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泰始律 历朝都有自己的通行法律,那么晋朝的法律是什么呢? 由于《魏律》内容繁杂,早在司马昭执政时即命贾充、羊祜、杜预、裴楷等人参考《汉律》及《魏律》来修编新法律。267年完成新律,次年颁行全国,此即《晋律》。因于泰始年间颁行,又称《泰始律》。这是魏晋南北朝时期唯一实行全中国的法典。张斐、杜预各别又为《晋律》作注本《律解》(张着)及《律本》(杜着)。经晋武帝批准后,该注与律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以又与《晋律》统称“张杜律”。这种以注辅文的立法方式影响后世,如唐代的《永徽律疏》。已知《晋律》共20篇、620条、27600字。20篇分别是:刑名、法例、盗律、贼律、诈伪、请赇、告劾、捕律、系讯、断狱、杂律、户律、擅兴、毁亡、卫官、水火、厩律、关市、违制和诸侯。与晋律同时颁布并行的还有《晋令》40篇,《晋故事》30卷。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