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09月07日 《辛丑条约》签订 在114年前的今天,1901年9月7日 (农历瓜月廿五),《辛丑条约》签订。1901年9月7日,由德、奥、匈、比、西、法、英、意、美、日、荷、俄等国公使组成的外交团,在团长葛络干主持下,于11时在西班牙使馆与中国全权大臣奕匡和李鸿章举行会谈,签署和谈最后议定书,仪式于11时30分结束。 当日,《辛丑条约》正式签订,主要内容有:清政府赔偿各国军费4亿5000万两白银,其中沙俄得1亿3000多万两,以海关和盐税作抵押;拆毁北京至大沽的所有沿海炮台;各国留兵驻守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重要城镇;在北京划定使馆界,允许各国派兵保护,不准中国人在界内居住;永远禁止中国人成立或参加反帝组织和运动;将总理衙门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首。 条约的签订,使中国丧失了大量主权。在分赃中,沙俄分得的最多,沙俄外交大臣拉姆斯托夫说:“1900年的对华战争为历史上少有的最够本的战争”。 1901年9月7日上午,阳光正灼,暑热未消。清廷全权代表奕劻和李鸿章,与德国、奥地利、比利时、英国、美国、法国、意大利、日本、俄国、荷兰、西班牙等11国代表到齐会场。李鸿章扶病而来,力不能支。十二款条约是早已议定好的,无须再议,各代表依序在12个文本上签字后,正式生效。条约十二款为:第一款(一)大德国钦差男爵克林德大臣被残害一事,钦派醇亲王载沣为头等专使大臣,赴大德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暨国家惋惜之意。(二)大清国国家业已声明,在遇害处所竖立铭志之碑,书以拉丁、德、汉各文。第二款(一)惩办伤害诸国国家及人民之首祸诸臣。(二)将诸国人民遇害被虐之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五年。第三款因大日本国使馆书记生杉山彬被害,降旨简派户部侍郎那桐为专使大臣,赴大日本国大皇帝前,代表大清国大皇帝及国家惋惜之意。第四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在于诸国被污渎及挖掘各坟茔,建立涤垢雪侮之碑,兹将建碑之坟茔,开列清单附后。 第五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不准将军火暨专为制造军火各种器料运入中国境内。第六款大清国大皇帝允定,付诸国偿款海关银四百五十兆两。此四百五十兆系照海关银两市价易为金款。此四百五十兆按年息四厘,正本由中国分三十九年按后附之表各章清还。第七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各使馆境界以为专与住用之处,并独由使馆管理,中国人民概不准在界内居住,亦可自行防守。第八款大清国国家应允将大沽炮台及有碍京师至海通道之各炮台,一律削平,现已设法照办。第九款中国国家应允由诸国分应主办会同酌定数处,留兵驻守,以保京师至海通道无断绝之虞。第十款大清国国家允定两年之久,在各府厅州县将以后所述之上谕颁行布告:一、上谕以永禁或设或入与诸国仇敌之会,违者皆斩。二、上谕一道,犯罪之人如何惩办之处,均一一载明。三、上谕以诸国人民遇害被虐各城镇,停止文武各等考试。四、上谕以各省督抚文武大吏暨有司各官,于所属境内均有保平安之责。第十一款大清国国家允定将通商行船各条约内,诸国视为应行商改之处,及有关通商各他事宜,均行议商,以期妥善简易。第十二款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按照诸国酌定改为外务部,班列六部之前,且变通诸国钦差大臣觐见礼节。大清国国家既如此,按以上所述,足适诸国之意妥办,则中国愿将一千九百年夏间变乱所生之局势完结,诸国亦照允随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