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订后的《编年史》中译本新版,比较初版有以下创新。以校注为例,由于该书在著、译过程中所受局限,致使本书校勘尤为重要。在本书校注方面,章文钦先生应居首功。章先生对明清中外关系史、中英贸易史以及十三行素有深入研究,他在中译本初版之时,即受区宗华先生委托校阅此书。章先生参阅中西文献,考订史实,增补注释320余条,并订正马士原书之误数十条;又仔细考证、核实了人名、地名、船名等极为繁复的问题。 在此次中译本的修订过程中,由于译者区宗华先生、校者林树惠先生已先后作古,其整理校订之责又落在章文钦先生肩头。章文钦先生此时虽已卸下教学职务,但仍退而不休,在广州大学广州十三行研究中心担任学术委员会主任,继续从事学术研究。章先生以其扎实深厚的学术功力,埋首于《编年史》的校订与补注工作。他不厌其烦,将英文原版与译稿一一对照校核,又补全初版遗漏之译稿;并以多年积累之研究心得,从中西文献中爬梳整理出相关资料与本书印证,最后增加补注860余条。三易寒暑,始竟其事。 这些补注涉及各个方面—— 统一译名的如:“白铅,初版译作白铅或白铜(又称中国白铜)。新版依当时中国文献统一译作白铅。” 考证中国职官的如:“原文作Chophang or Chief Secretary to the Hoppo。梁廷枏(Liang Ting nan)《粤海关志》卷七《设官》载,省城大关六房各设案书一名,其中有掌稿案书,应为其人。” 区分同名商船的如:“据本卷第310、311页船运表,此船(指1721年来华之“麦士里菲尔德号”)建造度量吨为450吨,之于250吨的1699年同名来船应为另一艘船。” 补充名词解释的如:“新西班牙公司(原文作New Spanish Company)又称王家菲律宾公司(Royal Philippines Company),成立于1785年,取得西班牙与菲律宾之间的贸易垄断权,后亦在广州设立商馆。”又如:“(约翰·马礼逊)又称秧马礼逊、小马礼逊、马儒翰,英文又作John Robert Morrison,牧师马礼逊之子。” 考证古地名如:“此处之波旁(Bourbon)应指印度洋西部的法国殖民地留尼汪岛,别名波旁。”又如:“(交趾支那王国的土伦港)即岘港。Turan,第二卷第220页作Turon。” 提示前后文对应人名的如:“A. Robertson,本卷第358页作Alexander Robertson。”又如:“Jasp:Sturgis,本卷第188页作Stugess,索引作Jasper Sturgis。”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新版对与西人贸易的广州十三行行商商名之考证尤为着力。由于有清一代,参与中西贸易的行商众多,而行商一般以“某官”为商名,在西文中则通常被称作“某Qua”、“某Quan”,中英之间常难以对应。且上一代行商去世后,其继任者通常又延用其商名,仍称“某官”,西人却又以“某Qua I”、“某Qua II”、“某Qua III”作区分,情况十分复杂,极易造成混乱。校注者旁征博引,尽力考证,为之辨析;而对未能确定之商名则存疑待考,不作武断推测。兹举两例足见其严谨: “相官,初版译作昭官。范岱克《广州和澳门的商人》第321、534页谓Seunqua即Cai Anqua或Cai Tsjonqua,中文名蔡相官,即蔡昭复。” “Ton Hungqua又作Hunqua,初版译作唐康官。陈国栋《中国行商的债务》第20页以其为陈姓,行名远来。Ton或作Tan,应为闽南方言‘陈’的音译。芳官又称芳观,范岱克《广州和澳门的商人》第6章为《陈芳观及其家族,1713—1781》,可参阅。或谓为谭康官,不确。” 新版还加入了《〈东印度公司对华贸易编年史〉中译本简介》和《新版补记》《新版后记》等几篇补文,介绍该书的价值和欠缺,初版与新版在译、校、注方面的异同及出版过程,这都是关涉《编年史》中译本从初版到修订新版历时二十多年的珍贵出版记录。 (作者为广东人民出版社编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