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宇文、契丹同出鲜卑说 《辽史·世表》载:“盖炎帝之裔曰葛乌菟者,世雄朔陲,后为冒顿可汗所袭,保鲜卑山以居,号鲜卑氏。既而慕容燕破之,析其部曰宇文,曰库莫奚,曰契丹。”又称:“九世为慕容晃所灭,鲜卑众散为宇文氏,或为库莫奚,或为契丹。”按此种说法,奚族与宇文和契丹同时出现。干志耿、孙秀仁在叙述契丹的来源时,提出了与此说相同的见解。《辽史》的这种说法自相矛盾,慕容部本为鲜卑的一部分,何以能破鲜卑,即实曾对该说法作了较为详尽的批判。景爱通过《魏书》中的相关记载反驳了他们的说法。这一提法违背了基本史实,以偏概全,前后矛盾,无法自圆其说。 东夷说和奚仲后裔说 “东夷说”的提出者是于省吾。他认为甲骨文中的“奚”字,为一披发跪着的奴隶形象,卜辞中曾以族名出现,“貕东北夷名,通作奚”,并认为貕夷之名族源很远,因为它是编发的部落,华人便称之为貕,初字本应作奚。该说仅依据甲骨文中的一个“奚”字即得出奚族源于东北夷族的结论,难以取信于人。 “奚仲后裔说”主要由李德山、何光岳提出。李德山认为奚族作为族名首先见于甲骨文,是商之异族方国。奚族为东胡族的一支,其族称族源来自黄帝十二姓中建立的奚国,此为夏朝车正奚仲所建。其地望在今山东省滕县,后有一支南迁至荆楚一带,留居滕县的奚人大部分融入汉族。约在商初,部分奚人迁往东北,到达今河北东部,辽宁西部和内蒙古中、东部。何光岳也认为奚人是夏代车正奚仲之后,与薛国同祖,乃黄帝十二姓之一任姓的一支。 夏代车正奚仲之后说以甲骨文里面的一个“奚”字为依据,主观地将奚族与“奚”字生硬地联系起来。该说提出从商朝至南北朝,奚人一直游牧于今河北东部,辽宁西部和内蒙古中、东部,不但将《魏书》等文献关于奚族的记载全部忽略,更是凭空将两个相隔近两千年的事物联系在一起,违背历史发展的规律。 源于匈奴血缘的东胡鲜卑 《魏书·库莫奚传》最早谈及奚族的族源,即“东部宇文之别种”。《周书》《北史》《契丹国志》《通典》等文献沿袭《魏书》,出现了“东部宇文”、“鲜卑”、“东部胡宇文”、“东部鲜卑宇文”等说法,实际均是指奚族与东胡系统的鲜卑宇文具有渊源关系。因此从文献角度而言,奚族源于宇文鲜卑。 《魏书·失韦传》言室韦“语与库莫奚、契丹、豆莫娄国同”;《辽史·耶律曷鲁传》称:“契丹与奚言语相通”。通过中外学者论证,可知奚族的语言与鲜卑、契丹、室韦的语言同属阿尔泰语系的原始蒙古语,属于东胡语族,与匈奴不同。 《周书》《隋书》《通典》等文献均载奚族有“死者以苇薄裹尸,悬之树上”的葬俗,室韦在人死之后,也将尸体“置于林树之上”(《魏书·失韦传》);契丹人死后,“以其尸置于山树之上,经三年之后,乃收其骨而焚之。……其风俗与奚、靺鞨颇同。”(《契丹国志·国土风俗》)奚族、室韦、契丹的这一葬俗称为树葬,与其他民族系统存在区别。无论从《魏书》等文献记载来看,还是从语言和风俗习惯来看,奚族属于东胡系统。 《旧唐书》关于奚族来源于匈奴的说法也是有依据的。《后汉书·乌桓鲜卑传》载,公元91年,鲜卑趁北匈奴西迁之际大举西进,占据匈奴故地。此时约有十余万落匈奴人没有撤离,自称鲜卑,加入鲜卑部落。其后,匈奴人葛乌菟被鲜卑人拥立为酋长,统领十二部落,为鲜卑大人。至普回为大人时,始号宇文。《北史·匈奴宇文莫槐传》称:“匈奴宇文莫槐,出辽东塞外,其先南单于之远属也,世为东部大人。”由此可知宇文的首领为匈奴人,为鲜卑人所拥立,其部众以鲜卑人为主。宇文是鲜卑和匈奴组成的共同体。 十余万落匈奴人在生息繁衍的过程中必然成为宇文鲜卑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必然会对来源于宇文鲜卑的奚族产生或多或少的影响。诚如陈述所言:“契丹、奚、宇文等皆东胡,而此东胡又是极度接近匈奴者。”此论肯定了契丹、奚、宇文等民族属于东胡,并与匈奴存在一定的关系。 由上可知,奚族来源于宇文鲜卑,宇文鲜卑由匈奴与鲜卑结合而来。奚族的语言和风俗习惯等方面与东胡鲜卑系统的契丹、室韦等民族相通或相似。因此,笔者认为,奚族与匈奴具有血缘关系,属东胡系统,其直接来源为宇文鲜卑。 (作者单位:内蒙古大学历史与旅游文化学院)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