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狂人日记》 吃人的目的,除了填饱肚皮和满足变态的心理渴求外,还有一种功能便是泄愤,包括出于公心的、私心的。出于泄愤目的的吃人行为,其实受害者的肉没必要被吃掉,只是因为吃他们的人对其仇恨心理实在是过于强烈,到了不吃肉饮血就难以熄灭怒火的程度,于是被吃就成了一种难以逃避的命运 网络配图 因为泄愤被吃掉的人,在历史记载中,大都是一些罪大恶极、臭名昭著的人物。比如王莽死后“军人分莽身,节解脔分,争相杀者数十人….传莽首诣宛,县于市。百姓共提击之,或切食其舌”(《资治通鉴》卷三十九);比如说杨国忠“国忠走至西门内,军士追杀之,屠割支体,以枪揭其首于驿门外,并杀其子户部侍郎暄及韩国、秦国夫人”(《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八)。王莽、杨国忠当政期间,气势熏天,不可一世,想不到死后竟落得片尸不存的境地,亦可见其流毒之深、民怨之切。 (责任编辑:adm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