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则更极端的吃人泄愤行为,发生在明武宗时期刘瑾身上。刘瑾,是武宗朝的大太监,气焰熏天,无恶不作,把持朝政长达五年时间,当时民间有“立地皇帝”、“九千岁”之称,而正牌皇帝武宗则被戏称为“坐皇帝”。正德五年(1510年)八月,刘瑾被同僚张永告发,被判处磔刑,皇帝规定了执行刑罚的时长及凌迟的刀数,共用三天时间、剐3357刀。行刑之日,北京人声鼎沸,百姓相争以一文钱买刘瑾一块肉,生吞以泄恨,此情此景,绝对是盛况空前。 ![]() 网络配图 到如果吃不到仇人的生肉,怎么办?没关系,可以消化尽他死后的骨灰,隋朝的王颁便是这样做的。王颁在灭陈之后,寻觅到了杀害祖父、父亲的仇人-陈武帝陈霸先的陵墓后,史载“于是夜发其陵,剖棺,见陈武帝须并不落,其本皆出自骨中。颁遂焚骨取灰,投水而饮之”(《隋书·卷七十二·列传第三十七·孝义》)。中国文化历来有个传统,叫做不挖别人家祖坟、不跟死人计恩怨,然而王颁还是这样做了,在苦熬34年之后依然做了,我们只能从中看见其身怀刻骨仇恨至深。 当然,因泄愤被吃掉的,也并非都是坏人、恶人,袁崇焕便是这样的例外。袁崇焕无疑是个悲剧人物,他的死也是异常的惨烈,同样也令人唏嘘悲叹,因为他不是死于敌人之手,而是死在了自己人之手,死在了被他保护者之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