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网-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

历史网-中国历史之家、历史上的今天、历史朝代顺序表、历史人物故事、看历史、新都网、历史春秋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世界史 > 治学心语 >

国家主权与现代政治秩序之基(3)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学术前沿》2014年5下 朱孝远 参加讨论

    自下而上建立的“百姓共和国”
    德国农民战争是自中世纪以来德国人民革命的一个高峰。之所以成为高峰,原因不少,但民众联合企图建立由人民当家做主的百姓共和国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兰克称农民战争为一个“自然事件”,以为凡有压迫,就必然会有被压迫者的反抗。与以往的研究相反,农民在近代早期的政治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其中之一,就是要建立百姓自己的国家。1525年的起义者是否有建立全德国范围国家的计划不得而知,但从现在所掌握的史料来看,农民至少想要建立地方性的人民政权。
    1525年的起义者所要建立的社区国家具有人民国家的性质。它不是简单地要求个人的自由地位,而是要求实行整个社区的独立和自治。社区内没有皇帝、贵族、诸侯、领主等高高在上的统治势力。人民不向贵族纳税或提供劳役。社区政府具有复杂的行政立法功能,是一种新式的人民政权。
    上士瓦本是“公社联盟道路”。这里政治势力是分散多元的,诸侯、领主和城市之间互相制约,又互相争夺,同时农村公社的势力比较发达。这里要实现“基督教政府”,就容易走上公社联盟的道路。在这里,农村公社不仅是1525年革命的组织者,也是起义者军需供应的大后方。在一份匿名作者写的《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书》中,呼吁的是“瑞士道路”,实际上却是一种公社联盟的道路。在斗争环境十分艰苦的情况下,起义者也不断利用贵族、诸侯、城市之间的矛盾。要求贵族对《十二条款》起誓,帮助农民或对农民不抱敌视态度,是这些贵族免于被打击的一种出路。这也是农民革命的纲领如《十二条款》或《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书》这样的小册子始终对贵族留有余地,只提出反对残暴的贵族,没有提出要消灭一切贵族口号的原因。公社联盟制度要在诸侯、城市、贵族、地主的尚未完全形成的权力包围圈中获得发展,就必须现实地考虑与谁联盟的问题。实际上,公社联盟制度是一种富有弹性的政治形式,留有向纵深发展的余地。
    在蒂罗尔农民军领袖盖斯迈尔所写的《蒂罗尔宪章》中,蒂罗尔在国家的形式上,与诸侯的领地邦国相类似。这里诸侯势力已经压倒了一切,诸侯领地政府的政府、议会等机构的机制及法令、法律已经十分健全,政府—臣民关系已经形成。同时政府统治人民的手段也十分高明,如盖斯迈尔本人就曾是诸侯领地政府的一个核心人物,他的才干是大家公认的。这种情况下,不要说公社制度已经衰微,就是有人民参加的议会,也无法成为一种组织人民进行革命的机构。在有像蒂罗尔这样的强大领地政府存在的地方,人民要起来保卫自己,就无法走公社联盟的道路。蒂罗尔的做法是“人民革命”和“体制改革”,前者是后者得以进行的先决条件。《蒂罗尔宪章》远比《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书》来得激进,对贵族的态度也毫无暧昧之处,就是这个道理。
    在纽伦堡,闵采尔的一个朋友海尔高特撰写了一本小册子《论向基督教新生活的转化》。在这里,海尔高特一方面猛烈抨击贵族、法学家,另一方面又宣称“和平主义”。法兰克尼亚是一个工业发达的地区,纽伦堡更是一个重要帝国城市。在这里,路德的新教势力十分强大。所以海尔高特的建立人民国家的道路是“人民的宗教改革道路”,它的真正的成功,不是反映在海尔高特的小册子中,而是1534年再浸礼教徒所建立的明斯特公社。该城人民以传播激进宗教为媒介,组织人民驱逐了封建主,建立了为时14个月的人民政权。海尔高特纲领中的一些提法与明斯特公社的措施,如没收私人的财产充为公物,均分粮食、衣服、用具,严禁高利贷和投机活动,但手工业者的生产资料仍归私人所有等。简直令人惊讶地相似。所谓“和平的道路”或“人民的宗教改革道路”就是以传教来组织民族,进行市民农民起义的道路。这一革命模式,一般产生于城市和手工业比较发达的地区。
    1525年的革命者筹划的基督教国家虽然形式不同,但都具有地方自治的性质,表现为:它是一种选举产生的官吏体制;它独立自主地管理地区行政和司法;政府领袖的地位完全不同于中世纪封建制度下的领主贵族。从小册子反映的情况看,1525年的起义者其国家将由官员们管理。各级官员是由选举产生的,不再是依靠世袭制或依靠教会的神权取得政治权力的封建僧俗贵族。在盖斯迈尔的《蒂罗尔宪章》和海尔高特的小册子中,我们发现新的政治结构:国家是统一的,行政分中央、区和乡村三级。一个中央委员会和一个政府的行政领导机构。在中央机构下,分设宗教、法律、财政、宣传、军事、教育等部门。在地方一级也设立与中央各个部门相对应的地区法院、行政、教育部门,由各地选举出来的官员进行管理。在矿区、市场和医院福利等专门部门,派懂得业务的专门人员管理。中央集权制和人民选举的民主制在宪章中都得到了体现。《宪章》规定了官员和人民各自的义务和职责,一些重要的事项如收税等,要通过公民的投票才能决定。财政部门要管理国民政府的收支事项,由专人分管农业、手工业、金融和价格管理。福利部门的政策性很强,设立了专门的调查小组,有层层审批的严格手续。政府中的人员由国家支付工资或薪金。宗教的管理也有相似的管理结构:中央由懂得“上帝之言”的专门人才用神法来监督政府,地方上设有教区,村社中设有牧师。教育体系分为大学、地区学校和乡村一级的学校。学校不仅教导人们学习《圣经》,提高无私奉公的觉悟,还为政府和教会培养合格管理人才。所有这些都体现了新的官员政府的特征,通过提名、选举、特殊训练组成一支官员队伍,同时在财政上也解决政府和官员、牧师的开支问题。盖斯迈尔对政府的开支还作了初步预算。他考虑到单由矿区和没收贵族、教会财产的收入可能还不够维持政府庞大的开支,所以特地提出在必要的时候要通过税收解决政府行政开支的方案。
    从政府功能看,“普通人”的政府显然能够独立自主地行使政治职能。政府不仅管理政治,也管理司法、宗教、分配、生产、军事、教育、救济:医疗卫生、家庭、甚至婚姻。“普通人”的政府都有一部宪法,同时又有经公民表决后生效的政策法令来具体保障“公共利益”。学校的功能特别需要引起重视,它们是公民受教育的地方。政府功能体现了政府“发扬神的荣耀和公共利益”的性质,政府为人民利益而服务。这从根本上否定了贵族的特权和封建政权的剥削性质。
    “统治者”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官员,男性公民都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官员被选举出来后有一定的任期。世袭制完全废除,特殊管理人员由学校培养产生。监督制度保留着人民随时罢免不称职官员的权利。统治者和被统治者之间有一定的区分,《蒂罗尔宪法》和《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书》中都有人民要为公共利益而坚决服从政府的特别条令。人民之间、统治者和人民之间都是平等的,是“基督教兄弟”,在人格、社会地位上完全平等。换言之,统治者是国家干部,封建社会统治者的“主人”、“领主”地位完全被取缔了。“普通人”的国家奉行上下平等、富贫平等、脑力和体力劳动者平等、僧俗平等、城乡平等、分配平等等原则。“普通人”的国家具有意识形态上的凝聚力。凝聚力来自农民基督教的信仰。每个“基督教兄弟”在“神的荣耀”、“公共利益”、“基督教兄弟之爱”、“去私为公”等新的政治原则的基础上团结为一个整体。通过精神上的结合,物质上的帮助,学校教育的提倡,新的人民国家就打破了乡村的地方局限。《圣经》语言的学习对于文化上的统一显然具有特别意义,海尔高特规定至少官员们要能熟练运用这种官方语言,并通过学校把语言传播给老百姓。政治上、文化上和精神上的这种措施将为国家和民族的统一提供凝聚力。最后,这种民族的凝聚力还通过人民对公共活动的投入,如定期的《圣经》学习讨论、宗教节日的庆祝、官员巡视并与各地人民同吃同住、国家通过“供养人”的制度密切家庭间的社会联系等来发扬光大。所以,“普通人”的国家不仅具有近代的性质,也具有超越了地方主义的民族国家的性质。
    “普通人”所要建立的国家是地区自治性质,不是统一的整个德国范围的民族国家。它不是很大,也不是很小。盖斯迈尔的国家局限于蒂罗尔的布里克森地区。《致全体德国农民大会书》作者建立的国家是一种农村公社的联盟,局限在上士瓦本的部分地区。海尔高特的国家由144个村庄组成,也不是一个覆盖整个德国范围的国家。这表明南部德国的起义者其活动范围和建立国家的计划完全是地方性的,没有在行政上统一德国的准备。在盖斯迈尔和海尔高特的小册子中都提到了城乡平等,要求拆毁城市的围墙,把城市和乡村连成一片。从这里可知他们所要建立的是一个既包括农村又包括城市的基督教国家。国家的政府往往位于地区的中心,它的东西南北四个方向就形成了四个自然区。起义者设想的国家以村庄、城市和领地为基础,相当于一个地方性的政权。一方面具有村、区、国几级的行政区分,另一方面它不跨省,似乎不是全国范围的百姓国家。
    德国的宗教改革,由于反对了罗马教廷和地方教会对于世俗政府权力的侵犯,从而有力地维护了德国的主权。在地方层面,出现了两种趋势:在一些大的诸侯领地,出现了中央集权化的领地国家。在农民力量雄厚、社区制度完备、城市众多的西南德国,出现了筹建百姓共和国的改革。这两种不同类型的地方政权,分别是从诸侯的采邑和农民的自治村社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之所以如此,是因为,一方面,德国帝国政权衰微,无力建立起像英国、法国那样统一的国家,却为地方政权的发展,提供了机会;另一方面,受到黑死病肆虐之后农业秩序危机的打击,地方贵族的势力有所削弱,庄园制度、农奴制度、领主制度濒临瓦解,地方政权也就有了进一步发展的空间。地方政权兴起,既是对中世纪体制的一种取代,也是通向近代政治体制的一种过渡。当然,诸侯建立领地政府最主要的目的,是要用它作为通向诸侯集权政府的一种途径,即在牺牲帝国、地方贵族和农民的基础上扩充自己的实力;而农民的百姓共和国却是要抑制剥削、维护社会的平等和公正,以便更好地维护民众的权益。因此,这两种政权的性质不能混为一谈。 (责任编辑:admin)
织梦二维码生成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分隔线----------------------------
栏目列表
历史人物
历史学
历史故事
中国史
中国古代史
世界史
中国近代史
考古学
中国现代史
神话故事
民族学
世界历史
军史
佛教故事
文史百科
野史秘闻
历史解密
民间说史
历史名人
老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