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自述当年审判经过 最大困难是取得确切罪证 记者万建辉 武汉军事法庭如何开展战犯审判工作?记者在武汉市图书馆查阅史料,发现1985年第4期《武汉文史资料》发表有武汉军事法庭首任检察官吴俊的一篇文章,名为《我所经办的检察汉奸、战犯案》,文章讲述了当年审判经过。 “审判战犯是一件大事” 抗战期间,吴俊在湖北省高等法院当检察官,1940年宜昌沦陷,省高等法院从恩施迁到更偏远的宣恩。1945年8月,在宣恩深山的吴俊得到“日寇无条件投降”的消息。 不久后,吴俊接到审判日本战犯的任务,火速赶回武汉。在汉口江汉关,他受到市民鸣鞭欢迎。 1946年2月20日,武汉军事法庭成立,汉口地方法院院长刘泽民任庭长,吴俊任检察官,湖北高等法院庭长吴献琛等人任审判官。 “审理战犯是一件大事,而且具有国际性。”吴俊写道,八年抗战,全国军民直接死于战场,或被敌奸掳烧杀死于无辜者,数千万。单就武昌来说,原有的大朝门(现复兴路)、汉阳门、文昌门内外的房屋被毁殆尽。“日本侵略者欠在中国人民身上的大笔血债,应由日本侵略者负其全责。”吴俊写道。 战犯罪行调查取证难 法庭成立不久,吴俊接到战犯名册3份,有战犯300至400名,包括驻扎当阳的日军师团长柳川悌。但名册中犯罪事实描述笼统,仅为“纵兵殃民”。其他日军高级将领,也多是如此。多数战犯为大佐至曹长的中下级军官。 吴俊回忆说,武汉军事法庭所辖鄂、湘、赣、皖等省区,所受战争破坏程度无法言表。因此,“区区战犯名单,远不是全部”。 日军部队调动频繁,且日军在投降前,将各种犯罪证据毁灭,这给调查取证带来极大困难。吴俊曾对记者发表谈话称,审判最大困难是“无法取得确切之罪证”。 他列举审判过程中的问题:日军战犯在湘、鄂、赣三省内犯有杀人放火及其他罪行者,经他本人侦讯的有132起,但江西“竟付阙如”,湖南仅17起;已起诉42起,其余仍在搜集证据中。 1946年5月,武汉军事法庭即将开始审讯工作,后吴俊向上级建议,尽快起诉,经审理后发现新的罪行,可追加起诉。于是,“数月间,所有案件,悉行起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