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除城区建筑面积的扩展外,城市空间的变化还体现在建筑形式和材料的变化等多个方面。城市化进程中人口的攀升,导致城市建筑地皮紧张和地价上涨,从而促使城市建筑向高处发展。16世纪下半期至17世纪下半期,巴黎中央菜市场街区的房屋高度增加了。在重建房子时,总是会在新建筑上额外添加一两层。此外,在16、17世纪法国各城市老城中心的改造中,都力图改变中世纪的混乱状态,让新修的街道呈直线,并让所有的临街建筑物正面保持齐平。在建筑材料上,石料逐渐比木料更受青睐,至少在巴黎如此,亨利四世就曾对建筑师们发出指令,禁止在桥梁建设中使用木头。(47) 但需要说明的是,近代早期法国多数城市的大部分城区,实体面貌之变化远非想象的翻天覆地的变革——那是工业革命以后的事情。究其原由,当时经济技术条件的囿限自然是根本的原因,但也有人们观念中对城市认知的思想因素,如1634年尼姆市政委员会反对引水渠工程师的规划方案,因为方案威胁到了城墙:“毫无疑问,城墙会倒塌,因而让各色人等任意进入本城,从而使僧侣、行政官员、商人和其他居民难以再住在其中。”(48)把城墙视为城市不可或缺且不可撼动的界限,从侧面反映了这个时期法国城市空间转型的有限性。 诚然,在1500-1700年的两个世纪,法国城市人口比例在上升,城市规划和空间格局也在改变,巴黎、里昂等大城市的人口增长和空间面貌变化远超许多中小城市。但总体而言,近代早期法国的城市化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并且存在时间上的断续性和地区间的差异性;在城市化程度上,法国也比不上荷兰、比利时、英国、葡萄牙、西班牙和意大利。(49)法国城市面貌仍处于传统与现代之间,不能以现代工业社会的技术条件和经济实力支撑下的变革幅度和速度,去衡量前工业社会的城市化。但在法国近代早期历史进程中,城市具有与其人口比例不相称的地位和影响力,这主要表现在,它们是这个农业国度的政治统治和经济发展的中心,并在文明化进程中扮演着先导性的角色。 首先,在政治方面,城市变成了国家统治的中心。16世纪以降,随着法国绝对君主制国家的建构,中央权力逐渐渗透到市政事务当中,这通常表现为王国政府专横地改变城市章程,控制市政官员的遴选。例如宗教战争甫平之后,在里昂,1595年的“肖尼法令”(l'edit de Chauny)把市政行政官的数量从12名削减至4名,并安排一名市长做他们的头领,市长是由国王直接任命,或从三人名单中指定一个。亚眠的情况与此类似,1597年王室法令把市政官从24人减为9人,设立4名市政参事,由国王或王室高级官员指定人选。福隆德运动又一次为王权强化渗透和控制提供了机会。在昂热,1657年叛乱平息后,国务委员会发布政令,决定自今而后市长和市政官员由国王来任命。中央政府在其他许多城市采用类似的手段,加强王权的控制。(50)尤其是监察官制度正式确立后,君主的行政官僚系统对整个王国城市的控制力更是取得了飞跃性的发展。(51)尽管旧制度王权从未系统地重构城市的管理机构,其行政体系依然保留了许多传统的特征,但城市在封建领主体制下所拥有的独立和自治无疑极大地缩减了。城市更多地变成了王国政府——一个自上而下的统一的权力体系——施行政治统治的中枢,中央辖制下的行政司法机构和军队麇集其中。 至17世纪末,法国各个城市设有12个高等法院,11个审计法庭,12个间接税法庭,上百个初等法庭,30个监察官辖区,(52)它们共同构织成一张层级和职能较为分明、网络架构较为完善的行政司法权力网络。与此同时,军队规模大幅扩张,在和平时期,1600-1615年法国的军队人数仅有万人,1698-1700年剧增到14万—14.5万人。军队在没有军事行动时大部分时间都驻扎在城市。(53)因此,行政司法和军事人员构成了许多城市的基干人口,如高等法院驻地之一的第戎,17世纪下半期,1/3的人口都是以公务或军事职能为营生。(54)贝桑松也是如此,正是在路易十四吞并弗朗施—孔泰之后,把它设为首府,创建一系列行政司法机构并派驻强大军队,大量官吏和军人随之涌入,使这座地理位置不佳、长期举步维艰的城市命运骤然改变。(55)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