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讲人:郭英德 ■演讲人简介: 郭英徳先生系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长期致力于研究中国古代文学、古代戏曲、古代文化、中西文化比较,著有《中国古典文学研究史》(合著)、《中国散文通史》(合著)、《明清文学史讲演录》等专著及多篇学术论文。 ■编者按: 散文作为中国古代与诗歌、戏剧、小说相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是中国古典文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学界长期研究的热点。在中国古代,文体与文风的变革与创新常常是与时代的变革紧密联系的,而散文的发展脉络常常是把握文学历史的要点。在提倡传承与弘扬传统文化的今天,古代散文的文化价值和认识价值日益彰显。本期讲坛特邀郭英德先生讲述中国古代散文文本的一些问题和对当下散文研究的看法。 ■阅读提示: ■“中国古代散文”不能仅限于那些抒情写景的所谓“文学散文”,“而是要将政论、史论、传记、墓志以及各体论说杂文统统包罗在内。” ■现代的中国古代散文研究虽然努力开拓“审美空间”,但是由于无法与古人深刻博大的审美精神与文化精神融汇,导致散文研究长期以来一直陷入难以形成自身独立的价值体系、学术概念和研究方法的尴尬局面。 ■散文具有丰富而深厚的精神内涵,特色鲜明的表达方式和审美特征,是中国文化精神价值的重要载体。因此,在中国文化“走出去”的时代语境中,我们应当更加重视古代散文在国际文化传播中的重要作用。 “散文”何谓? 最晚在12世纪南宋时期,“散文”一词作为文体称谓,已经普遍出现在典籍之中。但是今天我们所说的“中国古代散文”一词,却是现代人使用的概念,杨庆存在《散文发生与散文概念新论》中指出,既有对古代散文作品的理性归纳,又涵载着现代人的意识。这种“现代人的意识”最鲜明地体现为这样的定义:散文是与诗歌、戏剧、小说相并列的一种文学体裁。 我们现在所谓“中国古代散文”的文本,既可以宽广地涵容从先秦至清末的文章,也可以选择性地局限于一些“美文”或“文学散文”。但是在中国古代文化语境中,作为一种文体,“散文”的内涵和外延一直相当模糊。20世纪以来,以这种内涵不清、外延不明的“散文”作为基点,展开“中国古代散文研究”,这不免在学理上处于“妾身未分明”的尴尬局面。在《中国散文通史·总序》中,我曾经对“散文何谓”这一问题做过简要分析,最近又有更多的思考,想再做一些补充。 首先,以韵律作为分类标准,“散文”可以与“韵文”相对称,泽田总清《中国韵文史》中就说道,“韵文有韵律(Rhythm),散文没有;韵文有形式的限制,散文也没有”。古人曾经在“韵”、“散”区别的意义上,界说“诗”与“文”两种文体,有时称为“韵语”和“散语”;有时称为“诗律”与“散文”;有时则分辨押韵与不押韵,将不押韵的文本称为“散文”。但是,在中国古人的文体辨析中,是否有韵律,并不足以区分“诗”与“文”。南朝刘勰在《文心雕龙》中说:“今之常言,有文有笔,以为无韵者笔也,有韵者文也。”他所说的“有韵之文”,并非仅指诗或歌或诗歌,还包括赋、箴、铭、赞、颂、碑、诔等文体,实为“韵体之文”,后人习惯上归入“散文”;他所说的“无韵之笔”,也并非都是散文,如《文心雕龙·书记》篇列举的24种杂体之文都是纯应用性文体,习惯上从未归入散文。既然“有韵之文”中有“散文”,“无韵之笔”中有“非散文”,那么有无韵律,就显然无法作为区分“诗”与“文”的标准,我们既不能说散文是非韵文,也不能说非韵文即散文。 其次,以语体作为分类标准,“散文”可以与“骈文”相对称,排比俪偶为“骈文”,散行直言为“散文”。罗书华《“散文”概念源流论:从词体、语体到文体》一文指出,至少在北朝熊安生疏证《礼记》时,就以“对文”和“散文”对称,进行“词体”辨析。而“散文”与“骈文”相对称的文体意义,马茂军认为,到南宋时开始逐渐确立,并大量使用。如吕祖谦认为:“散文以深纯温厚为本,四六须下语浑全,不可尚新奇华巧而失大体。”他说的“四六”即指骈文。但是,思鲁在《关于中国古代散文研究问题(座谈纪要)》中指出,“奇偶相生、骈散相杂”,原本就是汉语文章的特点。因此刘麟生也认为,在历代写作实践中,骈散之分,从来都是相对的而非绝对的,骈文容有散行之气,散文也不乏骈偶之语。周必大早就认识到:“四六特拘对耳,其立意措辞,贵浑融有味,与散文同。”所以今人也常常以“散文”统称散体文与骈体文,甚至统称赋,并从学理上探求其相通相融。 第三,以典籍目录作为分类标准,“散文”隶属集部典籍,经籍、史籍、子籍之文不属于“散文”。殷孟伦、王运熙等学者均表示,南朝梁萧统编纂《文选》,基本上采取了这一选文标准。但是谁也无法否认,经籍、史籍、子籍之中包含着大量的散文(或称“古文”)。经籍如《尚书》、《春秋左氏传》,后人称为“史传散文”;《论语》、《孟子》,后人称为“诸子散文”;即便《礼记》中的诸多篇章(如《檀弓》、《学记》、《乐记》等),也进入后人的“散文”视野。所以刘熙载在《艺概·文概》中说:“《六经》,文之范围也。”直到20世纪30年代,蔡元培还在《中国新文学大系》中如此追述中国古代散文传统:“在文学方面,周易的絜静,礼经的谨严,老子的名贵,墨子的质素,孟子的条达,庄子的俶诡,邹衍的宏大,荀卿与韩非的刻考,左氏春秋的和雅,战国策的博丽,可以见散文的盛况。”可以说,在中国古代典籍文献中,形成了一个以经部为源头与规范,史部、子部分流殊派,集部蔚为大观的“散文”世界。 第四,从中国文学源流变迁来看,对“散文”的认知原本涵容在对“文”的认知之中,而“文”的内涵与外延本身就一直包容广泛,而且变动不居。从先秦至六朝所说的“文”,仅仅以“文字书写”的意义论,大而言之可以指称“文”与“学”,中而言之可以指称诗、赋、奏、议、论、序等各种“文”,小而言之可以指称与“笔”相区别之“文”。从中唐开始,“诗”与“文”成为两相对称的“文类”,“文”才渐渐特指“散文”。中国古代“文”的内涵与外延的包容性与流动性,形成一种相当独特的“泛文学”或“大文学”的体制与观念,而最能鲜明地代表这种体制与观念,并长期延续、至今不变的文学体裁,非散文莫属。 因此从整体上看,中国古代散文历时久远,歧义纷呈,旁枝杂出,甚至“泥沙俱下”,的确难以“正名”。“散文何谓”,这恐怕已经是并且永远是一个难以准确回答,也不必准确回答的问题。 当然,文体结构包括体制、语体、体式、体性四个层次,中国古代散文的体制、语体、体式无论多么纷繁,怎样变动,就其体性而言,应该有着一脉相承的审美对象和精神结构。这种审美对象和精神结构,借用萧统的概括,就是“事出于沉思,义归乎翰藻”。我觉得,这一概括,虽然模糊,却也实用,不仅可以指称古代的散文,也可以指称现当代的散文。至于“散文”的外延,完全可以是流动性、开放性、包容性的,因时不同,因体不同,甚至因人不同。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写道,“定体则无,大体须有”,这是文体的特质,其实也是“文学”的特质。 因此,从汉语文章的实际出发,“中国古代散文”不能仅限于那些抒情写景的所谓“文学散文”,“而是要将政论、史论、传记、墓志以及各体论说杂文统统包罗在内,不仅如此,而且连那骈文辞赋也都包括在内”(郭预衡《中国散文史·序言》);而且不能仅限于集部之文,还应包容经部、史部、子部之文。这种广义的“散文”观念,超越了20世纪以来学术界对“散文”的内涵与外延的纷繁歧异的辨析,更为符合中国古代文学的实际面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