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长城保护目标与行动 通过长期不懈努力,长城保护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绩,但由于长城分布地域广,修筑延续时间长,除个别点段为砖石结构外,长城主体多为就地取材、夯土构筑,特别是长期以来自然侵蚀风化、人类生产生活和历史环境变迁等多重因素影响,保存至今的长城大多已坍塌或损毁,甚至地面部分已全部消失。因此,长城保护常常被一些地方政府所忽视,对长城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不到位,许多长城点段缺少必要的人员管理。同时,长城保护尚未成为民众的行为自觉。个别地方保护修复缺少有针对性的科学方案,施工管理粗放,施工质量不高,对长城本体或环境风貌造成影响。现代人为或自然的破坏和损毁加剧,“野长城”游览需要加强服务引导,制约长城保护的诸多困难与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保护形势依然不尽如人意。如何秉持科学的文物保护理念,采取多种有效措施,确保长城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延续,妥善处理长城保护管理与沿线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缓解和预防自然灾害威胁,遏制人为破坏,打击涉及长城的违法犯罪行为,是一项需要各级政府和全社会共同关注并付诸努力的艰巨任务。保护长城任重道远。 长城是中华民族的精神象征,具有特殊的历史文化价值,加强长城保护工作,必须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依法严格保护,充分发挥长城在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扎实推进“长城保护计划”,切实保护好长城这一珍贵的文化遗产,筑牢中华民族精神的伟大长城。 落实政府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和《长城保护条例》要求,进一步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保护职责。编制实施国家长城保护总体规划、省级长城保护规划和重要点段长城保护详细规划,纳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科学划定公布长城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长城沿线各级人民政府要结合实际情况和需求,出台地方性法规或政策性文件,落实长城保护机构和队伍建设,确保经费投入,优化支出结构,落实长城日常保护管理经费,切实把长城保护管理的各项制度责任落到实处。加大执法督察力度,严格责任追究,让“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长城保护管理的新常态。 加大保护力度。强化日常养护,及时消除自然和人为因素可能造成的安全隐患。严格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和“最小干预”的原则,优先实施一批长城抢险加固工程,消除长城安全隐患。重点推进长城重要点段保护示范工程,保护长城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加强长城考古调查和基础研究,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积极支持保护条件好的长城段落向公众开放,发挥长城的社会教育作用。实施长城监测预警,加强预防性保护,提升长城资源信息化管理水平。结合工程实施加强长城保护、展示、监测等技术研究,切实改善长城保护状况,确保长城安全。 促进社会参与。进一步完善社会参与政策与措施,促进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长城保护。不断拓宽长城保护经费渠道,支持相关各地设立长城保护公益基金,探索PPP、众筹等新模式,吸引社会力量投入长城保护与展示领域,引导社会公众依法、有序、科学地参与长城保护。培育社会公益组织,开展长城志愿服务行动。发挥有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专业机构的优势,提高长城保护研究水平。广泛宣传普及长城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不断夯实长城保护的社会基础。 弘扬长城精神。深入挖掘长城精神与文化内涵,加强长城重要点段的现场展示,着力长城专题博物馆、陈列馆现有展览水平的提升,建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运用互联网+、全媒体传播、制作科普宣传片、出版通俗读物等多种手段,利用长城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全社会特别是青少年长城精神的宣传教育,充分发挥长城在开展国防教育、爱国主义教育、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独特作用。 长城保护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面对挑战,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行动,全面提高长城保护水平,实现长城文化遗产的永续保护和长城精神的传承弘扬,发挥文化遗产保护在坚定文化自信、推进“五位一体”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而奋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