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19世纪现代学科兴起,形成不同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所有关于大宪章的讨论,都与学者的学科、身份和研究路径有关。历史学中,哈兰、弗里曼和斯塔布斯以宪法史为研究路径,以日耳曼民族主义为解释框架,确立了大宪章在议会制度形成中的核心地位。法学中,梅特兰反思了已有的研究框架,采用了法律史的研究路径,在公私合一的解释框架下确立了大宪章在普通法中的核心地位。与大宪章研究伴随的是一种悄然形成的现代知识生产机制。这一时期正是英帝国的鼎盛时期,大宪章的诸多研究成果借助这一知识生产机制融入民族国家的现代叙事。 【关键词】英国史; 大宪章; 学科分立; 19世纪; 现代性; 【作者简介】王栋,北京大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