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在东北的掠夺 日本战败后,伪满洲国也随之寿终正寝。1945年9月18日,国民政府向美、苏建议:凡属日本及日本国民在华领土内所有全部产业权、契据、利息以及各类财产,包括房屋、发电厂、各种工厂、船只、船坞、造船厂、机器、矿业、有线及无线电设备材料、铁路、车辆、修理厂等等应认为已让予中国。 斯大林虽口头上对中国以日本资产作为赔偿的主张表示同情,但实际上他对东北的日本工业早就另有打算,竟然把东北所有日资产业宣布为红军的战利品,由苏联红军全面接收,然后实行“重点摧毁”,就是把最新最好最重要的机器设备拆运到苏联,满足自己的需要。剩余的部分,一分为二,中苏各占其一,双方再进行排他性的经济合作,以免第三国(美国)的势力进入东北。这三个环节是统一的,缺一不可的,其中最重要的环节是全面占有和重点摧毁。三个环节都服从于苏联国家安全的目的。 由于东北的轻重工业几乎全为日本的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满洲电业株式会社以及满铁株式会社所有,苏军占领东北后,首先将这几个垄断组织的头头满洲重工业株式会社总裁高崎建之助等日本高级经济管理人员抓起来,拘留于长春寓所,严加看管,然后从他们口中索取各种所需要的材料。让他们证明,东北某某企业是为关东军服务的,日本资本占多大比例,以便为苏军将企业攫为战利品提供"事实根据"。 就这样,经过斯大林掠夺后剩下那些工业设施,成了解放后东北重工业重振的基础。其实掠夺后的东北已经破落不堪了。只有工厂厂房,机器等都被苏联掠夺回国内了。 共和国建设时期 东北工业部1949年初从哈尔滨搬到沈阳,工作中心也从北满转到南满,并着手恢复南满工业。工业部计划处化工轻工室主任杨俊同志被调到沈阳化工厂当厂长,生产肥皂。当时,工业部一批干部被派出去接收工厂,并在工业部下成立了10个直属单位。经过半年努力,这些工业部门都基本恢复起来。东北工业部不是专业部,是个综合部,在东北工业恢复中起了重要作用。 东北恢复工业主要是从北满开始。首先是恢复燃料工业,主要是恢复鹤岗、鸡西、双鸭山三大煤矿,还有一批小煤矿。当时东北地区的过冬是个大问题,没有燃料。许多地方的电厂工厂靠烧黄豆,火车靠烧木头。二是巩固和扩大军需供应。当时东北有一个军工局,副局长是王逢源,主要负责军事工业。东北工业部主要管理民用工业。当时东北各个省都有省工业局。三是恢复电力工业。当时电力供应十分紧张,主要保大城市供电。我们军队的战士有时把小城镇变压器的油抽出来点油灯。四是恢复公用工业。除此之外,东北工业部还着重抓了黑龙江省金矿的恢复、东满矿山的恢复,包括铜矿、铅锌矿的恢复等。 所以东北的基地的恢复大部分还是靠我们自己,靠全国资金投入。当然日本遗留下来的肯定有帮助,但日本并不是真心建设东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