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史学的长期发展过程中,“良史”是人们常用的概念并形成了较为稳定的内涵,成为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的重要范畴。从其由来和含义看,“良史”指优秀的史家和价值高的史书,有时也指史家的修史志向。不同时期人们的“良史”观带有时代特征。 唐人的“良史”观是继孔子评论董狐、班彪班固父子评论司马迁之后,集中而具有连续性的阐发。初唐时期,政治家和史学家在史馆修史活动中提出“良史”的种种具体标准,如史官应该具备博闻强识的修养,奉行扬善惩恶的撰述原则;史书要发挥褒德惩凶的功用。盛唐时期,史学家在总结和反思历代史学的过程中认识到“良史”难得。最具代表性的是刘知畿提出“史才三长”说,即他认为优秀的史学家必须兼备才、学、识。晚唐时期,时人在学术论辩中进一步升华了“良史”观的内涵。他们认为,史书的体裁不限于编年或纪传,并且尤为强调“良史”的德行、勇气与社会责任感。 (作者:朱露川,原文题目:《试论唐人的史学批评与“良史”观念》,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中国古代史学批评研究”,原文出处:《人文杂志》2016年第10期。李延宁/摘)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