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7年的上海街市。 那是上世纪三四十年代的旧事了。 由于日子一天天难过,不得不把物品送往典当铺、靠一点“当金”勉强度日的人越来越多,嗅觉灵敏的商人们很快便嗅出了其中的“商机”:花几个钱,将那些当票收买过来,让此票与物主永远脱离关系,再转手出卖,不就可以大赚一笔了么!于是,一些商家——上有堂堂首饰店、金器铺,下至旧货店、纸烟摊等,甚至连普通住家也纷纷挂出“代客赎当”的招牌,据记者调查统计:整个上海滩,如雨后春笋般冒出的这类“商行”,竟达5800多家!这一行业迅速走红,究其原因,是将物品送往当铺,是当不到多少钱的,名义上“值十当五”,即价值百元的物品可以当50元,实际上往往只能到手三四十元,甚至还要低些;而一旦过了期限又无力赎回,原物就归商家所有了。在这种情况下,不少人自知无力赎回原物,情愿出卖当票以减少损失;另外一些人则手头不宽,从“代客赎当”者手中买得当票后,再从当铺赎出物品,虽然旧了些,却比新货便宜得多,何乐而不为呢? 有位记者先生,受朋友之托,要买一只手表,于是,便从某“代客赎当”处买了一张他们收下的当票,票面上写的是只“双骑马十五钻长方形手表”,当价12块大洋,当票要售10块大洋。经过讨价还价,当票降为8块成交。记者心中暗想,以20块钱买一只价值五六十块钱的手表,还是挺合算的,交款后便拿着当票,兴冲冲地去找票面上标明的那家典当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