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原碑录文是石刻整理应坚持的第二条原则。目前学界整理石刻基本上是按拓片录文,例如朱亮主编的《洛阳出土北魏墓志选编》将录文与拓片图版并排,对照原拓录文;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也是先公布拓片图版,然后据拓片厘定录文;即使是海外整理的中国石刻文献,其录文方法亦如此,如(日)永田英正《汉代石刻集成》同样以“左图右文”的体例按拓片录文。尽管以上诸书录文都比较精审,但不可否认的是,按拓片录文是有风险的,因为拓工的主观原因会出现错拓现象,一碑拓成两碑,或两碑拓成一碑,拓得不清,甚至有拓漏的情况,人们若是仅仅依据拓片录文,其准确性不能保证。我们在整理广西石刻时就碰到过这种情况,例如宋真宗天禧二年(公元1018年)刊的《俞献可、燕肃等三人七星岩题记》,原摩崖底端有“朱瑞刊”三字,然而拓片上却无此三字,这显然是拓片未拓全的地方。清代谢启昆《粤西金石略》卷二、陆增祥《八琼室金石补正》卷八十八录此碑文时均无“朱瑞刊”三字,而二书录文方法均为抄录拓片,胡虔雒在《粤西金石略叙》中就说:“公(按谢启昆)闻之,欣然命工遍搨诸崖洞古刻……其后,椎拓日多,郡县之以脱本来者亦日众,于是摹写于纸。”所以这两种著名的清代金石著作因抄录未拓全的拓片而漏录了碑文内容。有鉴于此,我们在整理石刻文献时,不能只坐在书房内靠拓片做文字录入工作,而应本着精益求精的态度去遍访原碑,按原碑内容录文,辅以拓片及他书校对,只有这样才能保证石刻文献整理著作的准确性。 以上说的是按原碑内容录文,按原碑录文的另一重含义就是要按原碑字体录文。当前的石刻文献整理著作大多都是按通用繁体字或标准简体字录文,例如刘培桂《孟子林庙历代石刻集》,据其后记可知该著作是按原碑录文,准确性应该是很高的,然而该著作却将原碑字体全部换成了简体字。类似还有罗新、叶炜《新出魏晋南北朝墓志疏证》、王宗昱《金元全真教石刻新编》亦将石刻中的繁体字、异体字、通假字、俗字等,统一改成了简体字。这些著作都未按石刻原文字体录文,改变了原碑面貌,势必影响自身的文献利用价值。须知石刻文献不仅仅是历史学的文献材料,同时也是语言学、社会学、民族学等其他学科参考的重要文献,改变石刻字体原貌,会使石刻文献本身承载的信息量丢失。我们在整理广西石刻时便注意保留原石刻书写字形,异体字、俗体字如“数”“數”“后”“後”“于”“於”不作统一或更改,如此使读者展卷而宛见石刻原貌;而且文字学家还可从中搜集古代汉字演变的材料,民族学家能从中发现其隐含的民族文化融合的线索,比如“瑶”字,宋代桂林石刻中写作“猺”,犬旁,如宋宁宗嘉定三年(公元1210年)刊的《李谌平亭诗》中云,“乡者境内一二猂猺颉颃作气”,可见当时统治阶级对西南边疆少数民族是非常蔑视的,此字一直到明代石刻中仍写作“猺”,如明孝宗弘治十三年(公元1500年)刊的《昭勇将军都指挥佥事杨观墓志铭》中云,“郁林、北流猺獞自相仇杀”,到清代时才改作“傜”,现在我们才写成“瑶”,玉旁,其中包含的民族政策的演变也可窥见一二了。 我们相信,按照上述原则和方法整理石刻文献,加上精审精校,一定能打造出当代石刻整理中的上乘之作。 (作者:李昇 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石刻文献与文学研究”课题组成员、贵州民族大学副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