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大事记 1月1—3月21日 县公安、边防部门共破获贩卖朝鲜妇女案件8起13人,奸淫、嫖宿非法越境妇女案件5起9人;非法越境人员抢劫、盗窃案件8起11人。 1月8日 朝鲜公民金哲福(女,21岁)非法入境我境金华乡十七道沟村,被村民李**、康**收留,并以5,000余元卖给无业自流人员梁德军领回山东。李、康2人因贩卖境外人口被抓获。 1月9日 县人民法院在人民电影院门前召开公开宣判大会,对走私毒品犯朴**等9人进行公开宣判。 2月19日 朝鲜惠山市沿江云洞居民金钟科、黄永根2人非法越入我境,在长白镇通江委居民赵树建家盗窃彩电、收音机、石英钟等。返回时,被我公安民警抓获。 2月21日 朝鲜惠山市居民尹银吉(女,25岁)、廉香淑(女,27岁)非法越入我境,被马鹿沟镇大梨树村3个张姓农民收留。在送往外地贩卖途中,于抚松县漫江镇被设卡堵截的武警执勤人员抓获。 2月21—3月10日 朝鲜饥民大量进入本县境内。根据县委要求,县人民武装部派出民兵应急分队36班次432人次执行边境执勤任务。 3月3日 朝鲜妇女崔连姬(24岁)、崔顺玉(35岁)非法越入我境沿江村,被宝泉山镇宝泉山村农民孟**、李**收留,当2人欲将朝鲜妇女拐卖到外地时,被公安民警抓获。 3月7日 朝鲜妇女金贞绵、马粉玉非法越入我境马鹿沟镇沿江村,被以每人4,500元的价格欲卖至梅河口市。经查,3名涉案犯嫌疑人被抓获。朝鲜另两名妇女李英福、李正福从长白镇民主村入境,被县防火办公室一工作人员分别以2,500元的价格欲拐卖到山东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 4月4—6日 白山军分区司令部参谋长孙永强等人来县勘察地形,县人民武装部部长郭秀春、军事科科长冯家君随同勘察。 4月5日 马鹿沟镇沿江村农民金**被抓获。金于1996年6月、1997年1月先后将3名朝鲜越境妇女拐卖给辉南县楼街乡新兴村农民。 4月11日 朝鲜居民朴成九、李相浩、金光振非法越入我境,在长白镇长松委盗窃居民自行车3辆。返回时,朴成九被抓获,其他2人逃回朝方。次日,朴成九被移交朝方处理。 4月13日 朝鲜居民朴基春、李明哲2人非法越入我境,在长白镇长松委撬盗居民李秀华家彩电、双卡录音机和其它衣物。返回时被抓获,次日,2人被移交朝方处理。 4月21日 朝鲜居民金光革非法越入我境长白镇,打碎朝鲜族商场玻璃,盗窃现金、金首饰、手表和其它物品,总值合人民币3.7万余元。案后金犯正欲逃跑时,被我公安民警当场抓获。 5月15日 全县出动机关干部和民兵3,500多人,配合边警进行边境搜山,共抓获潜藏在山中的朝方非法越境人员30余人,清除山火隐患18处。 7月21日 县公安局破获一起杀人食肉案。7月9日,朝鲜非法越境人员李永吉、金京哲越入我境。11日2人窜至我县龙岗乡下二道岗村两公里处松树林中隐藏。13日凌晨2时许,2人发生口角,李用盗窃来的斧子和修鞋用的刀将金杀死,并肢解其尸体。将躯干装在一白色塑料纺织袋中藏到树林中的一深水渠内,以备充饥。内脏及部分尸肉用火烧熟后在几天内吃掉。 8月14日 凌晨1时许,朝鲜两名越境人员闯入长白镇塔山委居民金熙水家,将金之女打伤后,抢走电视机、录音机各1台。 9月2日 凌晨2时许,朝鲜两名非法越境人员持刀闯入金华乡十七道沟村恒盛商店,将熟睡的店主杜成果杀死,并杀伤杜的爱人高淑莲,后逃回朝方。 9月8日 县公安代表刘义亮等一行3人去朝鲜惠山市,就朝方人员连续越入我境进行杀人、抢劫、走私等违法犯罪行为向朝方代表通报情况。 △ 12时许,朝鲜咸镜南道端川市居民徐春淑非法越入我境,在十八道沟岗上气象站附近,与长白镇塔山委居民朴**合谋,企图拐卖非法越入我境的5名朝方妇女,被我公安机关抓获。15日9时许,县公安代表刘义亮等一行3人去朝鲜惠山市,就此案向朝方做出正式通报。 9月10日 在我县经商的敦化市马号乡农民金昌烈,于马鹿沟镇以2,000元人民币买一朝鲜非法越境妇女,在返回敦化途中,被我设卡堵截的执勤人员抓获;盘石县吉昌镇农民金昌浩、元东日在马鹿沟镇以2,000元人民币买两名朝鲜非法越境妇女,在返回盘石途中,被我设卡堵截的执勤人员抓获。 9月13日 13时30分许,朝方非法越境人员(3男1女)在马鹿沟镇太平沟参场行窃时,被护参工人杜明德发现。杜鸣枪警告,4名越境人员不但未停止犯罪活动,反而一涌而上,将杜打伤,并抢走猎枪1支、子弹10发和其它物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