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西汉墓葬早期被盗时间的推测 很多西汉墓葬在东汉及以后时期被盗,一些在文献中有载,一些在考古资料中有描述或反映。江苏徐州宛朐侯刘埶墓的竖穴西北部有一盗洞,因封石排列紧密,在盗挖一定深度后放弃,盗洞内发现“开元通宝”一枚(39),推测在唐宋时期被盗。 文献资料关于东汉之前被盗掘的少量西汉墓葬有相应记载,但更多地在史书中未有描述,而发掘简报或报告中亦多称“早期被盗”“被盗时代较早”“下葬后不久被盗”等,明确定为东汉之前被盗者较少。上文所述徐州狮子山汉墓的被盗时间,发掘简报推测,一是宣帝地节元年(公元前69年)至甘露三年(公元前51年)楚国国除属郡辖阶段;一是王莽篡政期间,以王莽篡政时间段被盗的可能性为大。其他墓葬中,山东济南腊山汉墓为西汉早期的列侯夫人墓,后室有二盗洞,稍晚的为宋代盗洞,另一盗洞时代较早,很可能在埋入不久即被盗掘,推测在西汉中晚期被盗。安徽巢湖北山头M1的时代为武帝初或稍早,下葬后不久或稍后的几十年遭受盗掘,但因一些原因未被继续破坏;M2的被盗时间与M1接近,木棺被盗墓人砍成碎段,棺内堆积残朽木屑,较多陪葬品被盗出;放王岗M1的时代为西汉中期,被盗时椁内还没有淤土和渗进的填土充塞,说明被盗时间较早,应在下葬后不久或同时代稍晚时(40),三墓在西汉中期或已遭受破坏,但也存在西汉晚期遭盗掘的可能。 在盗掘后又遭受火烧的西汉墓葬较多,考虑到木材在地下埋藏时间较久多会朽腐,不易点燃,很难形成破坏性极强的大火焚烧,推测被盗时间应距离墓主下葬时间不会太长。河北鹿泉北新城M2的时代为西汉中后期,墓主为某代真定王,墓室内原有大规模的木结构,该墓早年被盗,因盗掘并焚毁,棺椁等全化为灰烬,墓室中有红烧土块和大火焚烧形成的烧结块,烧结块质地坚硬。(41)发掘简报称早年被盗,从焚烧情况看,东汉之前被盗的可能性较大。北京大葆台M1为西汉晚期的诸侯王墓葬,北墓道有一盗洞,盗墓者对题凑、黄肠木有移动并拆散棺椁,发现的铁凿、刀等盗墓工具与汉代同类器物形制极为接近,题凑等遭焚烧,尸骨被拖至棺外,但骨骼位置大部分尚未散乱,表明盗墓者向外拖尸时,尸体肌肉尚未腐烂,也证明墓葬被盗较早(42),应在下葬后不久,被盗时间在东汉之前当较合适。考虑到西汉晚期至东汉之前的社会状况,发生上述几墓被盗的情况亦属正常。考察其他被盗掘且遭火烧的墓葬,其中相当部分被盗时间可基本或大致推定为西汉中晚期,且以西汉晚期至东汉之前居多。 文献与考古资料反映的东汉之前被盗西汉墓葬等级普遍较高,如被盗且遭火烧的墓葬,由于等级高,墓内的木质葬具与设施多,这是其易遭火焚的重要原因之一。被盗西汉墓葬等级高,埋藏丰富,墓主有帝王列侯及贵族官吏等,正如《吕氏春秋·安死》所载“是故大墓无不抇也”,“又视名丘大墓葬之厚者,求舍便居以微抇之”。(43)究其原因,一方面与汉代厚葬流行,尤其是等级较高者普遍追求厚葬有关;另一方面,因被盗时间距离被盗墓葬墓主的下葬时间较近,盗墓者对被盗墓葬的具体内容或普遍情况等可能有所了解,在一定程度上也促使了盗墓者对这些墓葬的盗掘。 东汉之前,部分盗墓者对西汉墓葬内物品洗劫一空,较多则是有所遗留。参考上文推测为东汉之前被盗掘西汉墓葬资料,被盗取的多为金属物品,如铜质器物等,可再熔再铸,《史记》载郭解等人,或“铸钱掘冢”,或“掘冢铸币”。(44)玉器、陶器等则较少被掠取,徐州狮子山汉墓表现得尤为明显,玉棺、玉衣、玉枕及其他玉器残留较多,其他如安徽巢湖北头山M1被盗后余玉器41件,放王岗M1余玉器16件,这明显不同于东汉及以后时期盗掘西汉墓葬时对墓中物品的攫取。究其原因,陶器、玉器等对当时的盗墓者来讲,实用价值、经济价值及改造价值均不高,且多丧葬用品,特别是玉器,在当时是身份地位的象征,加之丧葬用玉较多,盗墓者或相关人员佩戴盗掘来的相关玉饰或玉器,与其身份地位并不相符,很可能会暴露盗墓的行为。这一内容和特征为其他西汉墓葬早期被盗时间的推断提供了参考,换而言之,一些早期被盗且有较多玉器等残留的西汉墓葬,其被盗时间很可能为东汉之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