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新加坡的外交政策与对外关系 新加坡的外交政策是和平、中立、不结盟。其外交政策的根本目的是维护新加坡的生存、独立与安全,促进新加坡经济、社会的发展。实践证明,新加坡的外交政策是正确、明智、务实的外交政策。在这种政策的基础上,新加坡开创了良好的对外关系与国际环境。根据新加坡外交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具体考察可以将其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实行睦邻友好政策,改善和发展与近邻马来西亚和印度尼西亚的关系。李光耀指出:“新加坡是马来海洋中的一个华人岛屿,我们在这样一个敌对的环境里如何生存?”(注:李光耀:《李光耀回忆录》,第1页。 )以华人为主体的新加坡在种族、宗教与信仰方面,与以马来人为主的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格格不入,而且后者认为“新加坡是中国扩张的一部分”(注:陈岳、陈翠华编著:《李光耀--新加坡的奠基人》,第162页。)。当时具有强烈的反华反共意识的马来西亚、 印尼决不会容许身边“第三中国”的存在。它们不但威胁新加坡的安全,也影响新加坡的外交政策。正如李光耀所述,“当你谈到外交政策时,除非你是一个强国。……你实际是在谈到你的邻国。不管你在什么地方,你的邻国不是你的最好的朋友”(注: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上海人民出版社1976年版,第287页。),所以必须与“邻国政府搞好关系, 同时也要和他们的人民搞好友谊关系,那么我们将来在东南亚的地位才有把握--永久的把握”(注:新加坡《联合早报》编:《李光耀40年政论选》,现代出版社1994年版,第133页。)。所以, 新加坡的生存首先需要有好的邻邦,新加坡对邻国政策在政治安全上的目标就是在马来国家的夹缝中求得生存。因此,改善与邻国关系是新加坡外交政策与对外关系的基本出发点。据此,独立后的新加坡很快结束了60年代初以来与印尼的对抗关系,化解了新、马分家所产生的矛盾,与印尼和马来西亚建立了正式外交关系。在此基础上,新加坡与印尼、马来西亚的关系迅速发展。 第二层次:在东南亚地区关系方面,新加坡主张加强地区合作,维护地区和平与稳定。“新加坡这个岛国的生存与发展,首先有赖于东南亚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注:梁英明、 梁志明等:《近现代东南亚(1511-1992)》,北京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470页。)。 新加坡地处东南亚,其区域外交对象主要是东南亚地区。新加坡对东南亚区域外交政策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发展同所有东南亚各国的双边关系,加强双边交往与合作;另一方面是促进东南亚区域合作,这也是其外交重点。60年代初,东南亚一些国家就开始从事建立地区联盟,实现区域合作的活动。在谈到东南亚合作联盟问题时,1965年李光耀就指出:“只要这种联盟或集团不是基于种族或思想意识的排他性,那么新加坡对参加任何联盟或集团都不会有什么损失。事实上,从长远来看,这是东南亚较小的、生存力不强的小国能够在一个由两、三个超级大国称霸的世界上推持其独立存在的唯一办法。”(注: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第65页。)这是说:东南亚各国应该建立地区联盟,实现区域合作,使东南亚各国在政治、经济等方面融合成为一个统一的整体;新加坡必须融入这一整体之中,依靠、利用整体优势维护新加坡的生存和发展。 1967年8月,新加坡与马来西亚、菲律宾、印尼、 泰国五国在泰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东南亚国家联盟宣言》(又称《曼谷宣言》),正式宣布成立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东盟的主要宗旨和原则是“通过共同努力,加速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注: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新华出版社1981年版,第410页。)。 为了实现这一宗旨与目的,新加坡与有关国家共同努力,制订具体措施。1971年,东盟通过了《东南亚中立化宣言》,一致同意“进行必要的努力,使东南亚作为一个不受外部强国任何形式或方式干涉的和平、自由和中立区而获得承认和尊重”(注: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11 页。 )。 1972年,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东盟第一届首脑会议,会议通过《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和《东南亚国家联盟协调一致宣言》。前者确立了东盟国家处理相互关系的基本原则:相互尊重彼此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征;每个国家有权保持其民族生存,不受外来的干涉、颠覆或压力;互不干涉内政;用和平手段解决分岐或争端;放弃使用武力或武力威胁;在缔约国内实行有效的合作(注:托马斯·艾伦:《东南亚国家联盟》,第413页。)。 后者在政治安全方面强调东盟成员应该本着团结精神,用和平方法解决区域内部的分岐;经济方面逐步建立长期特惠贸易制。1992年在新加坡举行的第四届东盟政府首脑会议,发表《新加坡宣言》,正式宣布在15年内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这一计划于1993年1月1日正式启动,此后东盟又决定提前5 年建立东盟自由贸易区。东盟成立后,在政治、安全、经济等方面所制订的措施,对新加坡这一小国的生存和发展非常有利,所以在推动东盟合作的过程中“新加坡……的态度最为积极”(注:曹云华:《东南亚的区域合作》,华南理工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32页。)。 第三层次:保持与世界各国的友好关系,在世界主要大国之间实行“均衡外交”,同时主要借重美国。新加坡是弹丸小国,防卫力量薄弱,因此,须以外交手段,依赖国际形势的制衡契机发展,以求生存。为此,新加坡“遵循一项朋友越多越好,敌人越少越好的政策”(注: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第539页。), “同一切国家友好”(注: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第254页。)。在东西对峙、 两极对抗的格局下,新加坡主张实行中立、不结盟的外交政策。李光耀指出:“在东南亚维持和平与安全最好的办法是,主要大国同意让东南亚成为中立区,不利用该地区任何较小的国家来扩展自己的势力,同时保证每一个较小国家的完整,不受别国侵犯”(注: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第280页。),“我们既不依附西方, 也不投靠东方”(注:亚历克斯·乔西:《李光耀》,第255页。)。 新加坡认为东南亚各国的独立与发展,既需要区域内各国的团结合作,更需要大国的支持和保证,在大国之间实行均衡外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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