时的官俸不到买官花费的 1/10,凡买官者都想在任内捞回投资,结果等于王室授权贪污。表面上王室的权力至高无上,王室颁布的大量的法律和法令,条文精细,无所不包,但到地方上后,由于不同利益集团都在图谋私利,因此,敷衍塞责,办事拖拉,“我服从,但不执行”成为一种被普遍接受并且合法的策略。另一方面,尽管大庄园的行政和司法权力从未被国王从法律上认可,但实际中,这种权力作为一种传统和习惯一直在增长着,它主要不是来自对土地的垄断,而是来自大庄园主在地方市政和司法部门的任职。 在葡属巴西,葡王1534年建立将军辖区, 由于分封制度的失败,1549决定在巴西设立总督,接管殖民地的一切事务,代表国王行使军政司法等一切权力。葡萄牙和西班牙合并期间(1580-1640),里斯本的西印度事务委员会统管巴西事务,到1642年该委员会的任务就被新成立的“海外事务委员会”所取代。巴西也存在类似西属美洲的中央集权制国家统治孱弱与大种植园主、大牧场主势力强大的现象。(注:鲁杰罗。罗马诺:《美洲殖民地制度的遗产》,载《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3年第4期,第117-118页。) 天主教会是西、葡国王统治美洲殖民地的得力助手。在西属美洲,1501年西班牙国王从教皇手中争得了在新发现地区征收教会什一税的权利,同时承担了传播天主教的任务。1508年又从教室那里得到了推荐美洲殖民地神职人员的权利,即“国王庇护权”。因此,王室的权力比其他欧洲国家更大,因为教会的权力极大地集中到了王室手中。在“西印度事务委员会”的直接领导下,殖民地被划分为若干大主教区、主教区,教区和堂区,形成了一个教阶森严、组织严密的网状体系,并通过传教士将其触角上下左右地伸到了殖民地社会的每一个阶层、每一个角落,势力十分强大。1620年西属美洲共有大主教区和主教区34个。(注:同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前引书,第293页。)不可否认, 在早期的传教士中,有一批学识渊博、信仰坚定、生活清贫的传教士在恶劣的环境中献身于传教士事业,原始基督教精神中朴素的人道主义使他们站出来为印第安人辩护,如安东尼奥。德。蒙特西诺斯和巴特洛梅。德。拉斯卡萨斯,耶稣会教士甚至要在美洲建立与殖民地社会平行的乌托邦社会,他们的目的不仅要向土著传教,而且要在各方面提高印第安人的经济和社会生活。但教会总的说来是充当了精神征服和殖民的工具。西班牙管辖权一旦建立,传教团体就粉墨登场对土著传播福音,灌输逆来顺受的思想。教会除传播福音外,没有忘记从事经济活动。他们征收什一税(代国王征收,其中1/10交国王,9/10留为己用),控制信贷,兼并土地,经营大庄园。殖民地时期拉美没有银行,教会实际上赋予了自己债权人的职能,按一定利率将钱借给土地所有人,当后者无力还债时,原来抵押的地产就归教会所有。到1810年教会拥有了拉美1/3以上的土地,(注:福斯特:《美洲政治史纲》,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第 116页。)村社的印第安人被迫为教会提供无偿劳役,教会成了最大的地主。传教士还享有民事裁判豁免的特权。教会内部的生产关系是封建的,政治关系是专制的(注:教会本身就形成了一个行政自治中心。见同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前引书,第500页。)。 教会实际上从事的是精神的和经济的双重奴役。与北美教派林立的新教相比,拉美统一的强大的天主教教会与王权合二为一,巩固了王权的统治,但却窒息了当地的经济发展。葡属巴西的教会体制与西属拉美类似,对维护奴隶制和王权统治起到了同样的作用。(注:18世纪40年代,仅在巴西北部的马拉尼昂州,生活在传教士统治下的印第安人约达50000人, 他们被迫为教会提供各种劳役,教会在这里占据了大片的土地。巴西教会要求形成一致赞成奴隶制的风气,从神学角度论证奴隶制的合理性。见同莱斯利。贝瑟尔主编,前引书,第535页。) 在政治和宗教的等级原则的影响之下,西、葡美洲的社会结构也呈现出严格的等级制度,而且这种等级制度被加上了肤色因素。(注:斯坦夫妇:《拉丁美洲的殖民地遗产》,牛津大学出版社1970年版,第57页。)处在顶端的是西班牙人,但来自欧洲的西班牙人享受免税和其他更多的特权,而当地出生的西班牙人则没有财政上的特权,处在底层的是印第安人,他们负有纳税和提供劳役的义务;介于二者之间的是混血种人,由于他们通常相当透彻地掌握了西班牙文化,一般都是承担中级职务的人,如大庄园中的管理人员;黑人在巴西和加勒比充当奴隶,自然是处于最底层。而在这样一种等级社会里,来自伊比利亚半岛的追求贵族地位的社会价值观和社会心理特征得以发展:轻视体力劳动;关心社会威望、荣誉;讲究仪表;策划阴谋;散布流言蜚语;种族歧视等等,都表现得十分明显。(注:阿尔瓦尼。基哈诺和伊曼纽尔。沃勒斯坦:《作为一个概念的美洲性,或南北美在近现代世界体系中的地位》,《国际社会科学杂志》1993年第4期,第109页。) 四、小结 在拉美我们发现了封建主义,但它与欧洲的封建主义并不一样。 首先,西属美洲的封建领主制由于王室的抑制政策和当地土著的大量死亡,而发生了变形,仅维持了不到半个世纪。葡属巴西的领主制也由于“有地无人”的实际情况而在大多数地区遭到失败。 其次,以大地产主占有生产资料和不完全占有劳动者为特征的封建主义生产方式在拉美还是普遍存在的。在西属美洲,殖民者先后实行了奴隶制,委托监护制,劳役摊派制(米达制),债役农制,佃农或分成农制,雇佣劳动制。在巴西,“塞斯马里亚制”成为产生大地产的基础,许多大地产被改成了种植园,在封建关系的基础上建立起了种植园奴隶制。尽管大庄园或种植园中都有雇佣劳动存在,但总的看,前资本主义劳动形式无疑占据支配地位。 第三,就整个殖民地而言,至少在18世纪中期以前,可以说是处于一种外部货币经济和内部“自然经济”并存的状态。就殖民地内部市场看,并不存在一种自由的商品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约90%的人口及其经济活动仍以非货币经济为特征,这种商品交换的非货币性和生产要素的非自由流动性不能证明殖民地经济是“资本主义性质”的。 第四,君主专制制度和天主教会以及在它们的影响下形成的殖民地社会结构都体现了十分强烈的等级观念,而且,君权神授,政教合一,相互影响,相互支持,具有浓厚的中世纪色彩,是封建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 与欧洲封建主义相比,拉美封建主义显示了三个不同的特点: 首先,欧洲的封建主义是“内生的”,拉美的封建主义则是移植的。换句话说,欧洲封建主义的发展(或过渡)没有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是一种自然的发展过程,而拉美的封建主义是在与欧洲封建主义产生时的不同历史背景下由欧洲移植或强加的。这种生产方式的移入打断了土著社会正常发展的历史进程,使拉美社会由原始社会(或原始社会向奴隶社会过渡)的阶段一跃而进入一种封建主义占支配地位的多种生产方式混合存在的社会发展阶段。这是欧洲资本原始积累时期欧洲文明、非洲文明同美洲文明碰撞的新产物。 其次,美洲当地因素对拉美封建主义的建立产生了重要的影响。欧洲的封建主义被移植到美洲后,首先面临的是不同于欧洲的社会和地理环境。在英属北美,由于没有贵金属、土地贫脊、印第安人口稀少而且其所处发展阶段落后,封建主义未能立足,而是发展了资本主义;但在拉美大陆的中心地区,存在大量定居的印第安人社会,征服前的阿兹特克和印加帝国是所谓“亚细亚生产方式”的国家,(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474页。 )人口稠密且性情温顺、勤劳肯干,习惯于接受他们原来社会中特权阶级和教士们的统治,行政和劳动组织完备,并有一套行之有效的贡税和劳役制度。因此,当两地的国王统治被推翻后,殖民者能顺利地接管对土著的统治,迫使印第安人为农业和矿业提供劳役和贡税,从而使西班牙贵族好逸恶劳、剥削他人、挥霍浪费的恶习得以延续。随着土著人口的锐减和大量可耕地的腾出,以占有土地和不完全占有劳动力为特征的封建生产方式逐渐建立起来。巴西沿海虽有极其肥沃的热带土壤,但因当地的非定居的印第安人口稀少,且桀骜不驯,因此,“分封制度”遭到了失败,只是在依靠了从非洲输入的奴隶后,才发展起了种植园经济。可以试想,如果英国殖民者遇到了拉美中心地区那样的土著和丰富的金银矿藏,北美的历史将会重新改写。 再次,在拉美的封建主义的发展过程中,受到了外部移入的资本主义、奴隶主义和当地的原始共产主义的影响,多种社会因素并存,形成一种复合结构的有机整体。所谓资本主义因素包括欧洲货币、雇佣劳动、商品经济等,奴隶主义因素是印第安人奴隶制和黑人奴隶制,原始共产主义因素则是被保留下来的土著村社的土地公有制和集体劳动制。但这些因素的存在不是半斤八两,平分秋色,在巴西,近代奴隶制无疑占据了支配地位,而在西属拉美,占据支配地位的则是封建主义(专制主义、天主教会)。在这多种因素中,封建主义固然落后,但有些东西比封建主义更落后。正因为如此,再加上独立运动仅是一场政治革命而非社会经济结构的变革,所以19世纪后半期和20世纪前半期,拉美在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的过程中,资产阶级就面临着必须打破维持生计的自然经济和社会禁锢(村社土地所有制和教会财产)、改造半封建的大庄园制、建立资本主义农业经济的艰巨任务,为的是使耕地和劳动力的配置与资本主义工业发展的要求更趋一致,以便顺利地实现工业化和现代化。 因此,从世界资本主义体系的角度将殖民地时期的拉美看作这一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未尝不可,但由此而得出拉美历来是“资本主义”的结论则是走向了极端。考察拉美殖民地的社会性质不能仅看它与欧洲资本主义体系的联系,更重要的是要看殖民地内部的生产关系。就拉美内部而言,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和社会关系显然不是资本主义的,而是前资本主义的。殖民地时期拉美的社会经济结构无疑是一种封建主义占支配地位的、多种生产方式并存的复杂的综合体。正是这种殖民地遗产造成了拉美现代化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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