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可移动文物普查简报 1.成立机构、落实经费、组建专家团队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精神,2013 年2 月28 日,云南省下发《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云政发〔2013〕37 号),紧接着制定并下发了《云南省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成立由分管副省长任组长,省政府副秘书长、省文化厅厅长、省文物局局长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成立省可移动文物普查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和文物鉴定组,分别设在云南省文物局和云南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省财政分别在2013 年安排省级普查经费200 万元,2014 年至2016 年每年安排年度普查经费500 万元,共计1700 万元,确保了省普查办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考虑到全省经济困难地区较多,省普查办领导小组特为每个州、市级普查办拨付了5 万元,县、区级普查办拨付了2~3万元普查业务经费。2013 年8 月,考虑到文物普查的专业要求等因素,成立了由省文物局局长任组长的文物普查专家组,业务涉及青铜器、陶瓷、玉器、书画、古建、杂项、钱币、近现代革命文物等方面专家共14 人。 2.开展培训,明确进度,开展普查宣传 2013 年9 月、10 月,2014 年6 月、2015 年7 月,全省各级普查办及国有文物收藏单位开展了四期普查业务培训,全省16个州、市,129 个县、区,近200 家国有文物收藏单位骨干人员近600 人(次)先后参加了培训。此外,培训得到了国家普查办的大力支持,王莉主任和王媛高级工程师等专家亲临现场详细讲解了可移动文物普查方案和软件使用,徐鹏老师更是直接加入云南省普查QQ 群,在线指导答疑。与此同时,省内专家讲解了“馆藏文物的分类与定名”“文物登录系统的使用”“离线报送软件的使用”“文物摄影基础”“文物学概论”“文物鉴定概论”等方面内容,并组织了现场演练和答疑。省普查办领导小组在同期开展州、市普查办主任会议三期,及时传达了国家普查办的最新要求,精确部署了各阶段任务,为全省更好地完成普查任务打下坚实基础。 摸底调查阶段,截至2014 年3 月28 日,云南省全部普查办对辖区内国有单位进行了普查表格的发放和回收,登记单位有33844 个,回收调查表33167 份,普查完成率为98.00%,其余单位因撤销变更等原因没有反馈。数据登录阶段,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全省共在普查平台注册收藏单位346 家,申报藏品总数39 万套,实际数量59 万件,除云南省博物馆和云南民族博物馆因新馆搬迁等原因未能完成全部数据上报以外,全省其余各级收藏单位均100%完成数据登录上报工作。 为了更好地推进普查工作,省普查办制作了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宣传册页和工作手册,并下发给全省各级普查办、文管所、博物馆等单位,要求在国际博物馆日、文化遗产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为了扩大影响,省普查办联合云南省发行量领先的《都市时报》进行了8 期文物普查跟踪报道,社会反响热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