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维尔、休谟和亚当·斯密 对财富的看法为何发生了如此大的转变?在这一转变中发挥关键作用的有三位重要人物:曼德维尔、休谟和亚当·斯密。他们对商业和财富的积极肯定为资本积累提供了合法化话语。 17世纪之前,英国人普遍接受《圣经》的影响,相信“贪财乃万恶之源”,财富或金钱常与罪恶和堕落紧密关联,对财富的渴望被看作危险的欲望。然而,曼德维尔却冒天下之大不韪,提出了与此截然对立的观点——对财富的追求不仅无害,而且有益;正是个人的欲望推动了社会的进步。 曼德维尔思想的核心在于,他将自利行为视为社会文明和经济进步的源泉,以此赋予财富追求以正当性和合理性。曼德维尔一再否定和批评宗教教义中节制和克己等传统美德,试图用另一种更为世俗化的话语来取代已经不再合乎潮流的宗教话语。他鼓励人们不要满足于现状,要不断地扩展生意、增加收益,这无疑对于上升期的资本积累活动提供了有力的意识形态支持。曼德维尔的观点在当时遭到了很多批评,但后来逐渐被大众接受,并且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18世纪以后的政治经济学家,其中最著名的便是休谟和斯密。 与曼德维尔一样,休谟把人类经济活动归结为人类的自利本性。休谟指出,自私和贪欲是人的本性,欲望是促使人们劳动的唯一动机。一个人的劳动无法满足自己的多种欲望,就引起了交换。人类欲望超过了自然界的“稀少供应”,就导致了私人占有制度的产生。只要对私利的追求不威胁到公共利益,就可以不必加以限制。他认为,人们对享乐的需求是刺激一切勤劳和发明创造的巨大动力——“需求促进人的才智”。 与曼德维尔不同的是,休谟并未将美德从经济活动中排除。相反,他认为对财富的追求不仅能激发人们的聪明才智,而且能够让人民勤劳节俭、守秩序;当他们富足安逸时,就会变得温和宽厚,乐善好施。他虽然承认过分的享受会带来祸害,但还是相信适当享乐比游手好闲无所事事强得多。 不仅如此,休谟还将商业的价值提升到促进文明发展的高度。在《论商业》一文中,休谟这样写道:“一般公认,国家的昌盛,黎民百姓的幸福,都同商业有着密切难分的关系,尽管就某些方面而言,也可以认为彼此之间并无制约互赖的关系。而且,只要私人经商和私有财产得到社会权力机构的较大保障,社会本身就会随着私人的富足和广泛交流而相应强盛起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