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审判第一案:宪兵宫地春吉杀人案 武汉审判日本战犯第一案,是宪兵宫地春吉杀人案。来自蔡甸的叶廖氏举报说,1944年4月间,其夫叶朝会为汉奸所害,被日本宪兵队蔡甸分驻所所长宫地春吉逮捕并开枪打死,弃尸河中。此案经过两次开庭,宫地春吉被判死刑。 许多日军战犯是杀人恶魔,经军事法庭审判判处死刑,在汉执行。如日军第16师团小队长伊庭治保,1945年4月7日在湖南衡阳一次捕杀平民10余名,抛尸湘江;同年三四月间,强奸妇女8人,并致死。还抢劫百姓谷米、猪牛,烧毁民房,对所捕者施以酷刑等。军事法庭根据大量人证、物证,判处伊庭治保死刑。 专家揭秘>>> 部分日本战犯为何被判无罪 上海交大教授刘统向长江日报记者介绍,当年由于取证难等原因,不少日本战犯被判无罪或被轻判。 国民政府公布的《日本重要战犯名单》,共计261名。据统计,10个城市共有41名已判决的日军将级战犯,除去病死3人,自杀1人,无罪判决6人。其中,武汉审判的8名将级战犯中,3人被判无罪。 “这些将领战犯真正受到惩处的仅31名,比起公布的261人大名单,我们就看到差距了。”刘统说。 刘统介绍,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对在押的日本战犯进行深入审判,贯穿于国民政府的整个审判过程中。当年常常出现这样的情况:已经逮捕关押的日军战犯,因证据不足而无法审判,关押到最后被迫释放。 刘统认为,审判中主要依靠百姓取证,所以证据多集中于指控驻扎在城市中的日本宪兵和特务等低级职务的战犯。而对大批将佐级的日军高级指挥官,则缺乏足够的证据予以起诉。 他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根据地范围内,日军进行的多次扫荡和烧杀暴行完全没有包括在内,这也是一个巨大的缺陷。 “全面清算日军侵华罪行,还需要我们付出长期的努力。”刘统说。 (记者黄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