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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四三年“中美平等新约”签订的历史背景及其意义评析

http://www.newdu.com 2017-09-06 《中共党史研究》1989年第 王 淇 参加讨论

第二次世界大战风云激荡。在法西斯轴心国与反法西斯同盟国两大阵营进行激烈鏖战之际,1942年10月9日,美国政府和英国政府采取同一步调,分别通知中国驻美、驻英大使馆,表示愿意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及其他有关特权。经过三个月的谈判,中美(以及中英)就废除不平等条约和改订新约问题,达成协议。1943年1月11日,《中美关于取消美国在华治外法权【注:英文原件中的Extraterritoriality(或ExtraterritorialRights)一词,韦氏词典注明有两个含义:其一是一国大使或外交特免受驻在国的司法审判权;其地是一国在外国领土上对其本国国民的司法裁判权。前一种情况属于一般对等的国际惯例,通常译为“治外法权”;后一种情况是有损于他国主权的不平等权利,实际上即领事裁判权(Consular Jurisdiction)在中国,领事裁判权的有关规定始于1943年的中英五口通商章程和1844年的中美望厦条约及中法黄埔条约。我国要求取消的是外国人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司法特权,即“领事裁判权”,不是国际惯例通行的“治外法权”。此处和以下引用的译文中提及的“治外法权”,均应理解为“领事裁判权”,不再一一注明。】及处理有关问题条约与换文》(通常简称“中美平等新约”)在华盛顿签字,同年5月20日互换批准书生效。这是中国对外关系史上的一件大事。关于“中美平等新约”签订的背景及其意义,在当时和后来,已有不少文章论及,但歧异之点尚多。目前主要的分歧,是“新约”的签订,是否标志着中国真正获得完全的独立、自由和平等。本文试作一探讨性的评析。

首先,简略介绍一下“中美平等新约”的基本内容。
    “平等新约”的约首,有如下一段文字:“中华民国、美利坚合众国为欲重视两国人民间素来之友好关系,并以平等与主权国家之资格,表示共同志愿,使彼此所承认规定人类关系之高尚原则得以发扬光大,决定订立条约,以谋调整两国间有关事项……”【注:秦孝仪主编《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第741页,台北1981年9月初版。】
    这里强调,中美两国是平等的主权国家,缔约双方重视两国人民间的友好关系,并愿共同致力促进人类平等关系的发展。
    在条约及换文中,写明了废除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许多特权:1.宣布废除美国在华领事裁判权,停闭在中国设置的美国法院和领事法庭;美国公民在中国领上内,应依照国际公法的原则及国际惯例,受中国政府管辖。2.宣布废除1901年清政府与各帝国主义列强(包括美国)签定的《辛丑条约》。放弃该条约规定的划占东交民巷为外国使馆统治区,北京至山海关铁路沿线驻扎军警等特权;将北京使馆区的行政管理权等移交中国政府。3.美国在上海、厦门公共租界享有的特权应予终止。美国政府愿协助中国政府与其他有关政府成立必要的协定,将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的行政管理权等移交中国政府。4.美国政府放弃关于在中国通商口岸制度的一切现行条约权利;美国在中国各口岸使用外国引水人等特权一律撤销。5.美国政府放弃给予美国军舰进入中国领水的特权;中美两国军舰互访时,应依照国际惯例相互给予优礼。6.美国政府放弃并给予美国船舶在中国领水内关于沿海贸易及内河航行的特权。
    条约还规定,这次新约未涉及的问题,如有影响中国主权者,应由中美两国政府代表会商,依照普遍承认的国际公法原则及近代国际惯例解决之。
    从上述内容来看,美国表示尊重中国在国际上的平等地位,主动放弃根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许多特权,并促其他国家效仿。这在近代中外关系史上确是一个值得充分肯定的积极行为。“中美平等新约”的签订(以此为张本,中国与其他有关国家新约的签订),无疑具有时代的进步意义。近百年来,中国受殖民主义、帝国主义不平等条约体系的束缚和奴役,其危害至深且巨,无数中华儿女为此痛心疾首,并进行反对帝国主义侵略压迫的英勇斗争。“新约”的签订,打碎了旧的不平等条约加在中华民族身上的沉重枷锁,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在当时也鼓舞了中国军民的抗战斗志。
    这里应该指出,不能把中美和中英平等新约的签订,同1943年1月9日日本宣布向汪精卫伪政权交还“一切帝国专管租界,承认收回上海共同租界、厦门共同租界及北京公使馆区域,撤销治外法权”【注:服部卓四郎:《大东亚战争全史》第2册第666页,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一事,相提并论。日本抢在中美、中英新约签字之前,胁迫汪伪政权向英美宣战,发表同美英作战的所谓“共同宣言”,并声称希望中国得到“独立自主”,“向建设大东亚新秩序迈进”,这完全是玩弄傀儡、欺骗中国人民的一套把戏,主要目的是企图抵销中美、中英新约的影响。日本军国主义者一贯宣称,它进行的“大东亚战争”,是为了把中国及亚洲人民从欧美帝国主义的殖民统治下解放出来,它在中国是“继承英美权益”【注:《周佛海日记》第220页,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2月版。】。现在美英自动放弃许多特权,迫使日本统治集团不得不作出一番虚伪的表演。

关于“中美平等新约”产生的历史背景,我认为必须从世界人民反对法西斯侵略的和平民主潮流和中国人民反对帝国主义压迫的民族解放运动潮流来加以考察。
    第二次世界大战同第一次世界大战一样,都是起源于帝国主义大国和大国集团争夺世界霸权,划分势力范围,掠夺和重新瓜分殖民地。但是,两次大战在性质上有很大不同。这是因为,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局基础上发展起来的世界主要矛盾,是以德日意三国为代表的最富侵略性的法西斯势力同反法西斯的各个国家和人民之间的矛盾。在反法西斯阵营方面,不仅包括争取民族独立解放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和保卫社会主义成果的苏联,还包括维护资产阶级民主制度的英美法等帝国主义大国。从总体上来看,反法西斯阵营所进行的战争,具有民主的和民族解放的性质。这里比较复杂的问题,是德国、日本、意大利同英国、美国、法国之间的矛盾的性质及其演变。德日意同英美法之间的矛盾,本是两个帝国主义集团之间的矛盾。它们之间的矛盾,随着对抗的激烈程度的加剧,在性质上逐渐发生某些变化。德日意三个法西斯国家,对内实行赤裸裸的军事独裁专制,对外进行疯狂的侵略扩张,把战争和民族奴役强加在其他国家和民族的头上。德日意法西斯不仅反对苏联、反对共产主义,也反对一般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德日意三国签订的反共产国际协定【注:1936年11月25日,德国和日本签订反共产国际协定,这个协定还附有一个共同反对所谓苏联的“威胁”的秘密协定。1937年11月6日,意大利参加了这个协定。】,是针对苏联的,但同时也窥伺着英美法等国。这三个法西斯国家往往打着反苏反共的旗号,首先向英美法的殖民地或保护国开刀。日本在侵略中国时提出“共同防共”的口号;德国在欧洲扩展所谓“生存空间”时提出“反布尔什维主义”口号,就是这样做的。这些口号曾经起过推动绥靖主义分子反对社会主义、反对人民民主革命的作用,但不久许多比较明智的资产阶级政治家看出反共反苏口号包含着对一般民主制度的威胁。1939年9月,德国进攻波兰,英法对德宣战,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1940年6月德、意打败了法国,贝当政府投降,迁都维琪,宣布退出战争,实际充当德国的傀儡。法共在国内继续领导人民进行反对法西斯德国统治的斗争;在国外,以戴高乐为首的“自由法国”也继续进行反法西斯斗争。这种战争就具有恢复民族独立、保卫民主制度的性质。“自由法国”运动受到英国的全力支持;而英国反对德国入侵的战争又受到美国的全力支持。在远东,日本法西斯侵略者利用法国战败,派军队进占越南北部,一方面封锁中国,一方面加强同英美的对抗,日美矛盾进一步激化。在亚太地区,日本大肆扩张,到处进攻,美英则处于防御状态。尤其是1940年9月27日德日意三国军事同盟条约的签订,使美国感到法西斯的威胁空前严重。罗斯福认为,这是“美国文明”从未遭逢过的危险,再也不能始息纳粹的残忍行为了。他坚定地表示,美国“必须成为民主制度的伟大兵工厂”【注:《罗斯福选集》第269页,商务印书馆1982年7月版。】。
    由此可见,以法国战败为转折点,德日意与英美法的矛盾性质,已发生某种变化。苏德战争爆发后,英国和美国政府立即表示支持苏联反对德国侵略,美英维护民主、反对法西斯侵略的倾向进一步加强。1941年8月14日,美英首脑罗斯福、丘吉尔首次会谈后发表了关于战争目的的联合声明,即《大西洋宪章》。它在措词上虽有某种保留,但郑重地阐明了反对武力扩张领土、尊重民族自由意志、维护国家间的平等合作和海上贸易自由等若干民主原则【注:参见《国际条约集》(1934——1944)第337——338页,世界知识出版社1961年版。】。1941年8月19日,《中共中央关于最近国际事件的声明》指出,罗斯福、丘吉尔联合宣言的发表,“开辟了世界历史的新阶段”;其最重大的意义在于美国已下决心参加反抗法西斯侵略的神圣战争,美国的这种决心,“即是表明了全世界反抗法西斯侵略的伟大战斗阵线已经在政治上完成”【注:《解放日报》1941年8月20日。】。1941年9月,苏联政府代表在伦敦召开的同盟国会议上对《大西洋宪章》的基本原则表示同意,并着重声明苏联一贯遵循民族自决原则:“苏联主张每一国家的人民有权捍卫本国的独立与领土的不可侵犯,有权确立和选择自己认为适宜和必要的社会制度与政府形式,以保障整个国家经济文化的繁荣。”【注:[苏]赫•格•安德罗尼科夫主编:《第二次世界大战史》第4卷第297页,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年8月版。】随后,又有14个国家先后表示赞同《大西洋宪章》。我认为,《大西洋宪章》可以看作是以后废除不平等条约和订立新约的一个重要渊源和张本。 1941年12月7日,太平洋战争爆发,美国参战。1942年1月1日,以美英苏中为首的26个国家在华盛顿签署了《联合国家宣言》,规定签字国政府保证运用全部军事、经济资源,打败德日意为首的法西斯轴心国,保证不与法西斯国家单独缔结停战协定或和约。这标志全世界反法西斯统一战线在组织上已经完成。罗斯福在致美国国会的国情咨文(1942年1月6日)中,重申《大西洋宪章》的宗旨,阐明“联合国家”进行全面合作的意义,并强调今天的斗争是为了安全,为了进步,为了和平,为了清除世界上的积弊和固疾【注:《罗斯福选集》第334页。】。还在1941年5月31日,美国国务卿赫尔正式照会中国政府外交部长郭泰祺,决定在和平状态到来时,商谈放弃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31——1941)第1卷第929——930页。】。随着反法西斯斗争的开展,在美国人民中,领事裁判权及其他有关特权,被看作是“一个时代错误”,应立即纠正这一错误,才能同“联合国家”进行战争的目标相符【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2年中国卷第273页。】。
    探讨“中美平等新约”产生的历史背景,更重要的应当看到中国人民长期以来进行民族解放运动的伟大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在俄国十月革命的影响下,世界范围的反对帝国主义、反对殖民主义的民族解放运动进入一个新时期。在中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反帝斗争蓬勃发展。早在1922年7月,中共二大宣言对华盛顿会议后中国受国际帝国主义共同宰割的悲惨地位作了深刻的分析,鲜明地提出推翻国际帝国主义压迫、废除不平等条约、争取中华民族完全独立平等自由的斗争任务。1924年1月,中国国民党一大宜言确定的反帝、反殖的外交方针,是国共两党合作的产物。孙中山晚年深刻认识到反帝斗争的重要性。他在临终之际,仍切望能于最短期间实现废除不平等条约。孙中山逝世不到三个月,五卅运动爆发,由此发展成为震撼世界的1925—1927年的中国大革命高潮。这个革命后来由于帝国主义的干涉破坏和蒋介石的背叛革命而失败,但它唤起的民族觉醒,比辛亥革命和五四运动大大前进了一步。同时,历史事实证明:无产阶级及其政党已经成为中国民族解放运动的旗手。大革命失败后,蒋介石集团在帝国主义的支持下建立了南京国民政府,虽然曾提出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但并无真正有力的行动。更严重的是,它将主要力量用于对内镇压工农运动和进行大规模的“剿共”战争,这种状况给外国侵略者造成可乘之隙。1931年日本帝国主义制造九一八事变,强占中国东北三省,并继续向华北扩张,企图排斥欧美列强的势力而独占中国,中日民族矛盾上升为主要矛盾。中国共产党号召组织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推动全国抗日救亡运动蓬勃发展,并积极声援国际上的反法西斯运动。在中华民族危急存亡的关头,1937年国共两党再度合作,共赴国难,掀起全民族的抗日战争。中国的抗战包括两个战场:以国民党政府军队为主体的正面战场和以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武装力量为主体的敌后解放区战场。后者在牵制打击日军、坚持长期抗战方面,越来越显示出中流砥柱的作用。从世界范围来说,中国的抗日战争对世界反法西斯战争作出了卓越的贡献。1931年中国开始局部抗战,在东方最早举起反对日本军国主义的旗帜。从卢沟桥事变算起,到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中国单独抵抗日本侵略达4年零5个月之久,牵制了大批日军【注:1941年底,日本陆军兵力达210万,在本土的约40万,用于南进的约40万,在中国的(包括东北关东军)130余万。】。罗斯福曾说,假如没有中国的牵制,日本可以调动大批陆军师团,打下澳洲,打下印度,一直冲向中东,同德国配合起来,举行一个大规模的夹击。他在1942年2月7日给蒋介石的电文中说:“中国军队对贵国遭受野蛮侵略所进行的英勇抵抗,已经赢得美国和一切热爱自由民族的最高赞誉。”【注:《罗斯福选集》第345页。】中国人民反对法西斯侵略的英勇斗争,提高了中国的国际地位,美国舆论界要求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和以平等态度对中国盟友的呼声越来越高。
    这里应当指出,对废除旧约和签订新约,国民党政府也曾做出了努力。本来,美国允诺在战后废除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蒋介石不满意,认为这个问题在战时就应解决。他的目的主要是想以战时同盟国的资格获得更多的美援,同时也与中国已经取得的较高的国际地位相适应(中国在《联合国家宣言》中排在美英苏之后的第四位,其他24个国家则按英文字母顺序排列)。1942年2月,蒋介石出访印度,对废除旧约起了促进作用。这时,日本东条政府正利用少数在日本和德国等地的印度流亡分子,策划反英独立活动【注:参见《大东亚战争全史》第2册第694页、第806页。】。蒋介石等一行在印度活动期间(2月5日—21日),先后会见英驻印总督林里格罗、印度国大党领导人尼赫鲁、阿柴德以及印度民族运动领袖甘地等人,调解英印之间的矛盾。印方要求立即完全独立,英国退出印度;英国允许印度在战后自治,印度的回教地区可成立第二自治邦。蒋介石提议英国应立即自动宣布印度为一自治邦,而印度人应顾全反对德日意法西斯的大局,暂时放弃完全独立的要求【注:参见吴相湘:《第二次中日战争史》下册第803页,台北1974年版。】。主要由于英国政府不愿轻易放弃在印度的殖民利益,蒋介石的调解活动没有结果,但在许多英印人士中以及美国舆论界还是受到好评。蒋介石与甘地会晤时,甘地对西方大国以不平等态度对待东方民族极为不满,也为中国未获平等地位抱不平。这些意见通过各种渠道传到美国舆论界。1942年3月,国民党政府派外交部长宋子文到美国争取和洽谈美援,同时向美国政府表达中国希望立即废旧约、订新约的意向。8月,美国政府决定立即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9月2日,国民党政府派魏道明替换胡适为驻美大使,以促成速订新约之事。在随后的谈判中,国民党政府提出了废除领事裁判权以外的其他特权的要求。国民党政府所作的这些努力,应实事求是地予以肯定。

“中美平等新约”签订后,蒋介石集团把中国获得较高国际地位完全归功于自己,这当然与事实不符。同时,国民党又夸大“新约”签订的意义,认为民族独立解放的问题已经解决,今后的问题是如何“建国”,这完全是本末倒置。其实,英美等国依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特权绝大部分已为日本所占有,中国当时最迫切的问题是彻底打败日本帝国主义。在这方面,任何的懈怠都是错误的,不能容许的。为什么日本侵略者仍占据着大片中国领土,而蒋介石却在《中国之命运》中大谈“建国”,并且暗示要在两年之内解决中国共产党问题呢?形势表明中国的问题复杂化了。蒋介石集团一心指望依靠美国的援助和支持来打败日本。可是,这时中国人民正在奋起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所以,在评价“中美平等新约”时,必须看到这些更深一层的问题,视线不能停留在重庆等地为中美、中英平等新约的签订召开庆祝大会的现象上。
    关于美国对废旧约、订新约的态度和立场,需要进一步分析。直到1942年上半年,美国政府仍不准备在战时就放弃领事裁判权及订立新约进行谈判。美国国务院远东事务司的亚当斯在1942年3月19日提出的备忘录中认为,现时放弃领事裁判权“得不偿失”【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2年中国卷第270页,第274页,第271~272页。】。国务院的政治顾问霍恩贝克同意这种看法【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2年中国卷第270页,第274页,第271~272页。】。远东事务司司长汉密尔顿在3月27日的备忘录中,对于“所失”的考虑,除了美国的政治形象以外,主要是担心战后美国国民(包括法人及团体)在中国的权益得不到保证,届时缺少“讨价还价的筹码”【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2年中国卷第270页,第274页,第271~272页。】。到了8月下旬,美国国务院决定立即主动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这一转变的理由,根据赫尔9月5日给驻英大使威南特电报中的解释,有下列数端:1.国内朝野的舆论普遍赞成放弃在华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其势头将日益增强;2.中国舆论自不待言,且蒋介石及其政府正在对外政治关系上采取更加主动的姿态;3.盟国在太平洋和中国战场的军事形势最近已有所改善;4.最近美国法庭在“自由”中国审理一起杀人案件(按:1942年8月16日在云南沾益一美军中士被一美国平民枪杀),此事会给美国政府带来困扰,益觉废除在华领事裁判权之急迫【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2年中国卷第287页,第287——288页。】。赫尔还说明,采取这一确定步骤的理想时机似未到来,然目前可能是最佳时机,特别是主动权尚在我们手中。他希望采取这种行动能达到三个目的:1.在心理上和政治上有益于彰明“联合国家”所持之正义,这将是对中国的具体援助,并将因此增强中国抗战的决心;2.彻底扫除与中国关系上现存的不正常状态;3.在原则上达成一项协议,规定美国和英国国民在中国获得通常能在其他友邦享有的一般权利【注:《美国对外关系外交文件集》1942年中国卷第287页,第287——288页。】。
    由此可见,美国在1942年秋同意讨论废旧约、订新约的一个重要目的,是为了鼓舞中国士气,“维持中国作战”,在亚太地区牵制日军。这是十分必要的。然而,美国的战略是欧洲第一、大西洋第一,其资源主要是向这方面使用。美国在财政和战略物资上不能较充分地满足中国战场的需要的情况下,必须考虑在政治上放宽,以减轻蒋介石的埋怨,订立新约就能起到这种作用。另外,美国这时从战后远东战略格局的需要出发,决定要抬高中国的大国地位。这样,新约对蒋介石是一种“体面”,在英、苏面前可进一步提高中国的形象,让他们易于接受美国关于战后“四大警察”的设计。至于美国战后在中国的权益,在新约中自然要有所规定,使其得到确切的保证。事实上在修约问题上,美国的确掌握着主动权,它很快拿出一个作为谈判基础的美方草案。美国官员在谈判中并不是很大方的。例如,中方建议将新约的基本原则列一专条,作为第一条,规定“中华民国与美利坚合众国之关系,应以平等互惠之原则为基础”【注:林泉编:《抗战期间废除不平等条约史料》第602页,台北正中书局1983年11月初版。】。美方认为,新约的主要目的在于“撤销治外法权”,如增列中方所提第一条,“易使美国一般人士误认为本约除废除治外法权外,尚牵涉其他问题,致生异议,恐对国会之批准有不利影响”【注:林泉编:《抗战期间废除不平等条约史料》第602页,台北正中书局1983年11月初版。】。这里首先拿“国会批准”作挡箭牌,又限制问题的范围,其用意不可谓不深。美方对中方所提第一条,认为只在约首文字中反映即可,中方最后撤回原议。后来的事实证明,美国并没有以真正的平等态度对待中国,美蒋之间的主从关系没有根本改变。突出的事例是1945年2月,美国在雅尔塔会议上背着中国政府以牺牲中国权益为条件,来换取苏联对日本出兵,减轻自己的损失。这也可以说明,美方当初不愿采纳中方的“第一条”规定的深谋远虑。又如:美方草案范围原较狭窄,主要限于取消领事裁判权及有关特权。中方认为,其他依据不平等条约在中国享有的特权,如通商口岸制度,上海、厦门公共租界特区法院之制度,外人经营沿海贸易及内河航行,外籍引水人之雇用,外国军舰自由出入中国领水等,均应一并废除。美方初不同意采纳,主张留待战后解决,后来接受中方以“换文方式”废除的意见。可是,关系到美国在华权益的要求,如关于不动产权利问题,关于国民待遇问题,都在条约正文中作了明确的规定。研究“中美平等新约”还应注意它有一项重要保留,条约中规定:中美两国同意,“经一方之请求或于现在抵抗共同敌国之战事停止后,至迟六个月内进行谈判,签订一现代广泛之友好通商航海设领条约”【注:《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三编《战时外交》(三)第744页。】。这一规定,为战后美国在华享有各种特权留有余地。
    实际上,1946年11月4日国民党政府同美国政府签订的《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条约》(简称《中美商约》),就是上面所说的“中美平等新约”中一项重要保留规定的体现。有人认为,《中美商约》同《南京条约》、《马关条约》、《辛丑条约》等类不平等条约不同,它是中美两国之间日常商务往来性质的条约。这个说法从表面上看似乎有道理,其实没有考虑时代条件和新老殖民主义的区别,也没有仔细分析条约的内容。首先,《中美商约》从内容上看,不仅限于通商航运,还包括政治、经济、文化教育、宗教以至军事诸多方面。条约规定,美国人在中国“领土全境内”享有从事商务、航运、制造、加工、金融、科学、教育、宗教、开矿、租赁和购买土地房屋等等权利;美国船舶,包括军舰,在遇到“任何危难”时,可以开入中国“对外国商务或航业不开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领水”。条约还有关于缔约双方在任何时期内,对同一第三国或数国“采取敌对行为”时服兵役办法的规定,以及不禁止军火贸易的规定。后面这一点在条约中文字很少,但份量却很重,不可忽视。因为当时中国全面内战已经爆发,美国政府大力支持国民党进行反共反人民的战争。从这些内容来看,怎么能说《中美商约》只是平常通商性质的条约呢?其次,这个条约是不是中美两国间真正平等互惠的条约呢?从字面上看,条约似乎是平等互惠的。实际上,美国是经济实力雄厚的海上强国,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弱国,“中国国民、法人及团体”不可能到美国“全部领土内”去取得上述的种种权利。台湾学者李云汉在他写的《中国近代史》中承认,对于《中美商约》,“美国人虽谓系基于互惠及不歧视的原则签订,实际上美国在华享受的经济权利厚于中国在美国的权利,有违平等互惠原则,因而引起非议,也影响了政府的信誉”【注:李云汉:《中国近代史》第597页,台北三民书局1985年9月初版。】。当时《解放日报》社论指出,《中美商约》的签订,“是蒋政府把中国作为美国附属国的重大标志之一”【注:1946年11月26日《解放日报》社论。】。还有许多民主党派及社会名流对该商约的非平等互惠的事实也进行了抨击。
    谈到美国在中国的特权问题,还有一个中美间的“换文”需要作些说明,即1943年5月21日《中美关于处理在华美军人员刑事案件换文》。该“换文”规定:在共同对敌作战时期内,“凡美国海陆军人员,如或在中国触犯刑事罪款,应由该军军事法庭及军事当局单独裁判”【注:《中外旧约章汇编》第3册第1273——1276页,三联书店1962年版。】。这项规定,可以看作是符合国际法的,不能说这是变相地保留“领事裁判权”。美军在印度(1942年)和比属刚果(1943年)都有类似的协定【注:参见《国际条约集》(1934——1944)第372——373页,第380——381页。】。但是,美军乘机在中国扩大机构和特权,在抗战结束后,部分美军介入中国内战,在中国各地横行无忌。这种情形,连美国著名的历史学家费正清都为之愤愤不平,他写道:1943年5月达成的一个协定,“使在华美军(到1945年达6万人)可以不受中国刑法的约束。……战争结束时,上海马路上有好几个月挤满了美国大兵和酗酒闹事的水手,其情景远非通商口岸时代所能比拟。这同中国新的大国地位是很不相称的”【注:费正清著《美国与中国》(第4版)新中译本第244页,商务印书馆1987年5月版。】。
    除了上海,在北平,1946年12月24日晚,发生了两名美国士兵强奸北京大学女学生沈崇的事件,从而引起全国学生抗议美军暴行的爱国运动。美国著名记者杰克•贝尔登以其亲身的经历指出,这次中国学生游行示威的特点是反对蒋介石政府,要求民族解放【注:贝尔登:《中国震撼世界》第16页,北京出版社1980年7月第1版。】。这说明中国并没有获得真正平等地位。
    综上所述,我认为,中华民族真正获得完全的独立、自由、平等,是在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时,而不是在1943年1月中美、中英平等新约签订之日。

作者简介:王淇,中共中央党史研究室。
    

责任编辑:田粉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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