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新近刊布的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第一次披露了有关西汉中期乡级"垦田租簿"的新史料。这份垦田租簿不仅记录了一乡"提封"、"可垦不垦"、"群不可垦"和"垦田"的具体数字,而且还首次记载了西汉中期"都乡七年"应征田亩面积、总田租额和亩收田租之数据,其中对"出田"和"定入田"等也有具体的规定。这为我们深入探讨西汉"垦田租簿"的文书格式和内容提供了第一手材料。尤其值得一提的是,该份"垦田租簿"出现了传世文献和以往出土简牍未见记载的亩收田租额等方面的具体数字,这些新材料为我们解决汉代田租征收方式问题带来了新的契机。"都乡七年垦田租簿"显示,西汉中期田租征收的具体办法是依据平均粮食产量和一定的税率按亩计征。 【关 键 词】长沙走马楼西汉简牍 都乡七年垦田租簿 田租征收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简牍与战国土地制度研究”(14AZS003)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碑刻文献与东汉官制研究”(13BZS019)之阶段性成果;黑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秦汉财政与社会控制研究”(14D070)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