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如何衡量清前期中国社会发展方向,是清史研究的一个基本课题。本文在对近代化理论和方法做出自己的解释的基础上,分析了清前期中国社会转型的三个特征:政府对基层社会政治控制的松驰化,以及普通百姓人身自由的扩大;商品经济繁荣和资本主义萌芽;与上述变化相适应的反传统观念的兴起与传播。作者认为,清前期的中国社会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从传统向近代转型的态势。研究中国近代化史,不能置鸦片战争以前的发展成就于不顾,不能将1840年前后的中国历史截然割裂。和西方社会比起来,清前期中国社会的变革是缓慢的,但并未止步不前;是凝重的,但充满了希望。持续而不间断的进步,正是我们民族历史独有的特色和风貌。 关 键 词:清前期 近代化 社会转型 观念变迁 作者简介:高翔,1963年生,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副研究员。 近代化是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广泛关注的重要课题。应该说,从近代化的角度研究明清时期的中国社会发展,突破了以前单纯通过资本主义萌芽论证明清社会变迁的简单模式,使人们从一个相对宽广的视野,研究中国传统社会结构,回答中国社会是否发展,或在多大程度上向前发展的问题。近代化研究,深化了人们对社会形态问题的认识,起到了推动思想解放,促进学术发展的作用。然而,无论是在国际学术界,还是在国内学术界,近代化与其说是一种理论,毋宁说是一种视角,是一种思路。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发现一个真正适合中国历史发展实际的近代化学术构架。理论的贫乏,必然限制研究的深入,必然加重人们对中国历史发展道路问题认识的歧异。本文主要考察清前期社会转型问题,但在进入正文以前,有必要先对近代化问题作一点理论说明。 一、近代化的核心是资本主义化 在考察明清社会发展时,学术界存在着这样一种比较矛盾的现象:一些学者一方面试图证明中国传统社会具有走向近代的内在动力,试图证明中国在晚明(有的甚至认为更早)就已经开始了近代化过程,但另一方面却否定资本主义因素的存在和发展,甚至将当年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视为教条主义指导下的错误产物,视为应该抛弃的“错误命题”。这就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什么是近代化? 我不想在这里对“近代化”作辞源考证,但有必要指出这样一个事实:当今学术界通常所谓的“近代”,就其本意,指的是16世纪以来主要是在西方世界出现的所谓社会变革浪潮,这种社会变革浪潮,其核心内容只有一个,那就是资本主义化,也就是用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代替传统的(也可以说是封建的)生产方式,用资本主义的新文化代替传统的旧文化,用资本主义的新制度代替落后的旧制度。有的学者提出:资本主义化不等于近代化。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确实,近代化较资本主义化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内涵,资本主义也不是通向近代的惟一桥梁,资本主义阶段也并非不可超越,但下面两个事实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第一,作为通常意义上的封建社会自然发展的替代物,资本主义是惟一的选择。迄今为止,史学家还没有发现,在社会自然演变的条件下,除资本主义外,封建社会(或传统社会、中世纪)有任何别的可能的发展方向;第二,在20世纪以前,资本主义化一直是推动人类社会从传统向近代转变最重要的动力。近代化的许多重要成果和基本原则(如启蒙思想,市场理论,近代科学的兴起与传播,等等),都是在资本主义发生、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并得到完善的。脱离资本主义谈论近代化,正如离开市场谈论商品一样,在理论上是不可思议的,在实践上是行不通的,对中国传统社会转型问题的研究也是如此。 如果我们承认近代化的核心是资本主义化,承认没有资本主义就不可能有什么近代化,那么,我们就不能简单否定当年学术界对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就不会将对资本主义萌芽的研究与对近代化的研究对立起来。应该承认,目前学术界对商品经济、城镇发展、区域经济、社会结构等问题的探讨,在相当程度上是建筑于当年对资本主义萌芽研究的学术基础之上的,研究中国资本主义的发生与发展,理所当然地应该是研究中国近代化历史的核心内容。 历史上完全意义上的近代化,虽然以资本主义兴起与发展为核心,但毕竟具有更加广泛的社会含义。衡量一个社会是否在向近代迈进,应该确定一些起码的标准。采用不同的标准衡量中国社会发展,也许是长期以来学术界对同一问题得出不同结论最重要的原因。我认为,所谓近代化至少应该包括下面三个方面的内容: 以服务市场和自由雇工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与发展; 传统人身依附关系的逐渐解体,个人自由的扩大,政府对社会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 与上述变化相适应的带近代意义的社会观念的出现与传播。 在具体历史研究中,关于近代化问题最主要的切入点有两个:一是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其基本点是生产力的发展水平;二是从上层建筑的角度,其中心内容是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问题。前者是基础的,它能揭示出某种社会形态形成与发展的根本动因。后者是至关重要的,它能从社会控制、价值观念的角度,从思想流变的角度,回答社会发展速度问题,回答变革方式与变革道路问题。只有将这两个方面的研究成果充分汇合,融会贯通,我们才有可能对一个时代的发展水平做出大体准确的判断。 从历史研究的角度看,我们对清代社会发展状况的认识,目前还有较大的探讨余地,其突出表现是我们对意识形态,特别是社会观念领域的研究重视不够。不充分吸收对意识形态领域的研究成果(如思想史的成果、学术史的成果、观念史的成果),我们对某些问题的解释就会显得僵化和机械,甚至出现将社会发展简单化为经济发展,将资本主义简单化为市场经济的片面倾向。比较典型的如对资本主义萌芽问题的认识,我们以前往往将它作为一个单纯的经济史问题,过多地将精力用于对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研究,而忽视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资本主义,不但是一种经济现象,而且也是一种社会现象和文化现象。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共生的必然是资本主义的观念,是资本主义的精神。而新的生产方式的孕育,也需要一个合适的文化土壤,需要以社会观念的某种变革为前提。不重视对与资本主义萌芽密切相关的文化问题的研究,我们对它的认识,就不可能完整和准确。事实上,即使进行纯粹的经济史研究,也应当充分注意人的观念问题。人是社会生产中最活跃的因素,人的社会观念直接影响着他的全部经济活动。观念应该成为而且也是我们认识一个时代最主要的窗口之一。对明清史研究者来说,要做到这一点,是有条件的。 在对近代化的基本概念略作辨析以后,笔者将对清前期中国社会发展状况作粗略考察。我认为,在这两百年中,中国社会在晚明时期近代化因素大量滋生的基础上,出现了明显的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趋势,这种趋势在政治领域、经济领域和社会观念领域,都有十分明显的体现。 二、对基层社会政治控制的松驰化 研究中国传统社会,必须高度重视政治问题,原因很简单,中国传统社会实行的是一种以皇权为核心的高度中央集权的专制政治,政府不但是调节社会各阶层利益分配关系的权威工具,而且还直接干预着社会各阶层的构成和流动,影响着一个时代的生活方式和道德风尚。 清前期中国政治的演变具有两个显著趋势:其一是政治权力的集中化趋势,其突出表现是中央对地方的控制,皇帝对官僚机构的控制逐渐严密,到雍乾时期形成了空前严厉的极端君主专制局面。其二是政府对基层社会控制的松驰化趋势。这一趋势在清代十分明显,然而,迄今为止,尚未引起学术界的应有重视。 清前期政府对基层社会控制的放松,从清初即已开始,到雍乾时期更加显著,其突出表现是历史遗留下来的许多弊政,在这个时期逐渐获得革除。像雍正朝除豁贱民政策,就使大批世代遭受奴役、地位低贱的底层民众获得解脱。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二《乐户惰民丐户之世袭》记载说: 雍正元年,御史年熙奏:“山西两省乐户另编籍贯,世世子孙勒令为娼,绅衿地棍呼召即来侑酒。间有一二知耻者,必不相容。查其祖先,原是清白之臣。因明永乐起兵不从,遂将子女编入教坊,乞赐削除。”奉旨:“此奏甚善,交部议行。并查各省似此者,概令改业。”嗣此御史噶某奏除绍兴惰民,苏抚尹继善奏除常熟昭文丐户。 事实上,当时被除贱为良的远不止此。像雍正五年(1727年)安徽宁国府的“世仆”、徽州府的“伴当”被开豁为良,七年雍正帝又亲自下令改善广东疍户处境,宣布疍户“本属良民,无可轻贱摈弃之处”,不可因地方积习“强为区别,而使之飘荡靡宁”。下令准许疍户登岸居住,“与齐民一同编列保甲”,“势豪土棍不得借端欺凌驱逐”(注:《雍正起居注》雍正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本文所引档案,未特别注明出处者,均直接源于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尽管清廷的开豁政策不是十分彻底,但毕竟使持续数百年的丐户、乐户、疍户、伴当、世仆之处境获得了改善,其中不少人成为编户齐民,获得了人身自由。自由民的增加,必然导致社会活力的加强,这显然是一个巨大历史的进步。 18世纪人头税在事实上的废除,各种徭役的减少,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社会管理方式的革新,以及百姓生活环境的改善。 迁徙自由是最基本的人身自由之一。在清前期,普通百姓的迁徙权获得明显扩大。中国历代统治者为了强化政治控制,往往采取措施,限制百姓的自由迁徙,明代甚至因此引发剧烈的社会动荡。清代,这一传统被打破了。尽管在制度上清廷仍对百姓的迁徙做出限制,但大多未能得到执行。例如,清廷表面上严禁百姓移居蒙古,但实际上并未严格执行,仅乾隆前期,古北口外,“内地民人前往耕种者”,就“不下数十万户”,原因很简单:蒙古已经成为吸引内地过剩人口的重要场所,“今日户口日增,而各省田土如此,不能增益”,政府便不得不“思所以流通,以养无籍贫民”(注:《清高宗实录》卷六○四,乾隆二十五年正月庚申。)。甚至对历来实行封禁政策的东北地区,清廷在乾隆后期也改变政策,允许百姓自由出入。乾隆五十七年(1792年),乾隆帝降旨:“盛京等处虽号旗民杂处,而地广土肥,贫民携眷出口者,自可籍资口食,即人数较多,断不至滋生事端,又何必查验禁止耶?”(注:《乾隆朝上谕档》乾隆五十七年十一月十八日。)百姓迁徙自由的扩大,在客观上产生了两个重要后果:一是大量无地少地民众迁往边疆地区,促进了边疆开发,边疆地区农业获得发展,工商业、教育事业取得明显进步,经济、文化、社会景观和内地出现明显的一体化趋势;二是大量人口流往城镇地区,特别是中心城镇地区,使清朝非农业人口急剧增加,工商业因此获得大批廉价劳动力,商品(包括农产品)的消费市场进一步扩大,社会经济结构转型的条件日趋成熟。 清廷对普通百姓的日常生活并不进行严格干预。尽管清朝统治者重视教化的推行,强调“至治之世,不以法令为亟,而以教化为先”(注:《清圣祖实录》卷三四,康熙九年十月壬辰。)。但需要研究者注意的是,教化的主要内容是强化对知识界的思想控制,这在执行中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政策性,不能简单地以文化专制主义或文字狱一言以蔽之。总的说来,清廷对民间社会生活的控制是比较宽松的,只要不公然反抗朝廷统治,一般不进行太多的干预。像乾隆时御史胡定曾奏请查禁《水浒传》,为清廷采纳,但“外间概不遵奉”,“虽公卿大臣家,案上翻阅,席前唱演如故也”(注:阮葵生:《茶余客话》卷四《水浒传》。)。而地方官“所称于每月朔望宣讲《圣谕广训》,亦竟属托诸空言,以致愚民全无儆戒,重罹法网”(注:《清高宗实录》卷一三八二,乾隆五十六年七月戊子。)。安静自然一直是清廷十分推崇的为政之道,其核心内容就是政府不能过多干预百姓生活。康熙时李光地曾说:“文案纷冗,生出许多事端,在害总归于民,倒不如且听其自然。”(注:李光地:《榕村语录》卷二七《治道一》。)康熙帝反复强调:“苟于地方生事,虽清亦属无益。”并称:“朕尝访问民间,据称贪官亦无杀民取财之理。或官清廉,一味生事,更病于民。”(注:《康熙起居注》第3册,中华书局1984年版,第2203页。 )正是从安静自然的立场出发,清朝对服饰僭越、生活奢靡等现象,均未采取强有力的整饬措施。康熙帝说:“朕意以为俗尚不能骤更,当潜移而默导之”,又说:“天下事有言之可听而行之不便者,此类(指严禁服色)是也”(注:《康熙起居注》第2册,第1659—1660页。)。雍正帝也强调“法令者, 必其能禁而后禁之,明知法不能胜而禁之,则法必不行”。尝说:“奢侈之弊,朕亦稔知。但陋习因循,一旦遽然禁止,若立法严峻,有犯无宥,不能使之永远遵奉。揆之于理,移风易俗,究以从容不迫为贵。”(注:参见《清世宗实录》卷三五、卷一○有关上谕。另见拙著《康雍乾三帝统治思想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5年版,第228页。 )福格说:“禁止服色,辨其等威可耳。若使富人悉服布素,必致令有不行,令既不行,又难治以峻法,枉事更张,毫无利益。如其果行,则商贾不通,衣冠褦襶,更失中华文物之盛,徒使悭吝富儿逐其鄙陋之欲矣。”(注:福格:《听雨丛谈》卷八《禁止服饰》。)这种顺其自然的为政思想,就使普通百姓在较长时间里享有比较宽松的生活环境。当然,这个时期也有一些官员(特别是一些理学官僚),从教化的立场出发,试图整饬风俗,但一般都难以长久维持。像雍正时,著名理学家朱轼任浙江巡抚,“严禁灯棚、水嬉、妇女入寺烧香、游山、听戏诸事”,结果颇遭百姓反感,“小民肩背资生,如卖浆市饼之流,驰担闭门,默然不得意”。及李卫为总督,一切又恢复如旧,“一切听从民便,细民益颂祷焉”(注:葛虚存:《清代名人轶事》卷三《为政不相师友》。)。政府对社会干预面的缩小,为清代生活方式和社会观念的变革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还需指出的是,清廷对社会经济的控制,主要不是依靠政府强制,而是通过经济手段。例如,为了调整社会财富分配状况,改善下层民众生活,清廷曾有意识地兴办公共工程,甚至采取措施,鼓励商人大兴土木,使“本地工匠贫民,得资力作,以沾微润,所谓分有余以补不足”(注:《清高宗实录》卷六五七,乾隆二十七年三月癸亥。)。至于对物价的调节,更多的是通过市场进行。乾隆二十九年(1764年),两江总督尹继善所进《请禁采买短价疏》,即充分显示了清朝通过市场调节处理粮食库存问题的水平。清朝粮食储存,素有存七粜三之例。即每年青黄不接时,政府开仓售粮,平抑粮价,防止粮价飞涨影响城镇居民生活。在秋成时,收购粮食,充实仓储,防止物价暴跌,谷贱伤农。应该说,这是一种合理的政府行为。尹继善在疏中针对这一政策在执行中产生的弊端,即青黄不接时,各地纷纷粜三,秋成时,又纷纷购买,反而导致物价波动,“致妨民食”,提出应采取措施,完善这一体制,进一步根据市场供需状况和物价情况来决定政府行为。尹继善建议:“嗣后各省州县凡存仓米谷,除实遇歉收之年,米价过昂,非粜三可济民食者,不妨额外多粜,准其据实具详酌量办理,其寻常岁稔价平之年,不必拘定粜三之例,或可竟全数停粜,或止须酌粜十之一二。总看各处情形,临时酌办。庶春间少卖一石,则仓内多一石之积贮。秋成少买一石,则民间多一石之米谷,似于民食仓庾两有裨益。”(注:仁和琴川居士编《皇清奏议》卷五五,尹继善《请禁采买短价疏》。)尹继善这道奏疏诚然反映了清朝政府对民生问题的高度重视,但更重要的是,他说明政府在处理经济问题上,无论是涉及官府,还是涉及民间,都主要依靠市场调节,而不是简单地依靠行政命令。政府重视市场调节的作用,意味着民众在经济问题上,有了更多的自由,其经济利益也能获得更多的保障。 三、商品经济的发展与资本主义萌芽 不管研究者如何评价清前期历史地位,但这样一个基本事实恐怕是无法否认的,那就是清前期中国的商品经济发展到了一个新的水平。从理论上讲,考察一个社会是否具有步入近代的条件,商品经济是最重要的标准之一。商品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但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必然产生资本主义,而资本主义也只能产生于商品经济之中,这却是铁定的历史事实。清前期是中国商品经济高度繁荣发达的时期,特别是东南地区,城市化过程已经十分明显,对此,学术界已有充分论述,本文不作赘述,这里仅根据李燧《晋游日记》所载乾隆后期山西情况,补充几个资料。清代山西金融业发达,除了众所周知的票号外,还有所谓“账局”,这是少为人知的一种金融组织。其服务对象主要是候选官员。《晋游日记》卷三载: 汾(州)、平(阳)两郡,多以贸易为生。利之十倍者,无如放官债。富人携赀入都,开设账局。遇选人借债者,必先讲扣头。如九扣,则名一千,实九百也。以缺之远近,定扣之多少,自八九至四五不等,甚至有倒二八扣者。扣之外,复加月利三分。以母权子,三月后则子又生子矣。滚滚叠算,以数百金,未几而积至盈万。 账局的开设,已经影响到了京城的社会生活。李燧记载说:“京师游手之徒,代侦某官选某缺,需借债若干,作合事成,于中分余润焉,曰‘拉纤’。”典当业也很发达:“江以南皆徽人,曰徽商;江以北皆晋人,曰晋商。吾辈八口嗷嗷,点金乏术,不得不倾箱倒箧,尽付质库。伊乘其窘迫也,而鱼肉之。物价值十者,给二焉。其书券也,金必曰淡,珠必曰米,裘必曰蛀,衣必曰破。恶其物,所以贱其值也。金珠三年,衣裘二年不赎,则物非已有矣。赎物加利三分,锱珠必较。”(注:以上均见《晋游日记》卷三。) 根据李燧的观察,城镇化趋势在位处内地的山西已经显露出来。像榆次县的什贴,本系偏僻之地,乾隆时居然“人烟稠密,为一巨镇”。至于绛州,“城临(汾)河,舟楫可达于黄。市尘辐凑,商贾云集。州人以华靡相尚,士女竟衣绮罗,山右以小苏州呼之”。社会生产的区域性分工也已出现。像“泽州与潞安,俱上党地,联界中州,一切食物,俱取给于清华镇,故山右人有终身不识蟹者,而泽州得食蟹。城中花木蕃甚,木瓜橘柚,皆结实累累,文风亦胜于他郡。”(注:以上均见《晋游日记》卷一。) 上面所用的资料只是李燧个人观察结果,视野十分有限,但据此我们仍然可以看出当时的山西社会是颇有活力的,如果将这些材料和山西著名的票号业、盐业、药材业等结合起来,与平遥等地城市发展联系起来,我们就不能简单地以“静止”二字概括山西社会。山西在乾隆朝算不上是发达地区,也不具有典型性。能真正反映清前期中国社会商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的是江南市镇,以及广州、临清、汉口等工商业中心,大商人及商帮的出现(像“江浙殷富至多,拥巨万及一二十万者更仆难数,且有不为人所知者,惟至百万则始播于人口”(注:金安清:《水窗春呓》卷下《豪富二则》。)),正在形成的区域性经济分工(如“江浙粮米,历来仰给于湖广,湖广又仰给于四川”(注:《雍正朱批谕旨》,雍正二年八月王景灏奏。),“棉花产自豫省,而商贾贩于江南”(注:《切问斋丛钞》卷一六,尹元孚《敬陈末议疏》。河南布政使杨国桢重刊,同治金陵钱氏藏本。)等),而这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 在清前期商业化和城镇化过程中,资本主义萌芽显然已经存在,而且获得发展。在我看来,研究中国传统社会是否存在资本主义萌芽,不是缺乏资料的问题,而是如何分析资料的问题。资本主义萌芽,不等于完全意义上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保留一些,甚至保留较多的封建残余是正常的,它只要具备两个基本条件即可:其一,生产出来的主要是服务市场的商品,而不是别的东西;其二,生产过程主要由自由雇工完成,而不是主要由家庭成员或其他非自由的劳动力完成。至于生产规模,倒不必过分苛求,也没有必要过分强调资本主义萌芽的延续性,或商业资本向产业资本转移的比重。因为萌芽,毕竟不等于完全意义上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也不等于要立即建立稳定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系。雍正八年(1730年),浙江总督李卫的一道奏折所描述的生产方式,应该说具有典型的资本主义性质。李卫说: 苏郡五方杂处,百货聚汇,为商贾通贩要津。其中各青蓝布匹,俱于此地兑买。染色之后,必用大石脚揣砑光。即有一种之人,名曰包头,置备菱角样式巨石、木滚、家伙、房屋,招集踹匠居住,垫发柴米银钱,向客店领布发碾,每匹工价银一分一厘三毛,皆系各匠所得,按名逐月给包头银三钱六分,以偿房租家伙之费。习此业者,非精壮而强有力不能,皆江南江北各县之人,递相传授,牵引而来,率多单身。(注:《雍正朱批谕旨》第42册,浙江总督李卫奏折。转引自韦庆远、叶显恩主编《清代全史》第5卷,辽宁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08页。) 这条材料透露出来的信息是,布商提供布匹和工资,包头提供设备,招集、管理工人,工人通过劳动,计件获取报酬,而生产的产品,则供应市场。就其生产组织形式,和16世纪一些英国人所描绘的资本主义手工工场是十分相似的。 类似的资本主义性质的生产方式,在清前期并不少见,“富者出资本以图利,贫者赖俑工以度日,惟利是图,不敢扰民滋事”(注:《清朝经世文编》卷五二,田畯《陈粤西矿厂疏》。),是当时比较常见的生产组织形式,而雇工在身份上,对雇主并不存在严重的人身依附,所谓“平日共坐共食,彼此平等相称,不为使唤服役,素无主仆名分”(注:光绪《大清会典事例》卷八一○《刑部?刑律斗殴》。)。事实上,乾隆时期,随着商品经济的发达,社会财富的积累,中国资本主义萌芽较明代有了新的发展。尚钺说:“商品经济和社会分工,在乾嘉时代较之明末,从经济观点看,已是资本主义的‘所谓原始积累’时期。”(注:参见尚钺《清代前期中国社会之停滞、变化和发展》,《教学与研究》1955年第6、7期;《中国资本主义生产因素的萌芽及其增长》,《历史研究》1955年第3期。 )邓拓认为:“从明朝万历年间到清朝乾隆年间,约当公元16世纪80年代到18世纪90年代,是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时期。”过了乾隆年间,在经济发达的地区,资本主义因素就从萌芽的时期进入成长的时期了。在这一时期,“资本的原始积累过程仍在继续发展,工场手工业制度和农业商品化的过程也还表现了某些质量上的新变化,如果历史条件继续便利于中国资本主义因素的成长,那么,中国完全有可能独立发展成为资本主义社会”(注:邓拓:《从万历到乾隆——关于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一个论证》,南京大学历史系中国古代史教研室编《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讨论集续编》,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0年版,第133页。)。 如果我们不是将资本主义生产看得高不可攀的话,那应该承认,他们的结论是有一定道理的。 需要研究者高度重视的是,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因素的增加,为清前期中国社会生活注入了新的活力。这至少通过两个方面表现出来:一是加速了生活方式的变化,所谓“朝局士风为之大变”,“国初诸老刚正谨厚之风,至是乃如缺文乘马”(注:李岳瑞:《春冰室野乘》卷上。)。洪亮吉将这种转变概括为“嗜欲益开,形质益脆,知巧益出,性情益漓”(注:洪亮吉:《卷施阁文甲集》卷一《形质篇》,见乾隆贵阳节署刊本《卷施阁文甲集》。)。“嗜欲益开”是新的社会风尚的核心内容,而这与当时东南商人,尤其是盐商的倡导密不可分,即所谓“奢靡风习创于盐商,而操它业以致富者群慕效之”(注:民国《歙县志》卷一《舆地志?风土》。)。二是商人和作为四民之首的士人阶层之间的联系更加紧密。清代,士商之间并不存在严格的社会界限,二者间的流动是经常性的。沈垚所说“古者四民分,后世四民不分。古者士之子恒为士,后世商之子方能为士”(注:沈壵:《落帆楼文集》卷二四《费席山先生七十双寿序》,吴兴刘氏嘉业堂刊本。),即是这种社会现实的集中体现。清前期不少重要知识精英都有从商的社会背景,许多重要的学术活动直接得到了商人的资助,像盐商马曰琯与士林名流广相交接,曾资助过全祖望、厉鹗等著名学者,故其卒后,袁枚吊诗有“横陈图史常千架,供养文人过一生”之句(注:袁枚:《小仓山房诗集》卷二七《扬州游马氏玲珑山馆,感吊秋玉主人》。本文所引袁枚著述,均源于《袁枚全集》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乾嘉汉学的两个关键人物江永和戴震,其学术活动都获得了歙县盐商汪梧凤的资助,而汪梧凤本身也是一位虔诚的学问家。人是环境的产物。知识界和商界联系的加强,不可能不对社会观念形态产生影响,笔者稍后将作分析的清前期社会观念的多元化趋势,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社会经济变迁的重要产物。嘉庆时,恽敬作《三代因格论》,他感叹说:“古者商贾不得乘车马,衣锦绮,人耻逐末,为之者少,故利丰。后世一切侪之士人,人不耻逐末,为之者众,故利减。”(注:恽敬:《大云山房文稿初集》卷一《三代因革论五》,四部备要本。)其言即生动反映了乾嘉社会对商人、商业看法之改变。因此,说清前期商业和资本主义萌芽,不但在晚明基础上有了发展,而且产生了新的重要的社会影响,是不过分的。 四、反传统观念的兴起与传播 在任何时候,社会进步都必须通过观念进步体现出来。衡量传统社会是否在向近代转变,其最重要的指标之一,就是看该社会的成员在多大程度上冲破了传统观念的束缚。在清前期近两百年的历史中,中国文化完成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历史性变革,这就是结束了宋明理学在知识界的独尊地位,知识阶层的社会观念出现了明显的多元化趋势:反对传统礼教束缚,主张人性自由;反对学术垄断,主张独立思考;反对极端君主专制,主张“公天下”,成为清前期反传统观念的重要特色。这一变革肇始于清初,完成于18世纪,在客观上为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近代化的全面启动奠定了原始的,但却是必不可少的文化基础。 宋明以降,程朱理学一直是居于正统地位的主导意识形态,经理学家们片面宣传的纲常伦理、道德说教,成为垄断真理,限制思想自由的精神枷锁,即“捆缚聪明才智之人,一遵其说,不读他书”,以致文人学士,成为“宋儒之应声虫”(注:袁枚:《续子不语》卷五《麒麟喊冤》。)。冲破理学说教之束缚,就成为清前期社会观念走向多元、迈向近代的基本前提。 清前期知识界对理学的批判经历了两个阶段,顺康时期主要是批判陆王心学,与此同时,正统的程朱理学经历了一个短暂的复兴过程。降至雍乾之时,随着汉学的兴起,反传统思想家们将批判的矛头直指正统的程朱学术,不但否定其天理的合理性,而且以实证的方法,对理学家所宣传的儒家经典提出怀疑和批判,从而导致了理学的全面没落。此后,理学在士林队伍中的影响急剧削弱,即所谓“近今之士,竞尊汉儒之学,排击宋儒,几乎南北皆是矣”(注:袁枚:《随园诗话》卷二,第43条。)。人们追寻“圣道”,研习学问的途径随之发生了变化。孙星衍说:“今儒家欲知圣道,上则考之周公、孔子著述之书,次则汉儒传经之学,又次则为唐人疏释,最下则宋人语录及后世应举之文。”(注:孙星衍:《问字堂集》卷二《三教论》。)排宋风气甚至影响到了帝王教育活动。乾隆皇帝感叹说:“两年来,诸臣条举经史,各就所见为说,而未有将宋儒性理诸书切实敷陈,与儒先相表里者。盖近来留意词章之学者尚不乏人,而究心理学者盖鲜。”(注:《清高宗实录》卷一二八,乾隆五年十月己酉。)可以说,持续数百年的理学的真正衰落是从18世纪开始的,而在此之后,理学再也没有出现过复兴之势,甚至像清初那种短暂的繁荣景象也一去不返。 否定理学存天理、灭人欲的道德说教,主张人性自由,是清前期伦理观念变革的核心内容。汉学大师戴震愤怒谴责理学“以理杀人”,他指出:合理的学术,合理的社会,合理的政治,有一个基本原则,那就是尊重人的欲望,想方设法满足人的欲望,故他提出了以“遂欲”、“达情”为核心的伦理主张:“天下之事,使欲之得遂,情之得达,斯已矣。”(注:戴震:《孟子字义疏证》卷下《才》。) 清前期最杰出的反传统思想家是袁枚。袁枚思想最核心的内容就是反对礼教束缚,主张人性自由。在袁枚看来,情是人的天性,是自然而且必然的存在,脱离人情谈性,脱离人情谈理,都违背了圣贤学问的本意。值得重视的是,袁枚对情、对欲的重视,具有强烈的现实针对性。他努力将自己的学术思想和清朝统治实际结合起来,从尊重人情的角度出发,袁枚认为朝廷用人行政,均应以适情、达情为准则,而不可悖乎人情。在《小仓山房文集》卷二二《清说》一文中,袁枚明确提出,治理国家,必须以尊重人之情欲为基础。他说: 且天下之所以丛丛然望治于圣人,圣人之所以殷殷然治天下者,何哉?无他,情欲而已矣。老者思安,少者思怀,人之情也;而“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者,圣人也。“好货”“好色”人之欲也,而使之有“积仓”、“有裹粮”,“无怨”、“无旷”者,圣人也。使众人无情欲,则人类久绝而天下不必治;使圣人无情欲,则漠不相关,而亦不肯治天下。 戴震、袁枚的反礼教思想,在清前期知识界并不孤立,“人心不可强抑,王道必本乎人情”(注:夏敬渠:《野叟曝言》第九四回《治香以臭别开土老之奇语,婚配宜歌新咏关雎之好逑》。),已经成为不少学者的共识(注:以经济之学著称的陆耀,在处理社会问题时,也不受“圣经遗训”之束缚,主张从实际出发,明确提出“王道本乎人情”,“遂天下之至私,乃成天下之大公”的社会主张(陆耀:《切问斋集》卷二《又与钱巽斋论文钞书》)。)。 在主张独立思考过程中,清朝知识界形成了一股疑经之风,即对儒家经典提出大胆质疑甚至批判,从而推动了社会思想的进一步解放。袁枚明确指出:学者绝不应当以迷信的态度对待儒家经典,而应相信疑经非圣人所禁。从治学“求其是”的立场出发,袁枚认为三代以上无经字,更无六经名目,即“向来原有此书,但名《诗》、《书》、《周易》,不名经字”。(注:袁枚:《续子不语》卷五《麒麟喊冤》。)经既为史,当然可以怀疑,可以批判,故他主张对所谓的儒家经典采取“存疑多,存信少”的态度(注:《小仓山房文集》卷一五《答李穆堂先生问三礼书》。),并对《春秋》、《尚书》、《三礼》、《论语》、《孟子》等多部儒家经典提出尖锐质疑。乾嘉时期疑古学者崔述主张治学“但论是非”,大胆求信,他所怀疑的经典范围较袁枚更加广泛,对后世学术发展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疑经绝非简单的学术活动,它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现实意义。正是被袁枚、崔述等人所怀疑的那些真伪混杂、鱼目混珠的儒家经典,奠定了秦汉以降两千年政治、社会的思想基础,一旦将这些经典中“伪”的部分去掉,封建政治、封建伦理道德体系中很大一部分就失去了存在的理由,这就必然推动学者对传统社会的合理性提出怀疑和批判。正因为如此,袁枚、崔述在自己的著述中,暴露出不少具有鲜明反传统色彩的社会政治理念。 反对君主专制是清前期中国知识界的重要传统。清初激进思想家们反观历史,曾对专制制度予以猛烈抨击,到乾嘉时期,尽管君权恶性膨胀,但反对君主独裁的声音仍不绝于耳。这个时期激进政治观念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是主张“公天下”,反对以天下私一人。崔述提出,完善的政治体制是天下为公,不存在一人一姓对国家最高权力的垄断,不存在君权世袭,“天下者,天之天下”,“天下诸侯自择有德之人而归之,天子不能以天下传之一人也。不惟无传子者,亦并无传贤者”(崔述这里所说的“天”,实际上指的是诸侯,指的是生民百姓)。二是要求调整君臣权力分配体制,反对尊君抑臣,主张扩大臣僚在政治生活中的发言权。尹会一、陆生楠、谢济世等人都提出了十分具体的限制君权的政治设想。谢济世特别反对君主对臣僚的严密控制,他针对雍正帝的独裁统治,直言不讳地告诫乾隆帝,人主“以博览广听为求言,以察言观色为知人,以亲庶官、理庶务、折庶狱为勤政,臣恐其为汉唐杂霸之治,而非二帝三王之治也。”(注:谢济世:《谢梅庄先生遗集》卷一《论开言路疏》,光绪三十四年全州赵炳麟刻本。)三是对作为君主专制行政基础的郡县制的合理性提出质疑。不少学者主张恢复封建制,而崔迈则从社会变革的角度,对延续两千年之久的郡县制之命运作了深刻剖析,他敏锐地察觉到郡县制度正在走向衰微,“前者不必有,而后起者无穷”的政治变革必将到来,并提出未来政治体制有可能出于封建、郡县之外的卓越预言。他说: 然则郡县之制何以历唐、宋、元、明而不变?曰:封建之设,不知所起,其可考者自黄帝迄周二千四百余年而后废。始非不可废也,弊未极也。自秦以来二千年,郡县之法日弊矣,安知后世不复为封建也?然天下世变多端矣:封建,一变也;郡县,一变也;群雄割据,南北分治,藩镇拒命,皆变也。变故之来,前者不必有,而后起者无穷。封建之时,不知有郡县,后世或更有出于封建之外者,未可知也。吾又乌知郡县极弊之日,其势何所趋也?(注:崔迈:《尚友堂文集》卷上《封建论》。) 清前期反传统观念对社会的影响经历了一个逐渐扩大的过程。清初以顾、黄、王为代表的激进社会观、政治观,虽具有重要的启蒙意义,但却不具有代表性,没有产生社会启蒙的历史效果。然而,到雍乾时期,形势为之一变,袁枚、戴震等反传统思想家登高一呼,应者云集,反礼教声震四方。像戴震对理学的批判,开启了知识界批驳程朱之风气,章学诚所谓“听戴口说而加厉者,滔滔未已,至今徽歙之间,自命通经服古之流,不薄朱子,则不得为通人,而诽圣排贤,毫无顾忌,流风大可惧也”,即生动反映了戴氏攻朱所产生的明显社会效应(注: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三《内篇三?朱陆》附录,《书朱陆篇后》。)。至于袁枚的思想学说,在社会上(特别是在士林和妇女阶层)影响更大,章学诚称袁枚反礼教的性情说,使“无知士女顿忘廉检,从风波靡”,“使闺阁不安义分,慕贱士之趋名,其祸烈于洪水猛兽”(注:《文史通义》卷五《内篇五?妇学》。)。《清史列传》卷七二《袁枚传》谓:“(袁枚)名盛而胆放,才多而手滑。后进之士,未学其才能,先学其放荡,不无流弊焉。”从清前期反传统观念的不同命运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清代社会价值体系的变革趋势,而这种变革显然是以商品经济发展和资本主义萌芽所引发的社会利益多元化为基础的。 尽管清前期反传统观念无论是其理论成熟程度,还是其所具有的社会影响,均不可与同时期欧洲的启蒙运动相提并论,但二者也具有某些相似性,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反对权威崇拜。启蒙运动继文艺复兴之后,进一步破除宗教神学的权威。像法国启蒙思想的泰斗伏尔泰就对天主教会、教皇和僧侣进行猛烈抨击,大胆提出了“消灭败类”的口号。伏尔泰所著《风俗论》,用大量篇幅揭露教廷的黑暗和腐朽,严厉批判宗教狂热、愚昧和迷信,明确指出“宗教狂一旦形成,理性就很难占上风”(注:伏尔泰著《风俗论》中册,梁守锵等译,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576页。)。 当启蒙思想家们清除对宗教神学的迷信的时候,中国知识界也在清除对程朱理学的迷信。尽管天主教神学和程朱理学属于不同的思想范畴,但在社会实践上有一个明显的共同之处,那就是束缚思想,束缚人们的灵魂。只有将人类从对权威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人类创造的灵感才可能得到真正发挥,社会才可能进步,人类才有希望。正是清前期学术界对权威的质疑与批判,为清代社会的进步奠定了重要的价值基础。 二是对人的基本权利的深切关注。清代中国知识精英们愤怒声讨理学以理杀人,鼓吹“达情”、“遂欲”,主张为政“便民”、“利民”,反对政府和百姓争利,实际上是将人的基本权益作为自己研究的出发点,企图通过自己对人性、人情的阐发,寻找到一条维护人的基本尊严的道路。而同时期的欧洲启蒙思想家也高度重视人类生活的改善。孟德斯鸠从人的生命本性中得出四条自然法:和平;寻找食物,以便生存;相互之间经常存在着的爱慕;过社会生活(注: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册,张雁深译,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4页。)。 这一概括和戴震将人的生理和心理的基本需求作为人性的基础,强调人性包括欲、情、知三者,且均由血气心知自然形成,显然在基本思路上具有相似性。至于这个时期伏尔泰、孟德斯鸠、爱尔维修、卢梭等人所竭力宣扬的人权观念、自由、平等观念,则将西方近代自由学说推向了一个新的阶段。 三是反对君主独裁。启蒙思想家并不都是共和派,其中也有赞同君主制者,但反对专制独裁是其共同特点。为了防止专制的出现,孟德斯鸠主张立法权、行政权和司法权的分立,强调“当立法权和行政权集中在同一个人或同一机关之手,自由便不存在了”;“如果司法权不同立法权和行政权分立,自由也就不存在了。”(注:《论法的精神》上册,第153页。)和启蒙思想家相比, 中国知识精英们承受着比启蒙思想家们更大的政治压力,生活于更加险恶的政治环境之中。他们虽然没有明确提出分权方案,没有系统阐述未来政治构想,但已经提出了“公天下”的基本政治理念,提出了对君权进行限制和监督的政治主张,表达出臣僚政治人格应该受到尊重的强烈愿望,这在当时需要付出巨大的理论勇气,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就追求真理的勇气而言,他们绝不比启蒙思想家们逊色。 和启蒙思想相比,清前期中国社会反传统观念在理论上的落后,反映了中国近代化过程的滞后,而二者所具有的历史相似性,则源于这样一个事实:从16世纪到19世纪中叶,中国和欧洲在社会发展方向上具有某种共同性,都处于从传统向近代的转型阶段(当然,转型的幅度、方式和途径存在着巨大差异),商品经济、资本主义作为一种社会力量,已经获得相当发展,社会走向近代的趋势已经非常明显。我们可以说,在清前期,从欧亚大陆的一端到另一端,发生了情况不同的“共时性波动”。 五、余论 对人类历史而言,近代化决不是一种神秘的社会现象,也并非高不可攀,近代化因素广泛存在于世界主要文明民族的社会体系(包括经济体系、社会管理体系和价值体系)之中,推动着这些民族向更高的社会阶段发展。近代化不是西方世界的专利,西方近代化的成功,并不意味着其他民族和国家不可能进入近代社会,更不意味着其他国家社会内部不具有走向近代的因素,或一定要按西方的道路才能进入近代。每一个国家,每一个民族,都具有自己独特的历史发展道路。一定要用西方社会的近代化模式苛求其他社会,将西方的发展历程视为通向近代的惟一正确道路,如果不是西方中心观作怪,那就是以急功近利的态度苛求历史。 清前期的中国社会,是一个继承传统但又蕴含变革的特殊历史时期,它在事实上已经形成了一种转型的态势。政府控制的放松,个人自由的扩大,政府管理规范化程度的加强,为商品经济发展,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增长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而市场体系的逐步完善,新的生产方式的成长,不但为新的社会观念的出现准备了肥沃的土壤,而且为19世纪中叶以后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的发展,近代市场体系的建立,奠定了重要的经济基础。至于这个时期出现的反传统观念,则从价值转变的角度,深刻地影响了中国的未来。无论是这些知识精英对传统和现实的批判,还是对未来社会的朦胧期盼,在历史上都具有重要的预示性,可谓中国步入近代的先声。虽然不能说19世纪、20世纪的任何进步都和清前期的反传统观念存在着直接的因果关系,但也不能否认正是这个时期多元的观念形态为未来的社会变迁准备了重要的文化基础。 在我看来,明清以降中国的近代化过程,可以粗略地分为三个阶段:从晚明到清初,是早期近代化的酝酿时期;从清初到19世纪中叶,是早期近代化的发展时期;19世纪中叶以后是全面近代化的启动时期。在这个时期,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打乱了中国历史的正常发展进程,中国的社会性质出现了明显的改变。然而,社会性质的改变并不意味着中国既有的近代化因素完全丧失,相反,正是在民族危机的强烈刺激下,中国文化固有的发展因素获得改造和加强,成为推动中国社会走向进步、走向富强、走向民主的巨大的内在动力。研究中国近代化史,不能置鸦片战争以前已有的发展成就于不顾,不能将1840年前后的中国历史截然割裂。和西方社会比起来,清前期中国社会的变革是缓慢的,但并未止步不前;是凝重的,但充满了希望。持续而不间断的进步,正是我们民族历史独有的特色和风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