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孙、袁两头,都认为是对方下手。袁的第一反应是黄兴,认为黄兴想当总理,是黄兴派人刺宋。旁人一听,或谓无稽,而袁则实自有据。黄欲速成“国民党内阁”,故袁请宋任总理,孙、黄皆认可,而宋不买账,偏要通过竞选以执政党方式做内阁制总理,使速成“国民党内阁”流产。 袁氏想当然认为,黄兴如欲速成“国民党内阁”,最好的办法,是由黄本人来出任总理。黄拉袁氏入党,请袁以总统身份做国民党党魁时,也许就谈到过这方面的问题。所以,在袁氏看来,不是他的总统制与内阁制的对立,而是国民党内部的党权统一和法权统一之争,要了宋教仁的命。 后有署名白蕉者,据袁氏称帝前后文件,编成《袁世凯与中华民国》一书,袁的亲信张一麐于此书批注宋案曰:“宋案之始,洪述祖自告奋勇谓能毁之。袁以为毁其名而已,洪即嗾武刺宋以索巨金,遂酿巨祸。袁亦无以自白。小人之不可与谋也,如是。”本欲解脱袁氏,可如此一说,反使袁氏难脱干系,袁虽未令刺宋,但已授意毁之,从毁到刺,或被人利用,可宋之死,毕竟始于毁之。 然宋至死信任袁氏,临终前,还请黄兴代笔,椎心泣血,致电袁氏:“窃思自己受任以来,束身自爱,从未结怨于私人。如今国本未固,民福不增,遽而撒手,死有余恨。伏冀大总统开诚心布公道,竭力保障民权,俾国家得确定不拔之宪法,则虽死之日,犹生之年。临死哀言,尚祈鉴纳。” 临死之人,痴心一片,托宪政于袁氏,殷殷期望,人谓其“至死不悟”,闻者心酸。那时,在他心目中,袁还是宪政同路人,且两人所争,并非立宪,而是总统制和内阁制,政见不同,尚能磨合。而他与孙分歧,惟有各行其是。 宋案后,党人有过三种意见,一是孙的武力解决,二是黄的法律解决,三是章太炎在《民主报》发表的“宋案当以政治解决为妥善,法律解决相提并进”。我们认为,第三种主张比较好,一方面继承宋的政治遗产,在多党制和议会斗争的道路上积极进取,形成国民党执政的事实;另一方面,通过法律途径,按照司法程序,追查凶犯,牢牢的牵着袁氏的牛鼻子,应该说,这是袁氏最害怕的。 最重要的是,要坚决捍卫国民党竞选胜利的成果,须知,这是中国历史上“千年等一回”的第一个立宪之果,是宋以其三十二岁的宝贵生命为代价向中华民族奉献的最美丽的自由的花朵。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