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河南省辉县固围村村东一处平台式高地上,自西向东分布着1、2、3号古墓,呈南北向,均系“中”字型双墓道九鼎大墓。1号墓西侧另有5、6号中型附葬墓;2号墓为主墓,规模最大;3号墓略等于1号墓。大墓南面约一里许的毡匠屯西还有一座大墓,规模与此相埒,毡匠屯大墓西南一里许的路固村东也有一座同样的大墓。早在古代,固围村墓葬即曾被盗。1929—1930年,又遭受大规模盗掘,其中以2号墓被“盗掘得最惨”(夏鼐语)。1937年5—6月,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对3号墓进行试掘,旋因日本全面侵华战争而停止。1950年10月至1952年5月,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在辉县开展了该所成立后首次田野考古,其中包括对固围村墓葬的发掘。因几乎被盗一空,破坏严重,学术界对其时代、国属和墓主迄今众说纷纭。 战国中晚期魏国王陵说 时任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副所长、辉县发掘团团长夏鼐在《辉县发掘报告》(科学出版社1956年)中认为,“这5座墓中所出的黑皮‘暗花’的陶器,它们的器形如壶、鼎、豆等,都接近于一般的战国晚期铜器的形式”,“因为我们对这一地带从战国晚年到西汉初年的考古材料和知识还很贫乏,所以我们还不会十分精确地断定这几座墓葬的绝对年代。我们暂时定它们属于战国晚年,即公元前第3世纪。这年代的误差大概不会超过几十年”。 1965年,中国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实验室利用碳14方法,首次测定2号墓木椁板的年代距当时2255±80年,即公元前290±80年。1973年冬至1974年夏,中国科学院地质研究所C14实验室采用乙炔气体法,测定2号墓木椁板的年代为距当时2270±95年。1977年左右,中国科学院古脊椎动物与古人类研究所碳14实验室采用气体法,测定固围村1号墓棺木的年代距当时2280±85年,用液体法测定其年代为2290±95年,其他实验室测定年代为2240±80年、2338±90年。俞伟超、高明《周代用鼎制度研究》(下)(《北京大学学报》1979年1期)认为“从各器形态看,墓属战国中期”,而非战国晚期。 公元前453年三家分晋后,辉县一带属魏国所有。王世民《中国春秋战国时代的冢墓》(《考古》1981年5期)认为大墓为“战国中期大墓,在已知的魏国墓葬中规格最高,是魏国王室的异穴合葬墓地……固围村大墓无疑是三晋地区目前所知身份最高的贵族冢墓”。《新中国的考古发现和研究》(文物出版社1984年)、《中国大百科全书·考古学》(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86年)亦采用此说。李学勤《东周与秦代文明》(文物出版社1984年)进一步认为,“固围村1、2号墓都出有魏国货币带‘梁’字的圆跨布,无疑为魏惠王迁都以后所制……可推定为公元前300年左右的墓葬。从规模、年代来看,有可能是魏惠王(卒于公元前319年)或魏襄王(卒于公元前296年)的陵墓”,不过此地“距魏都大梁较远,墓主的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研究”。多数论著也认为,固围村墓葬系战国中晚期魏国国王、王后、夫人等王室成员陵墓。 战国早期赵国王陵说 黄展岳《我国古代的人殉和人牲——从人殉、人牲看孔丘“克己复礼”的反动性》(《考古》1974年3期)、杨锡璋和李经汉《从考古学上看秦和东方各国的社会差别》(《考古》1974年5期)将固围村1号大墓及其5、6号附葬墓标注为“赵”,黄展岳还认为其年代为战国中期而非晚期。张新斌《河南鹤壁鹿楼古城为赵都中牟说》(《文物春秋》1993年4期)认为,公元前423年至前386年赵都中牟期间,“王陵区应在中牟南数十里地今辉县市境内”。 固围村1、2号大墓出土有梁正币,学术界普遍认为,此种货币系公元前361年魏惠王迁都大梁后所铸,并作为判定固围村大墓系战国中晚期魏王陵的重要依据。张新斌《辉县固围村战国墓国别问题讨论》(《中原文物》1994年2期)表示“此论尚有疑义值得研究”:第一,以梁正币为代表的圆跨布在战国前期已出现,其形制并非战国后期所专有;第二,大梁之名早在魏都大梁前即已出现,“如言梁正币为魏国专有,实难令人信服”;第三,当时货币交流与混用情况极为频繁,“不宜简单地将出土的货币作为确定墓葬国别的主要依据”。 据此,他对魏王陵说表示怀疑。第一,固围村大墓的形制与邯郸赵王陵极为接近,应“均为赵王陵”;第二,从出土器物比较中,可将固围村年代“推定在战国前期”;第三,梁正币未必是魏都大梁之后所铸,“其年代或可前移”;第四,魏国将辉县选作王陵区“尚缺少令人信服的证据”;第五,魏国北界隔河与河内相望,并修筑了卷长城,“否定了魏国将王陵区选择在辉县的可能性”。 张新斌认为,辉县附近有赵都中牟,固围村大墓应为赵王陵,“如果这种推测不错的话”,固围村(2号墓)、毡匠屯、路固村3处大墓“正好就是赵都中牟时赵献侯、赵烈侯和赵武公的陵寝所在”。宋玲平《晋系墓葬制度研究》(科学出版社2007年)则认为此说“显然有些不妥”,“虽不敢贸然断定固围村大墓是魏王陵墓,但基本可以肯定其为魏国王室之墓”。 战国中晚期魏国显贵或封君说 梁云《秦墓等级序列及相关问题探讨》(《古代文明》2005年4卷)和《战国时代的东西差别——考古学的视野》(文物出版社2008年)、《战国王陵形制的东西差别》(《社会科学战线》2013年6期)不同意张新斌的说法。首先,梁正币是“判断墓葬年代的重要依据”,假如大墓为赵王陵,“怎么没有出土1枚赵国货币,而全部是魏币呢?”其次,固围村墓葬出土179件铁器,“表明当时铁器的使用已经非常普遍”,战国早期“绝没有达到如此普遍的程度”。再次,出土器物具有战国中晚期特征。因此,其年代范围为战国中晚期,不可能早到战国早期。公元前386年赵国已自中牟迁都邯郸,“固围村大墓自然不可能是赵王陵”,战国中晚期,辉县所在的河内地区属于魏国,“应该是魏国的墓葬”。 不过,他表示:“大梁与辉县的直线距离近100公里,而且隔了一条黄河,很难想象魏王会把陵墓安在那里……固围村大墓不可能是魏王陵,有理由说它是魏国王室显贵或封君的墓。”然而,“魏国王室显贵或封君”有无资格使用或有无可能僭用如此高等级的“中”字型双墓道九鼎大墓,诚属疑问。 固围村大墓均有双墓道,学术界普遍认为墓主非诸侯国君莫属。刘雄《辉县固围村战国墓性质之我见》(《首都师范大学学报》2009年1期)、《山彪镇与玻璃阁再研究》(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2009年硕士论文)则认为:随着时间推移,有的诸侯国(如秦国)国君开始使用原本只有周天子才能享用的四墓道“亚”字型大墓,王室其他贵族成员就可能享用双墓道“中”字型大墓,“固围村这三座战国中晚期大墓,极有可能为某国仅次于王以外的高级贵族或者王室成员墓”。然而,除秦国国君外,东方六国从未僭用四墓道,已发掘或探明的六国王陵均为双墓道“中”字型墓或单墓道“甲”字型墓。因此,这一推论难以令人信服。 刘雄认为,固围村大墓绝不会是“战国初期”,墓葬方向才是“最能体现文化差异性的标志”。嬴姓赵氏贵族墓葬和邯郸赵王陵皆为东西向,固围村三座大墓则为南北向,与姬姓魏氏墓葬方向相同,“其非赵国墓葬已无可疑义”。与梁云的看法相同,刘雄也认为辉县距大梁近百公里且中隔黄河,魏国不可能将王陵区建在辉县,固围村大墓“应该是魏国的高级贵族或者王室成员的墓葬,而不一定是魏王的墓葬”。然而,仅以此为由而否定固围村大墓系魏国王陵,未免令人生疑。 综上所述,因多次被盗,随葬品残留甚少,考古学界和史学界对固围村5座墓葬争议颇多,其准确年代和墓主身份有待进一步探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