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重建秩序:《周礼》与元始仪的成立(63) (一)王莽的改革与《周礼》 元始年间及东汉以后的王朝所奉行的南郊郊祀礼,事实上成于王莽之手。为什么30年间变更无定的祭祀格局能够一举功成,是必须解释的问题。日本学者多认为王莽利用《孝经》,将敬天与尊祖结合起来,以王莽的郊祀为一种表达天子最高孝道的皇帝祭祀。(64)这一切入角度值得重视,建立高帝、高后配享制度也确为元始仪的重要组成部分,但王莽设计的郊祀礼得以成立,最重要的原因,还在于信用《周礼》。 《汉书·郊祀志》载元始仪甚详,为讨论方便,摘引如下: 《周官》天地之祀,乐有别有合。其合乐曰“以六律、六钟、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祀天神,祭地祇,祀四望,祭山川,享先妣先祖。凡六乐,奏六歌,而天地神祇之物皆至。四望,盖谓日月星海也。三光高而不可得亲,海广大无限界,故其乐同。祀天则天文从,祭地则地理从。三光,天文也。山川,地理也。天地合祭,先祖配天,先妣配地,其谊一也。天地合精,夫妇判合。祭天南郊,则以地配,一体之谊也。天地位皆南乡,同席,地在东,共牢而食。高帝、高后配于坛上,西乡,后在北,亦同席共牢。牲用茧栗,玄酒陶匏。《礼记》曰天子籍田千亩以事天地,由是言之,宜有黍稷。天地用牲一,燔尞瘗薶用牲一,高帝、高后用牲一。天用牲左,及黍稷燔尞南郊;地用牲右,及黍稷瘗于北郊。……天地有常位,不得常合,此其各特祀者也。阴阳之别于日冬夏至,其会也以孟春正月上辛若丁。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以高帝、高后配。……以日冬至使有司奉祠南郊,高帝配而望群阳,日夏至使有司奉祭北郊,高后配而望群阴,皆以助致微气,通道幽弱。(65) 王莽对南北郊祀的详细规定引人注目,与匡衡时代的简易粗疏大为不同。王莽整合经典文献,首次提出了完整系统的郊祀理论和仪式,使天地祖宗群神各安其所。这极大地弥补了匡衡的不足,既提供了清晰的仪式规范,也解决了刘向所提出的郊祀改革无经典依据的问题。 如王莽自己的称引,他以《周官》(即《周礼》)作为主要理论来源。所谓“以六律、六钟、五声、八音、六舞大合乐”,源自《周礼·春官·大司乐》: 乃奏黄钟、歌大吕、舞云门,以祀天神。乃奏大蔟、歌应钟、舞咸池,以祭地。乃奏姑洗、歌南吕、舞大,以祀四望。乃奏蕤宾、歌函钟、舞大夏,以祭山川。乃奏夷则、歌小吕、舞大濩,以享先妣。乃奏无射、歌夹钟、舞大武,以享先祖。(66) 《大司乐》这段文字不仅是为不同祭祀定制了相应的乐歌,更廓清了祭祀序列,自天神地祇以至于先妣先祖,都有序地合祭于郊坛之上。“元始仪”的祭祀顺序与之完全相同。王莽又引用《大司乐》之文“冬日至,于地上之圜丘奏之。若乐六变,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矣。……夏日至,于泽中之方丘奏之。若乐八变,则地皆出,可得而礼矣”,(67)规定冬至祭天,夏至祭地。如此,王莽借助《周礼》,将天地群神有序地纳入郊祀的范畴中,同时给出了具体的祭祀方式、牺牲、配乐等细节。 郊祀的基本制度确立后,王莽又上书辨正“六宗”概念,安排郊祀之配享: 《书》曰:“类于上帝,禋于六宗。”欧阳、大、小夏侯三家说六宗……实一而名六,名实不相应。……谨案《周官》“兆五帝于四郊”,山川各因其方,今五帝兆居在雍五畤,不合于古。又日、月、雷、风、山、泽,《易》卦六子之尊气,所谓六宗也。星、辰、水、火、沟、渎,皆六宗之属也。(68) 王莽认为,《尚书》“禋于六宗”之文,欧阳及大、小夏侯解说不确,而据《周易》以日、月、雷、风、山、泽为六宗。(69)此外,又依《周礼》之说安排了五帝、山川的方位。“兆五帝于四郊”之语出自《周礼·春官·小宗伯》: 小宗伯之职,掌建国之神位。右社稷,左宗庙。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70) 王莽的群神分部正是以此为蓝本依次展开的。他严格按照“兆五帝于四郊”,在长安城外分立五畤: 中央帝黄灵后土畤及日庙、北辰、北斗、填星、中宿中宫于长安城之未地兆;东方帝太昊青灵勾芒畤及雷公、风伯庙、岁星、东宿东宫于东郊兆;南方炎帝赤灵祝融畤及荧惑星、南宿南宫于南郊兆;西方帝少皞白灵蓐收畤及太白星、西宿西宫于西郊兆;北方帝颛顼黑灵玄冥畤及月庙、雨师庙、辰星、北宿北宫于北郊兆。(71) 王莽的五畤,将长安城环绕于其中,完美地实现了《周礼》对都城的设计。匡衡改革中的五帝祭祀,仅将五帝置于郊坛之上,与西汉中期以来泰畤祭祀的传统相同。二者的设计,所据理论来源完全不同。 此外,以五帝配享最高天神是西汉通例,泰畤上已有五帝之位。匡衡循之,以五帝配天。不过,只有《周礼》明文将五帝祭祀作为郊祀的一部分,配享最高等级之天神。(72)“元始仪”中,五帝祭祀的位置特别突出,或与此相关。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王莽的五畤之中,以五色帝为中心,配以五人帝、五官。《春官·大宗伯》以玉礼天帝条,郑注曰: 礼东方以立春,谓苍精之帝,而太昊、句芒食焉。礼南方以立夏,谓赤精之帝,而炎帝、祝融食焉。礼西方以立秋,谓白精之帝,而少昊、蓐收食焉。礼北方以立冬,谓黑精之帝,而颛顼、玄冥食焉。(73) 郑注《周礼》与王莽时代对五帝系统的理解极为相近,应有所本,二者可能皆来自刘歆对《周礼》中“五帝”的解读。(74) 如上所述,在王莽制定的郊祀原则及仪式中,《周礼》显然是与此前最为不同的理论来源。王莽的理论支持多来自当时大儒、他的故交刘歆。前文所论以《易》卦六子为六宗之说,就出自刘歆的手笔。(75)刘歆早年研究《左传》,至晚年逐渐发现《周礼》的重要性。(76)他笃信《周礼》是周公时代的制度、制礼作乐的准绳,在郊祀改革时以之为依据和理论来源,可谓顺理成章。 平帝时《周礼》尚未立于学官,学者通常认为,《周礼》置博士在居摄元年(公元6年)至三年九月之间。(77)王莽提议改革郊祀制度在平帝元始五年,正与学者所推测的《周礼》立博士的时间前后衔接。王莽以《周礼》为制度准绳的记录还见于《汉书·王莽传》: 莽以《周官》、《王制》之文,置卒正、连率、大尹,职如太守。属令、属长,职如都尉。置州牧、部监二十五人,见礼如三公。(78) 此事晚至天凤元年(公元14年)。可见,王莽以《周礼》为订立国家制度的指导这一政策,始终没有改变。(79) 当然,王莽的祭祀礼仪也不全泥于《周礼》,以高帝、高后配享就是他增入的内容。此外,王莽还改以往的天地分祀为天地合祀,规定每年正月上辛日,天子亲合祀天地于南郊。前文已述,《周礼·春官·大司乐》以冬至圜丘祭天,夏至方泽祭地,天地分祀。(80)天地应分祭或合祭是礼学中聚讼已久的难题,清人秦蕙田曾详加梳理,并结论云:“南郊北郊天地分合祭,千古聚讼。考分祭见于《周礼》之圜丘方泽、《礼记》之泰坛泰折,厥有明文。合祭则无之也。”(81)《周礼》及《礼记》皆云天地分祭,王莽设天地合祭之礼出于其独创,还是有所本,尚难得知。(82) 从王莽建构的祭仪来看,这是一套融合了天地、祖宗,以及日月、山川、百神祭祀的仪式,与匡衡等人构拟的郊礼颇不相同。《礼记》中也有谈及郊祀配享的文字,如《祭法》:“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用骍犊。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宫,祭日也。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83)《祭义》:“郊之祭,大报天而主日,配以月。”(84)《礼记》对郊坛上配享诸神的设计,远不及“元始仪”所规定的丰富详赡。《祭法》之“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于泰折,祭地也”,即匡衡等人提议郊祀改革时所据之经,但其奏议中并未提及郊祀中的其他配享。以《汉书·郊祀志》及《礼记》、《仪礼》所载推测,匡衡的郊坛上除祭天之位外,当有五帝、日、月之位;山川诸星雍地有祠,未人郊祀;至于山林川泽四方百物之祭,更不得而知。而王莽根据《周礼》将天地上下都纳入郊祀礼之中,“祀天则天文从,祭地则地理从”;南郊、北郊郊坛以及长安四方五畤所祭群神中,天神、地祇齐备,又有人鬼配祀。郊坛兆畤,营造出一个繁复的“万神殿”。 如此,王莽所建立的郊祀制度,并非简单地迁移甘泉和汾阴的天地之祭,而是设置了一个百神毕集的巨大神坛,这个神坛的中心就是长安城。(85)换言之,王莽所建构的郊祀制度,既囊括了西汉中期以来泰畤—后土祠及雍地两大祭祀中心的重要祭祀,也涵盖了其他所有祠畤的功能。自元始仪成立,遍布于全国的祠畤就此退出国家祭祀,长安南北郊成为国家最高祭祀所在地,也是皇帝唯一需要亲临祭祀的场所。(86) 东汉的郊祀以元始仪为蓝本,进一步压缩空间。《续汉书·祭祀上》载建武二年(公元26年)洛阳南郊郊祀之祭仪曰: [建武]二年正月,初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依鄗。采元始中故事。为圆坛八陛……陛五十八醊,合四百六十四醊。五帝陛郭,帝七十二醊,合三百六十醊。中营四门,门五十四神,合二百一十六神。外营四门,门百八神,合四百三十二神。皆背营内乡。中营四门,门封神四,外营四门,门封神四,合三十二神。凡千五百一十四神。(87) 此时洛阳南郊的郊坛上以五帝配祀天地,环绕于外坛,有群神“凡千五百一十四”。以此上推,元始仪诸神坛上群神总数当与建武二年郊祀相仿。 无论是王莽的元始仪,或光武帝的南郊郊祀,都带有秦及西汉祠畤祭祀的影响。这种百神群集的郊坛也因此深受后代礼学家诟病,南宋杨复曾说: 莫尊于天,莫重于郊祀,精一以享,唯恐诚意之不至。……[建武]二年正月,制郊兆于雒阳城南七里泰坛之上,至一千五百一十四神,不亦亵乎。(88) 在后代礼家看来,于郊祀祭天之坛上同祭千余神祇不可思议,杨复甚至直斥其为“亵”。然而,在王莽时代,这是一种更易被接纳的方案。它让人们想起哀帝年间的庙制改革,议者以为武帝虽有功烈,但其庙亲尽宜毁;唯有王舜、刘歆历陈武帝功业,以为庙不宜毁。刘歆又以为“自贡禹建迭毁之议,惠、景及太上寝园废而为虚,失礼意也”。(89)比起前代儒生,刘歆的态度更为和缓,合乎礼制而不泥于礼制。在这种精神指导下的郊祀改革,更易被推行和接受。(90) 综上,在儒家势力逐渐上升,复古呼声甚高的大背景之下,可以总结匡衡所以败、王莽所以成的原因。首先,王莽整合经典文献,又引入《周礼》,其郊祀理论完整清晰,旧祭祀体系在理论依据上无法与之抗衡。其次,王莽以《周礼》为据,拟定了一套完整详细的祭祀仪式,操作性强,改变了匡衡空谈“复古”,却只能在旧礼仪上修修补补的困境。第三,王莽的郊祀改革从空间上对旧祭祀体系作了极大压缩,将原先分布于全国的重大祭祀迁移至长安四郊。元始仪彻底地将地方神祠清除出国家祭祀,独尊郊祀,也改变了匡衡只迁移天地之祭,不废地方祠畤的做法。“元始仪”在最大限度地容纳旧体系中神祇的同时,将百神集于长安,再也没有地方祠畤与之分享权威,郊祀的威严与神圣得到了确认与强调。这都是它的优胜之处。 元始仪与匡衡等人之改革最大的不同,不在某一仪式细节,而在于其理论来源与指导思想。从理论角度来看,元始仪寻找到新的依据《周礼》,以之为纲,重塑了最高国家祭祀;从国家祭祀体系内部而言,王莽在旧体系已经摇摇欲坠时,创造了一种合于经典又宽容度较高的新体系,给予旧制度致命一击。对此,班彪有精当评论: 汉承亡秦绝学之后,祖宗之制因时施宜。自元、成后学者蕃滋,贡禹毁宗庙,匡衡改郊兆,何武定三公,后皆数复,故纷纷不定。何者?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各为一家,未易可偏定也。考观诸儒之议,刘歆博而笃矣。(91) 正如班彪所论,西汉中后期郊庙祭祀制度“纷纷不定”的真正原因,就是“礼文缺微,古今异制”。儒生无经可依,无法彼此说服。王莽在“博而笃”的通儒刘歆帮助之下,以《周礼》弥补了这一缺憾,是其成功的关键。 (二)元始仪的主要特征 元始仪彻底改造了秦及西汉中前期的国家祭祀体系。自此之后,郊祀制成为国家祭祀的唯一规范,祠畤祭祀制度再未恢复。除了众所周知的儒学化之外,元始仪的特征还可以用去个人化、去方士化、空间紧缩化三点来概括。元始仪的成立,标志着中国古代国家祭祀发展出了全新的性格特点。 第一是去个人化。在先秦的国家祭祀活动中,容纳了对国家安宁、农业丰产的期盼与对君主个人福祉的求祷,这两部分无法严格区分。先秦时代君主本人与君主所统领的国家之间的区分并不明确。国家祭祀既为国运服务,也关心君主的个人祸福。这种祭祀性格一直保留到秦汉时代。元始年间的郊祀体系,从国家祭祀中剔除了以君主个人祸福为归依的祠畤祭祀。这是元始仪对国家祭祀性质,甚至皇帝身份的一种重新定义。“王者父事天”,只需定期郊祀,顺天时而动,即是符合礼制的行为,无需格外求福。 元始仪虽提出了这一精神,但清整国家祭祀,不断祛除其中禳灾、去祸等内容的历程,又经过相当长的时间才得以完成。(92)新莽建立后施政荒诞、朝令夕改,已臻天怒人怨。此时,力倡“去个人化”祭祀方式的王莽,逐渐感受到舆论的压迫与政权不稳的威胁,选择了与前代帝王所谓“淫祀”绝类的祭祀方式。(93)这种看似悖谬的举动,正有助于我们理解皇帝对待国家祭祀的心态,以及儒者在推动国家祭祀“去个人化”的过程中所面临的困境。王莽时代,郊祀礼事实上已经成立,但并不纯粹。这是时势使然,也是儒学自身的发展阶段使然。 第二是“去方士化”。中国早期宗教的构成较为复杂,李零将其分为礼仪、方术与巫术。(94)在这一框架下探讨,秦汉时代的国家祭祀已摒弃了巫术的成分。(95)汉代的国家祭祀最为主要的组成部分是“礼仪”与“方术”。不过,二者并非截然分立,汉代的国家祭祀中,“方术”已渗入“礼仪”内部。泰畤、后土祠、泰山明堂等国之重祭的成立都与方士有密不可分的关系,武帝所迷恋的海上求仙、黄帝祭祀,更直接是在方士的鼓吹下展开的。汉代的方士总体而言地位不高,(96)但在皇帝的荫蔽与国家祭祀结构本身的要求之下,方士及方士掌控的祠畤在国家祭祀体系中生生不息。儒者逐渐在朝廷中占据主要地位并获得皇帝支持后,驱赶方士的进程陡然提速,由匡衡而及王莽,祭祀改革在不断地省并、废黜由方士掌控的祠庙,最终,方士群体被彻底清除出国家祭祀参与者的行列。(97) 第三是空间紧缩化。从分布形态来看,空间的收缩是南郊郊祀制度为国家祭祀体系带来的最大变革。秦汉的国家祭祀分布地点广泛,皇帝需通过出行、巡狩亲致祭祀。自汉宣帝朝始,祠畤的分布在空间上呈现逐渐向首都收拢的局面。至元始仪成立,这一过程终于得以完成。除了经济和皇帝个人喜好等因素外,统一帝国国家行政制度的成熟与此直接相关。自秦至汉,正是郡县制逐渐成熟的过程。正如永田英正曾指出的,庞大的帝国行政系统并非在秦帝国一蹴而就,而是在西汉前半段逐步成熟起来的。(98)在这一过程中,远方郡县对中央的依附渐趋稳定,国家对地方行政的控制能力逐渐增强。随着皇权不断强化,象征皇权的首都地位也变得不容置疑。一切位于远方的神祠,其神圣性都或多或少地受到挑战;皇帝不必逐一安抚地方神灵,仅需在南郊与天地对话。空间的紧缩化是西汉以来国家祭祀发展的大趋势。借助元始仪的建立,这一过程得以加速。 三、结论 西汉一朝国家祭祀的巨大变革,始自元帝中后期开始的复古风潮。匡衡等人征引儒家典籍,要求改祠畤祭祀为礼书所载的南郊郊祀。但他们只是将泰畤—后土祠所承担的天地之祭,迁移至长安南郊,并未改变国家祭祀以祠畤为主体、空间分布广泛的主要特点。改革方案缺乏经典依据,也未能拟定相应的祭仪。因此,这次改革招致了学术背景和政治立场与之相异群体的强烈反对。两派相持不下,导致西汉王朝最后30年间,天地之祭兴废无常。在这一过程中,旧的以祠畤为主体的国家祭祀体系逐渐倾颓。最终,王莽将《周礼》引入国家祭祀改革,以之为基础完善郊祀理论,设定详细祭仪,强化首都在国家祭祀中的地位,从而解决了匡衡改革中存在的缺陷,南郊郊祀制度得以成立。 王莽所构建的元始仪,彻底改造了以遍布全国的祠畤为主体的国家祭祀形态,强调南郊的唯一神圣性。这就消解了地方神祠与国家命运的关联,否定了祭祀对象与特定地理位置的联系。这种变化,本于儒家礼学,也与当时国家形态的发展相合。就国家的控制手段而言,西汉中后期,中央集权的行政体制逐渐得以确立,国家已可借助行政系统,而非皇帝本人亲至地方来彰显皇权。就祭祀制度内部的演化而言,郊祀制度不再强调诸神的神圣性,而强调君主与天的联系以及这种联系的唯一性与权威性。 从祠畤祭祀到南郊郊祀,国家祭祀秩序得到重构,其权威亦被重新定义。方术与地缘因素逐步被剔除出国家祭祀,首都集合了原先散落于四方的千百神祇,将曾分散于诸多祠庙的神性集于一身。西汉末年,国家的行政中心与祭祀中心终于合而为一。在这个意义上,郊祀制度的成立,彻底改变了古代国家祭祀的性格特点。统一帝国的国家祭祀,也摆脱了先秦时代的构架,开启了全新的模式。 感谢匿名审稿专家提出宝贵修改意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