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扬州隋炀帝墓的发现又一次引起人们对这位争议颇多的封建帝王的关注。自隋朝灭亡以降,古今学者大都将隋炀帝简单地视为荒淫暴虐的典型。近年来,有关隋炀帝的研究有了新的发展,一些学者开始摆脱简单化倾向,对隋炀帝统一中国、营建东都与开凿大运河等问题进行了全面而系统的考订和评价。实际上,在防治和应对自然灾害方面,国祚短暂的隋朝确有一些发展和创举,其中隋炀帝也发挥了较为重要的作用。 在论述这一问题前,我们不妨先对隋朝的自然灾害情况进行扼要分析。据邓拓先生考证,“就文献所可稽者言,则自统一以至衰亡,忽忽二十九年间,被灾凡二十二次。计旱灾九次;水灾五次;地震三次;风灾二次;蝗、疫、兼饥各一次”(《中国救荒史》,商务印书馆2011年出版,第21页)。或许受当时资料的限制,这一归纳并不全面。以《隋书》《北史》《南史》《陈书》为基本史料进行统计,我们发现,隋朝有记载的自然灾害共30多次,平均每年都发生自然灾害,其中最为严重的几次灾害都发生在隋炀帝时期。 隋朝共发生水灾12次,其中大水灾4次。如大业二年(606年),“河南大水,漂没三十余郡”(《隋书》卷22《五行志》)。最为严重的一次是大业七年(611年),“是岁,山东、河南大水,漂没四十余郡,重以辽东覆败,死者数十万……强者聚而为盗,弱者自卖为奴婢”(《隋书》卷24《食货志》)。这次水灾波及范围超过全国五分之一的郡,造成重大死亡,其严重程度非常罕见。隋朝一共发生旱灾9次。开皇五年(585年),“后关中连年大旱”(《隋书》卷24《食货志》)。大业八年(612年),“是岁,大旱,疫,人多死,山东尤甚。”(《隋书》卷4《炀帝纪下》)。大业十三年(617年),天下大旱,“自淮及江东绝水无鱼”(乾隆《江南通志》卷197)。除了水旱,其他灾害主要有地震、山崩、雹灾、蝗灾等。《隋书》中记载,隋朝一共发生5次地震。较为严重的一次是发生在公元600年,“十一月戊子,天下地震”。同时引发风灾,“京都大风,发屋拔树,秦、陇压死者千余人。地大震,鼓皆应”(《隋书》卷23《五行志下》)。 可见,隋朝的自然灾害是比较严重的。自古以来,为了稳定统治,历代统治者都很重视对自然灾害的防治。而与前代一些统治者有所不同的是,为了防范与应对灾害,隋朝最高统治者尤其是隋炀帝除了采取赈济和免除租赋、课役等传统防灾救灾措施之外,更加注重防灾减灾长效措施。概而言之,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 第一,开凿大运河极大地提高了排洪抗旱能力,使之成为中国古代重要的防灾减灾工程。大运河开通之前,黄河河床自三门峡以东,因泥沙淤积,河床平行或高出地面,完全依靠两岸筑堤堵防,故经常泛滥成灾。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在隋文帝开挖广通渠的基础上,隋炀帝大规模开凿运河,使通济渠、永济渠和江南河渠渠相连,连接了海河、黄河、淮河、长江、钱塘江五大水系,从南到北构成了南北水道运输网络和水利灌溉体系。因运河横接各大江河中下游,如遇洪水暴涨,运河水位增高,则能南北排洪;若遇天旱,运河两岸便可引水灌溉田亩,使两岸千万顷田亩免受旱情。特别是通济渠的开凿,不仅把黄河、淮河的航道连为一体,而且使中国东部的黄淮平原构成了一个便利的水利灌溉网。运河开通之后,东部各地农民返家垦荒复耕,引水灌溉,五谷丰登,丰衣足食。因此,尽管大运河“对沿运地区环境有不良作用”(邹逸麟:《从生态文明角度看大运河的负面影响》《中国社会科学报》2014年4月4日),但总体上仍极大地提高整个国家的防灾减灾能力,成为“为后世开万世之利”的工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