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自成立特察里以来,由于这种出卖肉体的丑业,最有利可图,因此为桂系白崇禧的胞兄白崇勋(又名佐庭,人称白大老爷)所垂涎,出面组织了一间花捐公司(名称已记不起),向伪市府申请承包特查里的花捐。 在国民党统治时期,社会上除了有大量秘密卖淫的私娼之外,还公开设卖淫的妓馆。这种妓馆是向国民党地方税局缴纳“花捐税”,获得合法营业,并受到保护的。广西桂系当局为了收入这批数目不少的“花捐”,也同样允许公开设立妓馆。但是以妓馆的名称太令人刺目,所以称为“特察里”。并由广西省政府颁布“特察里管理条例”,规定在桂林、柳、邕、梧四个城市和较大的县城,可以设立特茶里,但必须划出一个地区作为特茶里的范围,和人民群众住宅区分开,使那些寻花问柳者易于识别。特察里所在地区,专门设立一个警察所来管理这个特察里的治安工作。桂林的特察里,最初设在文昌门城墙外,后来在1938年被日机轰炸焚烧殆尽,搬迁至东江下关文家园,并建了四排新妓馆和一间大酒家取名“合记”,可是到了1944年9月,桂林沦陷前,又被国民党军队以拆除障碍物为名,先洗劫一番,然后全部烧光。抗战胜利后,虽重在原地建立妓馆、酒家,但已大不如前,非常简陋。柳州的特察里则设在柳荫路,南宁的特察里,最先设在西关路铁桥对面,后来遭敌机轰炸焚毁,被迫改设在水上的花艇。梧州则一贯设在水面上的花排。另有平乐、全州、百色、宜山、贺县、八步等十多个较大的县城,也设有特查里。笔者长期在桂林工作,故对桂林市的特察里情况略为清楚,现将实况分述如下: 特察里的设立和妓馆的情况 桂林自成立特察里以来,由于这种出卖肉体的丑业,最有利可图,因此为桂系白崇禧的胞兄白崇勋(又名佐庭,人称白大老爷)所垂涎,出面组织了一间花捐公司(名称已记不起),向伪市府申请承包特查里的花捐。当然任何一位市长都不敢得罪与赫赫有名的白崇禧胞兄,否则,乌纱帽就难以保住,何况白大老爷还肯先拿出一点钱来承包,所以批准由他组织的公司出面承包。故多年来,桂林的花捐都由白崇勋所包揽,谁不敢和他争夺这块肥肉。这位白大老爷只知道有利可图和贪杯、玩乐,公司的一切大权交由桂林市著名的花棍王益之、卢子久等来管理。这些家伙,平日就狐假虎威,恃势凌人,甚至帮助那些鸨公鸨婆来欺压妓女,无恶不作。 当时特察里妓女分为两种,一为堂班(内区分南词班)、一为窑班。她们虽然都是被迫出卖肉体,但其中还有很大区别。特察里内有四条街,靠东两条是堂班,靠西的两条是窑班。所谓窑班,就是最低等的妓女,不管任何人,都可以去打茶围,看中了哪个妓女,马上就可以到花捐公司购买宿票,便可同这个妓女过夜。一般到窑班寻乐的,大多数是平民和士兵、店员等人。堂班也同样可以打茶围,但你不可能像窑班那样立刻购买宿票过夜,必须在妓馆内先花一笔钱请客做“花头”,摆设酒席宴请一批朋友来助庆,每个陪饮的人都要在这间妓馆内叫“条子”,所谓“条子”就是叫妓女来陪饮和敲锣打鼓的唱曲,热闹一番(当时每张条子约要法币10元)。假如这个做“花头”请来的朋友不叫“条子”,那就由这个做“花头的”的出钱全部包下来。经过一番手续后,妓馆老板才同意这个“花头”和他所看重的这个妓女同宿过夜,这样一来最少得花上法币百元以上,这就叫做“铺堂”,经过“铺堂”之后,再到这个妓馆来,就受到欢迎,妓女就会热情接待你了。当时到堂班寻乐的,一般普通人不敢问津,即使过其门也不敢入,只有那些富豪的资本家、大老板、豪绅、大地主和国民党的中、上层军政人员,才有钱去堂班买醉和“铺堂”。 还有一种是要用很昂贵的代价才能达到目的,堂班里养有一些雏妓,到了16岁,身体发育差不多成熟,鸨婆们就把她们当作摇钱树,替她寻找“大老爷”。这种大老爷,不是做官的那种大老爷,而是将这雏妓的处女之身卖给出得起高价的嫖客,享受头三晚初度权利,因而在花丛中称这种人为“大老爷”,往往要花上几两黄金和大摆酒席,才能享受头三晚的权利,如发现这个雏妓已不是处女之身,则需要退还原身价,并由妓馆请酒陪礼。所以鸨婆们平时对这些雏妓管得十分严,稍微动一动,就会遭到辱骂和鞭笞,并且随时都有人监视这些雏妓的行为,因为鸨婆想在她们处女之身上,先捞回一大笔钱,然后再公开接客,继续替她们赚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