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 刘明科 耒(lěi)耜(sì)是远古时候的一种生产工具,因其与农业起源有直接关系,已被学术界公认为中国农业起源的标志性工具。往往谈到农业起源无不谈到耒耜的。《易·系辞》“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这是对炎帝·神农氏发明耒耜的最早文献记载。《白虎通德论·号》述,到了炎帝时代,“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氏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耕作”,则进一步说明了耒耜这种生产工具,是远古先民由采集经济生活方式向收割农业转变的象征,是农业发展史上的一次革命性的标志。因此,先秦许多史籍中多有记述。《庄子·天下》曰:“禹亲自操橐耜”;诗经《豳风·七月》说“三之日,于耜”,《毛传》注“三之日于耜”曰“于耜,始修耒耜也”;《周颂·载芟》“有略其耜”;《良耜》篇专题颂耒耜;《小雅·大田》也说到耜;《淮南子·汜论训》“古有剡耜而耕”。 那么“耒”和“耜”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生产工具呢?《说文解字》说,耒是象形字,是古代一种翻土农具,形如木杈,上有曲柄,下面是犁头,用以松土,可看作犁的前身。耒是汉字部首之一,从耒的字与原始农具或耕作有关。《说文解字》释耜也是古代翻土的农具名,自汉以来,耒耜常常并称,通称为古代一种生产工具。然而,由于历史的久远,远古时期这种最原始的,而又与农业起源有直接关系的工具耒耜最早出现在炎帝的“传说”中,加之考古中迟迟没有发现,因此,对这种古代农具的印象仅仅只能停留在字意的解读上,很难说清最初意义上的耒耜到底是什么样子。如《吕氏春秋·任地篇》说,“其(耜)博八寸”;《礼记·月令》季冬之月“命农计耦耕事,修耒耜,具田器”,郑玄注曰:‘耜者,耒之金也,广五寸’;《考工记》曰:“耜广五寸”;《王祯农书》上把耜画成铲的样子,如此等等。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以后,考古工作者发现了商周时期的青铜耜及石耜,这虽然把人们对古代这种生产工具的认识从文献记载中拉到了实物的直观见证,但这种铜耜出现的时代毕竟大大的晚于炎帝时代,与农业起源还相差数千年,且质地及样式与神农氏发明的耒耜有很大区别,无法解决农业起源或是炎帝发明农业的问题。这之前在河南陕县庙底沟二期文化遗存中曾发现过带双齿的木耒印痕,这种木耒虽和神农氏·炎帝发明耒耜的描述相似,但其却是印痕不是实物,且产生的时代约在公元前2800年前后,距今不到5000年,仍然和学术界公认的农业起源的时代有较大的距离。在渭河流域白家村遗址中发现了一件近似关桃园骨耜的生产工具,但遗憾的是发掘者对其定名却采取了似是而非的态度,在墓葬随葬器物及统计表中称“骨耜”,但在晚期文化遗存的介绍、文化性质一节和出土器物索引及图版中最终称其为“骨铲”,并指出“白家村发现的骨铲末见于其它遗址”。1978年,长江以南的浙江河姆渡遗址上成批地发现了距今约7000年的骨耜和木耜,才使这个问题的认识有了突破,数千年的历史和学术问题从这里得到了解决。 然而,河姆渡遗址的早期时代虽和炎帝发明农业的时代背景不差上下,但河姆渡从位置上属江南钱塘江口,从文献记载和目前的学术信息来看,炎帝部族的足迹似乎还到不了那里。因此,把河姆渡的耒耜与炎帝·神农发明耒耜的记载进行联系,还得不到考古学上的有力证明。 2001年,我们在宝鸡关桃园遗址发掘中,共发现了这种骨耜23件(见图)。当时对其定名吃不准,正好北京大学考古大家邹衡来宝鸡,我和张天恩研究员就去请教老先生,他看后动情地说,“这是骨耜,你们这里发现一件就了不得了,发现了几十件就更了不得了。”可见这是黄河流域一次前所未有的大发现。 关桃园遗址出土的不论骨耜、骨铲、骨刀还是石斧,都加工打磨得十分精巧锋利。总体观察,骨耜的轻巧灵活,便于操作,易于加工的程度大大高于石铲、石斧和石锛,这就决定了骨耜在农业起源中的地位。从骨耜的磨损情况看,其使用频率相当高,多数最初锋利尖长的两齿、刃已经磨秃,握手的曲颈部位由于长期使用已经很光滑明亮。这说明炎帝时代的先民对耜的使用已相当普遍和熟练,栽培农业已相当成熟。显然,宝鸡关桃园遗址出土的骨耜,对于探讨我国旱作农业的起源与炎帝文化的内涵至关重要!炎帝·神农氏发明耒耜的记载并不是空穴来风,宝鸡关桃园遗址上的考古发现就是证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