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以八十二回为界线,始写庞春梅的淫乱史。如果说八十二回中第一次与陈经济有不正当性行为时的庞春梅尚有羞耻之心,那么到第八十三回与潘金莲、陈经济一起淫乐时的她已全无廉耻,“三个吃的大醉,都光赤着身子,正做得好”,“三个整狂到三更时分才睡”,但在金莲死之前,小说也仅只此一次明写庞春梅的淫乱。然而在庞春梅贵为守备夫人之后,她已俨然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大淫妇。小说的最后三回,一回紧接一回凸显出庞春梅的恣肆淫乐:先是与早已有染的陈经济借姐弟之名行乱伦之实,经济死后,又主动勾引李安,未果;后又勾搭上仆人周忠的儿子周义。最终在与周义淫乱时,死在周义身上,亡年二十九岁。图片来源于网络 庞春梅作为全书的第三大淫妇,在长达八十一回中都不见其淫乱,却在其贵为守备夫人后,突然间变态式癫狂淫乱,且她的淫乱史又只紧锣密鼓集中于小说的最后三回。据此便有评者以为把春梅作为小说命名的第三女主角有些莫名其妙,这可能是由于作者的疏忽,或是在写了金莲、瓶儿等诸多淫妇之后再无心力和笔力写出另一个淫妇的形象,于是就生硬地粗糙地敷衍地写了这样一个横空出世突如其来的淫妇庞春梅。这样解读《金瓶梅》这部文心细密
“云霞满纸,胜于枚生《七发》多矣”{1}的“奇书”,实在是令人难以信服。 要解开这个谜团,我们不妨看词话本《金瓶梅》在篇首引入的《四贪词》,对酒、色、财、气做了一一的批判。读者和评者都注意到了小说中“财色”二字,更加之小说里有“单说这情色二字”(第一回),也就难怪读者和评者都把目力和心力倾注在对“情色”二字的研读上去了(而“财色”又自是离不开“酒”),而往往或根本就忽略了“气”这个字在小说中的地位,春梅恰恰正是作者安排用来解读四贪之一的“气”一字的一枚重要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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