胸中“自然” 胸中“自然”基于生命意识与书法审美。如果说,书法理论中的第一重“自然”概念强调了书法点画的“形”的话,那么第二重“自然”的概念则是强调书法的“态”。这就不仅仅是指点画本身内含的姿态,更重要的是从点画到整字再到整篇中所孕育的生命跃动。如崔瑗《草势》中的“兽跂鸟跱,志在飞移;狡兔暴骇,将奔未驰”,蔡邕《笔论》中的“若坐若行,若飞若动,若往若来,若卧若起”等,无一不是以自然活态来比附书法的生命存在。 魏晋南北朝书论中还用自然物象来喻说书家的个人风格,并以此来区分不同书家作品中流露出来的生命意象。如梁武帝说:“王羲之书字势雄逸,如龙跳天门,虎卧凤阙”,“韦诞书如龙威虎振,剑拔弩张”。这种比拟能直接唤起人们的审美联想,对于创作者和观赏者而言,都是一种潜在的准绳。 到了唐代,孙过庭《书谱》中讲到书法“同自然之妙有,非力运之能成”,这就是说,书法与自然的关系并非简单的视觉感官上的相似性,而是自然与人心妙合的产物,需要感受与体悟。张怀瓘曾说:“形见曰象,书者法象也。心不能妙探于物,墨不能曲尽于心,虑以图之,势以生之,气以和之,神以肃之,合而裁成,随变所适,法本无体,贵乎会通。”在这里,张氏也是强调心在妙探于物中的重要性。所以,最后得出的结论就是“法本无体,贵乎会通”,还有他那句格外响亮的名言“囊括万殊,裁成一相”。同是唐代的篆书大家李阳冰,在《论篆》中也讲要从自然万物之中体会书法屈伸飞动的道理、方圆流峙的形象、霏布滋蔓的容貌,以及揖让周旋的体姿,最后达到“通三才之品汇,备万物之情状”的高度。 可以说,古代书法理论对书家如何将眼中“自然”上升到胸中“自然”有着很高的要求和期望。如若不然,张璪“外师造化,中得心源”的宏论怎能响彻古今?胸中自然意味着一个艺术家审美感知能力和体悟贯通能力的高下,意味着艺术家如何将眼中的“第一自然”转化成胸中的“第二自然”,也预示着艺术家如何将胸中的“第二自然”自然而然地表达出来,这就进入了第三重“自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