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中国是道德与政治合一的,这是理解传统中国官员的基本出发点。传统中国重视对官员的监督,建立起了独立的言官系统,对朝政和吏治起到了较好的监督作用 传统中国有一套发达的监督系统 传统中国为帝制,皇帝具有无上的权威,但要实现王朝的长治久安,并不像孟德斯鸠所认为的“一个单独的个人根据他的意志和反复无常的爱好在那里治国”(《论法的精神》),即便被公认是专制皇帝典型的朱元璋,也深切认识到“纲纪法度,为治之本”。然而,传统中国并不是马克斯·韦伯所总结的“法理型”国家,学界也通常不把传统中国作为法治国家来对待。传统中国更为重视人的主观能动因素,强调官员对民众的约束与塑造作用,因此,整顿政治的着眼点在“治吏”上,要求官员清正廉明就成了传统政治的核心诉求之一。 而西方更着重于法典与制度的完备与执行,更为相信“法”的约束与规范作用。这就使得传统中国与西方近代在“官吏”的定位方面出现非常大的区别,西方的官吏是技术型官僚,以对法制的熟稔和贯彻为考核依据,局限在公权力领域,官员的私人领域并不影响其公权力领域的职位与权威。而传统中国既要求官员具备技术型官僚的职能(所谓“钱粮刑名”),又要求官员充当万民的表率,即所谓“青天大老爷”,具有公私领域杂糅的特点。被现代西方放置在个人层面的“道德”在传统中国却恰恰是约束的重点,传统中国的政治理念是“政者,正也”,只有人“正”才能产生清明的政治,所以重视德性培养,重视德行考察。因此,传统中国的律法是从道德规范引申而来。总而言之,与西方道德与政治分离不同,传统中国是道德与政治合一的,这是理解传统中国官员的基本出发点。 如上所述,传统中国的官员具有“道德-政治”两重功能,那么对官员的监督也就有了两个维度。除外在的法律监督外,还从道德角度进行监督,即对官员进行风宪纠弹的言官系统。言官系统的制度化及其效用的发挥,以明代最为典型。下面以明代为例,说明言官系统的选任、职权,以及言官与朝政的关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