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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关于世界市场和自由贸易理论的再探讨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史学集刊》2010年6期 高岱 参加讨论

内容提要: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对世界市场和自由贸易理论的形成和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按照他们的观点,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一些前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确能够通过市场经济获得各自的经济利益。然而,我们也应充分地认识到,从全球经济发展角度看,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所提出的这些理论虽然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由于出现了一些他们未能预见的其他因素,结果并未达到预期的目的。因此,只有正确认识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相关优势,确立本国经济发展的正确道路,才是能够促进这些前殖民地国家和地区摆脱贫困的正确途径。
    关 键 词:英国古典经济学家 自由贸易 世界市场
    作者简介:高岱,北京大学历史学系教授,研究方向为英国史与英国殖民史、殖民主义进程整体研究。
    英国古典经济学家对世界市场和自由贸易理论的形成和发展做出了自己独特的贡献,对整个现代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多年以来人们对他们的世界市场形成与发展的看法、对自由贸易积极与消极影响的认识,还存在着不少偏颇之处。如近年来学界虽一直重视与关注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学说,但对密尔等人“过剩产品输出”(vent for surplus)和威尔克斯的“经济互补”(complementarity)的观点,却缺少必要的了解;人们虽十分热衷于谈论自由贸易的积极作用,但对其负面影响没有予以足够的认识,特别是对一些殖民地在独立后虽奉行了自由贸易原则,但仍未摆脱贫困的原因未有较为透彻的分析。为了使我们能够对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世界市场和自由贸易的理论有更深入的了解,十分有必要对他们的一些观点、看法与影响进行认真的再探讨。
    一、“比较优势”学说的补充与发展
    19世纪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都认为:对于个人和社会而言,如果能够自由地进行生产和消费,不受任何人为干扰都可以获得丰厚的利润,为此就有必要建立一个开放性的市场,以便进行买卖和交换,并在此基础之上形成一个世界性的生产和交换体系。这个体系中的各个组成部分都有可能从中获得最大的经济利益。
    为了达到这个目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们提出两个实现途径:即生产功能的专门化(specialization of function)和比较优势(comparative advantage)的原则。亚当•斯密和J.S.密尔都认为:建立一个开放性的世界市场是增加国家财富的基础,而进行专门化的生产是所有经济发展的前提。在亚当•斯密著名的经济著作《国富论》中,他就明确地指出:“劳动生产力方面最重大的改进,生产技能和工艺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及无处不在的经济判断力,似乎都是劳动分工影响的结果。”① 他还以别针的生产为例,进一步指出:在资本积累和技术发展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劳动分工和专门化生产,大面积地提高了当时工人们的劳动生产率。当类似的劳动分工被推及至某个社会团体和国家时,也同样会大大地增强这些国家和团体的生产能力。而这种生产能力的提高,又会进一步促进贸易发展和市场的形成。因此,所有的贸易活动,不论是内地贸易、区域贸易或国际贸易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从世界市场的角度讲,这种贸易活动可以促使与之相联系的任何一个国家和地区去依靠自身的资源和有利的条件,来发展它们的专业化生产,提高贸易水平,促进自身的经济发展。
    从这个意义上讲,每一个国家都应该去生产它最有条件生产的东西、产品质量最好的东西或最具有竞争力的商品,而到别的国家和地区购买它们所需要的其他物品。这也正如亚当•斯密所认为的那样:“对于任何一个精明的家长来说,如果自己进行生产而耗费更高的话,还不如到外面去购买相对便宜的同类产品,这堪称是一个持家的金科玉律。……这个金科玉律对一个国家也同样重要。如果有某个外国能够提供某种商品,而我们购买这个商品比自己生产更为便宜的话,那么就应该购买这种商品。与此同时,可以按照相同的原则,出售我们生产的一些工业品。这样,双方都会从中受益匪浅。”②
    那么,究竟是哪一种商品才是一个国家最有条件生产的东西,抑或是最值得进行专业化生产的商品呢?对此,大卫•李嘉图提出了一个“比较优势”原则,并以英国和葡萄牙所进行的贸易来对这个原则加以说明。1703年,英国与葡萄牙签订了一个商约。该商约规定:葡萄牙生产的葡萄酒可以比法国葡萄酒低三分之一的关税销往英国;英国的羊毛织品可以无障碍地在葡萄牙进行销售。根据李嘉图所进行的分析:葡萄牙人酿造一桶葡萄酒需要80个工作时,织一匹布需要90个工作时;英国酿造一桶葡萄酒需要120工作时,织一匹布需要100个工作时。由此可见,在这样两类产品中,葡萄牙人都具有一定的优势。
    不过,李嘉图也指出:通过分析比较,人们可以清楚地看出,与英国人相比,葡萄牙人在酿酒方面的优势要大于它在织布方面的优势,分别为80个工作时对120个工作时,90个工作时对100个工作时。因此,葡萄牙人可集中精力生产和销售葡萄酒,英国人可以在布匹方面实行专业化生产,这样,如果一个葡萄牙的酿酒商用一桶葡萄酒去与英国人交换一匹布的话,他可以赚取20个工作时。而要是与葡萄牙人交换一匹布的话,他却不得不赔上10工作时,因为葡萄牙人生产一匹布需90个工作时。③ 所以,李嘉图认为:“在一个运行良好的自由贸易的体系中,每个国家都不可避免地把资本和劳动力投入到最有利可图的生产部门……这是一个当然的选择。根据这一选择,就决定了法国和葡萄牙将主要从事葡萄酒生产;北美和波兰主要从事谷物生产,而英国主要经营机械制造业及相关产品。”④根据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则,那也就意味着只要一个国家能确定其优势所在,并对它进行专业化的生产,那么在国际贸易中都会处在一个十分有利的位置。然而,李嘉图的“比较优势”原则也存在这样一个问题,即要求根据比较优势原则来进行专业化生产的国家,都必须能够根据世界市场的需要,充分地利用它所拥有的各类资源,如土地、劳动力、资本等,从而形成最为合理的经济配置。
    但是,在李嘉图这一原则提出之际,世界上几乎还少有这样的国家和地区符合这一要求。要么是自然资源尚未充分开发,要么是劳动力不能合理配置,资本数量有限且分布不合理。如当时的美国和波兰就存在这样的状况,英国和法国的某些工业部门也存在类似的情况。至于世界上其他国家和地区,离这一要求还存在相当大的差距。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国家和地区以及英国的某些工业部门又怎样进入国际市场,并加入世界经济体系呢?为此,密尔和斯密等人又提出了一种“过剩产品输出”理论,以作为“比较优势”原则的补充。
    “过剩产品输出”理论认为:在那些资源未能得到合理配置、甚至未能得到足够开发的国家和地区,由于缺乏整体的协调能力,使得一些最适合当地生产的物品大于国内消费市场的需要,从而出现滞销与积压,使得该国家和地区一些经济上的积极因素得不到充分地体现。在这种情况下,最好的解决办法便是向国际市场输出那些过剩的、本国特有的产品。通过与他国的贸易与交换,来实现它们自身的经济价值。这也正如斯密所指出的那样:“那些过剩的商品应该被销往国外,用来换取国内所需要的东西,如果没有这种输出,该国的某个生产部门就有可能关门歇业。……只有通过这种输出,过剩的物品才能充分地体现其价值,从而补偿在生产它们的过程中所消费的劳力和资金。”⑤ 此外,斯密还认为:“这种国家之间的贸易不论在什么地方进行,对双方都是有利可图的。通过这种贸易,可以使某个国家利用自身的土地和劳动力所生产的、当地又没有过多需求的产品,换取一些它所需要的东西,结果使那些过剩的产品具有经济价值。这既可以满足人们的需求,也可增加人们的就业机会。此外,通过这种形式,还可以使狭小的国内市场不再成为在特定的部门中进行劳动分工的阻碍,并促进它们之间向更高的水平发展。”⑥
    与“比较优势”原则相比,“过剩产品输出”论所存在的一个主要问题是:如果一个国家或地区所进行的对外贸易,只是为了解决内部产品过剩的问题,而不存在对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话,长此下去,势必会对该国经济的发展产生非常消极的影响。
    尽管如此,作为一种还不够成熟的经济学说,它倒很适合于当时世界市场内那些非欧洲国家和地区的状况。从16世纪以来,伴随着地理大发现,世界日益连成为一个整体,亚非拉及太平洋地区的许多国家都被卷入世界性的经济体系。在这些国家和地区,有许多是欧洲人所占领的殖民地,那里土地辽阔、气候宜人、物产丰富,如北美、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这便使得相关殖民地可以利用丰富的土地资源和良好的气候条件,生产大量的超出自身消费要求的农牧业产品。其价格之低,即使把海运的因素考虑进去,也是欧洲同类产品的价格所不能比拟的。这样,相关殖民地就可以通过销售过剩产品,购买自身所必需的工业品。而不必消耗大量的经济资源,自己去生产这些工业品。在这种情况下,那些非欧洲国家的殖民地,的确还谈不上重新配置经济资源以获取更多的经济效益。“摆在这些殖民者面前的事实上只有两条路,一是利用大量的土地资源为出口进行生产,二是像荒岛上的鲁宾逊那样,过着十分原始的生活”。⑦
    在这种“过剩产品输出”论的基础上,19世纪英国著名的殖民问题研究者E.G.威克菲尔(E.G.Wakefield)于1849年在他所写的《论殖民化的手段》(《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alization》)一书中,又提出一种“经济互补”论。他认为:殖民地不可避免地要大力发展出口产品,它们也确有大量的物产用来从事出口贸易。不仅如此,这些殖民地的产品特别适合于用来同旧大陆进行贸易。由于殖民地的土地非常便宜,大多数人都可以成为小庄园主,这也就决定了他们可以大量地利用土地资源,来生产旧大陆所需要的谷物、肉类和工业原材料等。在另一方面,旧大陆所生产的工业品又是殖民地所必需的。它们自身不能生产这些工业品。因此,对于旧大陆的国家和(非欧洲的)殖民地而言,它们彼此都是最好的顾客,具有经济上的互补性。⑧
    威克菲尔还认为这种经济互补的状况不仅适合于早期的西属拉美、19世纪的澳大利亚、新西兰和加拿大,也基本上适合于非洲、东南亚和世界上其他的一些地区。这些国家和地区在19世纪后期,都受到了欧洲殖民扩张的直接影响。“对于非洲的许多地区而言,尽管它们曾有过较为繁荣的国内市场和地区的贸易,但要想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发展大宗物品的出口,其内部市场还是很有限的。而海外市场的形成与发展,不但对棕榈油、落花生之类的传统农产品、同样对一些新开发的产品,如可可、橡胶、咖啡的生产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促进了土地和劳动力的进一步使用和开发(这种状况在东南亚地区也同样存在)。一般说来,这种利用和开发并不需要对生产模式做很大的变革,也不需要增加一些新设备。所以费用低廉,经济效益明显。对于某些国家和地区来说,只有在它们仅靠出口某一两种经济作物、不得不依赖于进口食品的时候,才可能为自身不再种粮食而付出一定的代价”。⑨
    由此可见,在这些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看来,虽然奉行比较优势原则能使一些国家和地区根据自身的优势,来确立它们在国际贸易体系中的地位,但在19世纪上半期,几乎还没有一个国家和地区,包括英国在内,能够依照比较优势的原则并根据世界市场的需要,充分利用本国和本地区的各种资源去从事专业化的生产,形成最佳的资源配置。因此,“过剩产品输出”理论和“经济互补”学说的提出,就成为比较优势原则的补充和发展。也只有在此基础上,国际贸易的发展,世界市场的出现,全球性经济体系的逐步形成,才会对这个体系内所有国家和地区产生经济上的积极意义。而这种积极的经济意义,则主要表现于密尔在《政治经济学原理》中表述的几个方面:一是专业化生产和为市场需要而进行生产的结果,即使不能导致生产技术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也能在较大程度上促进生产技术的改进和提高;二是外国商品的引进,必将会刺激当地人们的需求,促进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三是在商业化的进程中必然会促进各种新的思潮在世界范围内广泛传播;四是即便在西非那样的地方,商业和贸易的发展,也同样可以导致外资的输入,其结果也会加速这些国家和地区的资本积累进程,特别是当外资在矿业、制造业和铁路方面进行投资的时候,更容易加快这种积累的进程。
    二、有关自由贸易理论的争议
    

    为了能够在比较优势、过剩产品输出和经济互补等经济理论的基础上,促进世界市场的形成、发展与完善,英国古典经济学家们还特别强调一点:必须坚持实行自由贸易,减少或排除人为干预,开放双边市场,这样才能促进互惠互利。然而,自由贸易理论问世之后不久,相关争议便应运而生,并且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在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等古典经济学家看来,每一个经济实体只有靠直接参与经济活动,而不是靠排他性的贸易独占制或其他投机取巧的伎俩,才有可能通过专业化生产、“比较优势”原则和“过剩产品输出”的方式获取较大的经济利益。
    古典经济学家们对自由贸易的强调是与19世纪初欧洲各国之间的贸易状况有着密切联系的。当时,欧洲殖民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贸易受到各种保护性的限制,关税众多,条例泛滥,严重地影响了相互之间的经济利益。许多欧洲殖民宗主国,包括英国都想独占殖民地市场,垄断殖民地的出口产品,充当殖民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海上贸易唯一运输者等方式,来从中获取最大限度的收益。
    对此,亚当•斯密明确表示了坚决反对的态度。他认为这种国际贸易中所实行的独占制,对贸易双方来说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的。“英国为要取得殖民地贸易上的这种相对的利益,为了要实施尽量排斥他国分享殖民地的贸易那一种惹人恶感的有害计划,不仅牺牲了它和一切其他国家本来能从这种贸易中取得的绝对利益的一部分,而且使它自己几乎在一切其他贸易部门上,忍受一种绝对的不利和相对的不利”。⑩ 唯有实行自由贸易,才能促进世界市场的完善和双边经济的发展。“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给英国产业的邻近市场,即欧洲市场与地中海沿岸各国市场所不能容纳的那一部分产物,开拓了一个虽然很远但却很大的市场。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不会使英国从原来远销邻近各市场的产物中抽出任何部分,却会使殖民地拿出新等价物来交换英国的剩余生产物,从而鼓励英国不断增加其剩余生产物。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倾向于增加英国生产性劳动量,却不倾向于改变其原先的用途。在自然与自由状态下,殖民地贸易得由一切其他国家进入竞争,这样就使新市场和新行业上的利润不会上升到一般水平之上。新市场用不着从旧市场吸取任何东西,就会创造一个新生产物来供给自己。而这新产物就会构成一个新资本,来经营新行业,新行业同样用不着从旧行业吸取一点东西”。(11) 因此,斯密明确指出:殖民宗主国所实行的独占制贸易极大地阻碍了全球性商业贸易活动的开展,任何对世界市场的人为干预,都必然会影响到贸易双边或多边的经济增长速度。
    亚当•斯密的这种看法从问世之日起直到现今,一直都存在着争议,一些不赞成只有实行自由贸易才能确保世界经济体系良好运行的人士认为:一旦毫无保留地开放殖民地和宗主国的市场,那么,随着大批廉价进口货物涌入它们的市场,不仅会使一些新兴的工业部门受到威胁,也会在很大程度上降低优势行业的利润。所以,他们都觉得为保护和促进宗主国和殖民地的经济发展,采取某种形式的保护甚至独占制还是有必要的。为此,密尔提出了一个针对这些国家“新兴工业”(infant industry)的解决方案,并把它当成是自由贸易总原则的一个例外。
    密尔认为:“按照政治经济的原则,仅仅只有在这样一种情况下,保护关税还是存在着一定积极的意义。那就是在一些国家里,特别是一些正在崛起的国家和地区,为了把某个国家新兴的工业部门引入国内,而这个工业部门既是本国需要的,又十分适合本国发展条件的时候,对其实行暂时的保护还是有必要的……因为我们不能完全期待只由某些人来承担风险和损失,去引进一个新兴工业部门。政府有责任帮助他们减轻一些负担,直到他们的产品达到原来输入国的水平。为此,在适当的一段时期内,对这些企业采取一些保护性措施,不失为一种可取的手段。但这些保护措施只能针对那些有发展基础且前景光明的生产部门,并在实行一段时期后免除这种保护。作为一个生产者,他们不能指望在生产步入正轨后仍得到这种保护。”(12)
    密尔所提出需要对“新兴工业”进行保护的观点,得到不少人的赞同,并逐步发展成为现代保护主义的理论基础。特别是在那些非欧洲的殖民地内,更是引起了较为强烈的反响。即使是在欧洲,也正如英国殖民部的一位高级官员所指出的那样:“现在是法国,将来是德国和美国都有可能成为实施这种策略而促进其发展的国家。”(13)
    三、自由贸易理论的现实挑战
    在讨论能否通过自由贸易来促进双边或多边的发展时,大英帝国被当成是通过这种手段促进了非欧洲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的有利例证。的确,作为19世纪的超级大国,在1846-1853年间,整个大英帝国都废除了关税壁垒,全面推行自由贸易政策。在此后的几十年里,它凭借强大的经济实力,在世界各地推行着后来被学者称之为“自由贸易的帝国主义”。强调:只要有可能,便实行贸易加无形的统治;除非有必要,才实行贸易加有形的统治。认为只有通过自由贸易才能全面提高殖民地和宗主国的经济水准,进而推动全球的经济发展。
    例如在1876年时,新西兰曾通过英国贸易委员会向英国殖民部递交了一份报告,提出为保护新西兰甜菜糖业的发展,要求对进口到新西兰的蔗糖征收一种临时性的关税。按照密尔等人保护“新兴工业”的观点,这样一种要求并非没有道理。然而,英国殖民部的回复却是:“如果提供一个人为的手段来保护那些谋求发展的企业,对这个企业来说是很不利的,它有可能为此付出很大的代价。因为工业的发展和资本的流向是越自由越有活力。如果说有哪个工业部门是依靠实行关税保护而发展起来的,并且在撤除这种保护后还会兴旺发达下去,那只是我们一厢情愿的事情。退一步讲,即使存在着这样的例子,也不能说明实行某种保护比任其自由发展更有成效。”(14)
    然而,从19世纪末20世纪初开始,英国这种自由贸易政策遇到了越来越严峻的挑战。随着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等自治领的建立,英国要想再阻止它们对某些新兴工业部门进行保护便很难做到了。因此,新西兰、加拿大和澳大利亚都在20世纪初逐步对某些工业部门实行了优惠措施,并设立一些保护性的税收。由于这几个自治领在大英帝国内部具有重要的经济地位,它们的这些做法,必然会对英国及其英属殖民地产生很大影响。事实上,从1914年开始,英国开始偏离自由贸易的轨道,到1932年之后,也实行了充分的保护性措施,在其自治领和殖民地之间建立了较为复杂的帝国特惠制。英国允许大英帝国范围之内的产品在自由的、特惠的条件下进入本国市场。同时,也要求帝国的其他国家和地区以相应的条件允许英国的产品进入它们的市场。“不仅是英国,在此时期之内,其他的西方国家也大大加强了对本国产品的保护。在1922年和1931年,美国就大幅度提高了关税,整个欧洲也相应加强了保护性的措施。这种状况使人们似乎觉得,自由贸易的堤坝已被战后世界的经济危机所冲垮”。(15)
    不过,从20世纪30年代开始,自由贸易又重新显现出了它的活力。但此时奉行这一手段的主角已不再是昔日的大英帝国,而是在两次世界大战期间迅速崛起的美国。在30年代初,随着1929年开始的经济大萧条逐步消退,美国便开始通过减免关税的形式在世界范围内促进经济的复兴。美国国会为此特别通过了一个“互惠贸易条款”。该条款授权美国总统可以在双边互惠的基础上,削减50%的关税。此后,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一直在谋求减少关税,扫除那些阻止进行自由贸易的障碍。其中一个重要的成果便是在1947年问世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该协定要求签约各国以奉行自由贸易为目的,逐步减少关税,促进多边经济的发展。
    而在此前不久的1944年7月,美国又通过布雷顿森林会议,建立了两个具有重要国际影响的金融机构,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和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世界银行)。这两个金融机构也都以减少关税、扫除影响自由贸易的障碍为目的。通过向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和地区提供贷款和投资的方式,消除国家和地区之间的保护性措施与影响自由贸易的种种规定。
    到20世纪后半期,这两个金融机构的影响力日益增强,特别是在那些欠发达的“南方”国家和地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都成为推行自由贸易和相关政策的主要机构。就像19世纪英国的殖民部和贸易委员会那样,在这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因为这两个金融机构都认为:对那些欠发达的“南方”国家和地区而言,促进经济发展的最好方式之一就是集中生产和出口那些成本相对较低并具有一定有利条件的产品。尽量避免借助保护性的关税和设立某些类似的障碍去生产那些缺乏竞争力的产品。正如费尔德豪斯所认为的那样:“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这些做法,充分体现了亚当•斯密、大卫•李嘉图和一些古典经济学家的基本思想,历史的车轮在辗转了一百多年之后,似乎又回到了它的起点。”(16)
    自由贸易之风再次兴起,以及相关的专业化生产、比较优势原则和经济互补等古典经济学家的看法被人们重新认识,使战后许多经济学家和政治家都认为,19世纪古典经济学家关于世界市场以及相互影响的观点仍具有重要的价值。特别是对“南方”的欠发达国家和地区而言,为促进它们的经济发展,最佳方式便是在自由贸易的基础上,通过专业化生产和比较优势原则来发展出口贸易,增加自身的经济实力。因为通过这种国际贸易,前殖民地和半殖民地国家和地区至少可以获得如下几方面的实际利益:
    一是通过这种国际贸易可以促使当地的生产者在市场的压力下,改进生产技术,并获取开发新产品的信息,从而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二是可以通过引进外资促进进出口贸易的发展。这可以为当地的生产和贸易者提供必要的信贷,帮助他们在自由贸易活动中不断地积累资本;三是通过这种国际贸易还可以导致更为完善的货币体系、金融与商业机构、港口和内地交通体系的建立,为更进一步的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此外,通过这种国际之间的贸易还可以使国内市场呈现出繁荣的景象。来自本地和国外品种繁多、价格低廉的各类商品,不仅可以刺激消费者的需求,还会使生产成为满足消费者需求的重要手段。
    的确,在19世纪与20世纪,有一些国家和地区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理论,通过自由贸易促进了自身的经济发展,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以及20世纪后期的亚洲“四小龙”,从而积累了丰厚的物质财富,为它们的经济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但是,我们也应该明确认识到,尽管存在着这些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理论促进了本国经济发展的成功例证,并不意味着这些成功便具有普遍的意义。
    事实上,在撒哈拉以南的非洲地区,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地区等,以自由贸易为主体的古典经济学理论并未体现出它们的积极意义。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除个别国家外,都在19世纪成为英国、比利时、荷兰的殖民地。在其殖民宗主国的统治下,它们基本上都是按照古典经济学家理论来发展当地经济的。大多比较严格地遵循着自由贸易、比较优势等原则,并通过专业化生产来发展自身的经济,逐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经济机制,成为世界经济体系的一个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然而,直到20世纪中期,这些国家和地区都没有因此而成为经济上发达的国家。除印度外,有些这类国家和地区甚至还没有在国内建立起具有重要经济影响的企业。同时,对外国资本和外国产品的依赖,对国际运输手段的依赖,使这些国家和地区在世界经济体系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国内的经济发展难见起色,国际政治地位也未受到应有的尊重。所有这些都表明“这种古典的经济模式并非解决一切问题的灵丹妙药。也许它仅仅只是在某些特定的环境下才起作用”。(17)
    正因为如此,在许多学者看来,这些前殖民地国家和地区之所以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未能取得预期的经济效果主要是由如下几方面的原因所造成的:
    首先,从经营的角度讲,在这些国家和地区中,对外贸易体系主要为一些外来者(expatriate)所掌握,从产品的生产到运往海外销售都在他们的控制之中。在南亚地区,通常是由外国人设在港口的管理机构负责例行商务,由中间商经营内陆地区的业务。在黑非洲地区,外资企业更是根深蒂固。它们通过联合非洲公司之类的商业机构,几乎完全控制了这些地区的进出口贸易。同时,这些贸易公司全都由外资独立经营,当地人很少人能进入公司高层机构,更谈不上什么获取管理经验了。此外,它们所获取的利润主要是输往国外,很少在当地进行再投资,因而对这些国家的经济不会产生什么积极的影响。况且,即便这些外资公司在当地进行再投资,它们往往拥有雄厚的资本,从而使得当地商人们根本无力与他们竞争。
    其次,从生产和销售方面来看。由于在这些国家和地区内,为出口而生产的那些企业高度的专业化,结果就出现了与当地经济环境相隔绝的“经济飞地”(enclave),像那些种植园和矿产区就常常会出现这种情况。由于这些企业的产品几乎完全销往国外,它们的技术和当地的条件没有直接的联系。在这一情形下,很难谈及进行技术转让,或者从“经济飞地”中获得必要的资本来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在销售方面,由于外资公司占据主导地位,使得它们有可能控制和操纵商品的生产和销售价格。在黑非洲的某些实行外销初级产品专业化生产的国家和地区,外资公司的这类做法在很大程度上伤害了当地人的经济利益。再者,由于产品的最终销售价格一直是由国际市场所决定的,而国际市场上常常会出现不利于初级外销产品出口地的价格波动,此时那些奉行比较优势原则的商品生产者的利益就会显得特别脆弱,并大打折扣。
    最后,从市场方面来看。由于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这些国家和地区的内部市场都是处于开放状态之下的,使得一些外国的制造商常常能够以出售廉价商品为手段,来击败当地的竞争对手。同时,又由于这些国家和地区所需要的一些高端技术产品,因所需成本过高,不仅是本地人、即便是那些外来者也都难以在当地建立起与这些高端技术产品进行竞争的企业。结果使得它们只有过于依赖出口一些专业化生产的初级产品,去换取这些急需的高端技术产品,使自身的经济处于一种所谓的“非工业化”(de-industrialization)状态之中。特别是当某些国家因为出口一两种国际市场所需的产品而影响到自身的粮食生产、不得不从国外进口食品和谷物时,将会极大地影响到这些地区的经济发展。(18)
    总之,按照英国古典经济学家的理论,在自由贸易的条件下,通过国际市场和世界经济体系,确实是能够促进一些前殖民地或半殖民地的经济有较快的发展,并通过市场经济获得各自的经济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讲,他们的一些相关理论和观点,对推动当代的经济发展,包括一些前殖民地国家和的地区的经济发展,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不过,我们也应充分地认识到,尽管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有关世界市场和自由贸易的理论现今仍具有积极的影响,但它们并不是前殖民地国家和地区发展经济、摆脱贫困的必由之路或唯一途径。事实上,从全球经济发展角度看,“古典经济学家所提出来的这些理论虽然在原则上是正确的,但由于出现了一些斯密、李嘉图和密尔等人未能预见和考虑到的其他因素,结果使它们的经济效益大打折扣”。(19) 因此,正确认识自身的发展特点以及相关优势,确立本国经济发展的正确道路,避免机械、教条地去套用某种学说或理论来作为经济发展的唯一指导,才是能够促进这些前殖民地国家和地区摆脱贫困的正确途径。同时,也是我们今天重新探讨19世纪英国古典经济学家有关世界市场和自由贸易理论的重要目的。
    注释:
    ①A.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Vol.1, London and New York, 1964, p.4.
    ②A.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Vol.1, p.401.
    ③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Oxford: Blackwell, 1999, p.11.
    ④D.Ricardo, Principle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 Edited by M.P.Fogarty, London, 1969,p.81.
    ⑤A.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Vol. 1, p. 333.
    ⑥A. Smith, An Inquiry into the Nature and Causes of the Wealth of Nations, Vol. 1,p. 392.
    ⑦D. K. Fieldhouse,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Colonialism,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12.
    ⑧E. G. Wakefield, A View of the Art of Colonialization, Oxford,1914, p. 83.
    ⑨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14.
    ⑩罗荣渠编:《殖民主义理论选读》,北京大学历史学系1995年版,第28页。
    (11)罗荣渠编:《殖民主义理论选读》,第33页。
    (12)J. S. Mill, 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London,1898, p. 556.转引自D. K. Fieldhouse,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18。
    (13)T.H. Farrer, Board of Trade, to the Colonial Office, 28 Dec. 1876,Public Record Office,Colonial Office,209/235.转引自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Colonialism,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18。
    (14)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18.
    (15)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19.
    (16)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20.
    (17)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22.
    (18)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23.
    (19)D. K. Fieldhouse, The West and Third World: Trade, Colonialism, Dependence and Development, p. 24.


    责任编辑:田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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