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配发设备、组织保障、巡回文物鉴定 2014 年省普查办争取到财政厅支持,为全省各级普查办购置了专用笔记本电脑,共计145 台。考虑到文物普查重心在文物数据采集,文物摄影至关重要,省普查办联合财政厅为全省各级普查办配置了微型数码单反相机,共计290 台。严格按照《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要求,做好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统一标准、分类填报、规范登记、严格把关”的原则做好普查进度管理和质量控制的全过程管理。为确保上报数据的质量,省普查办向各级普查办印发了《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数据质量评定标准》,并成立数据审核专家组,专家8 人,严把数据质量关。 2014 年6 月开始,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全省督导工作暨第二次全省馆藏文物巡回鉴定工作正式启动。本次巡回督导和文物鉴定旨在督查全省各级普查办普查相关工作落实情况,并提供积极的指导和帮助。截至2015 年12 月31 日,由省文物局、省文物鉴定专家委员会组成的文物普查督导组和文物鉴定组已经跑遍全省16 个州、市,百余个县、区,对各级普查办进行了工作督导和文物认定工作。完成了近60 万件文物及资料的鉴定工作,通过鉴定新增上级别珍贵文物近6000 件(套)。从各地反映情况来看,此种“双管齐下”的工作模式效果明显,一方面从行政层面督促了各级普查工作的有序推进,一方面从业务层面保障了各级文物的鉴别和数据采集工作的有效上报。 云南是少数民族边疆省,很多地区财政困难,普查配套经费难以落实,另一方面由于文物特殊的专业要求,基层普查人员更是非常缺乏。面对这些困难和不足,各级普查办积极努力,真抓实干,按时按量完成了国家普查办统一部署的各阶段任务。2016 年是可移动文物普查的最后一年,相信全省各级普查办及普查员一定能再接再厉,圆满完成全国第一次可移动文物普查这项光荣的任务。(云南省普查办 赵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