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科学发展、提升农民生活品质、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举措。乡村之“美”不仅在于村容村貌之天然美、生态美,同时也在于文化、创意层面的精神富足之美。可以说,美丽乡村的“美”既表现在外在的物质层面,也体现在内在的文化底蕴之中。在当前社会形势下,美丽乡村的文化之“美”、精神之“美”更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载体。 在城市化进程已不可逆转的当下,美丽乡村为何开发、为谁开发成为首先需要思考的问题。无论国内外,随着工业化的完成和后工业时代的来临,乡村的没落和大量人口移居城市(镇)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历史规律。当前我国乡村的人口结构更多地呈现出“一老一小”的形态,大量作为乡村发展基干的青壮年已常年在城市打工,与乡村相疏离,成为被命名为“农民工”的新兴工人阶级群体,并伴随着城市化浪潮逐步加快融入城市的脚步。通过资料爬梳和实地访查,笔者对美丽乡村建设提出如下思考。 城市化进程不可逆转与美丽乡村建设并行不悖。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将不可避免地出现如此情景:生态环境恶劣、经济基础薄弱、生活品质低下、文化传统稀薄的村庄将大量消亡,原先居住于这些村庄的乡民将迁往城市(镇),成为市民阶层的一员。然而,与此同时,那些具有良好资源条件的乡村,将不但继续存在、生生不息,并以其与“城市生活”异质的、差别的生活特质,吸引着城市精英阶层回流,这不仅会改善当地的人口结构,而且将拉开居住理念变革的大幕。 未来,美丽乡村将成为迷惘忧思中的市民获得精神安慰的希冀,将成为“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的不可或缺的现实载体。面对如此愿景,在将发而未发之际即先期着手构筑美丽乡村建设的基底,将有力助推这一趋势进程,加快我国生存格局和居住品质的良性转向,有着深远的意义。 文化创意产业开发与美丽乡村建设并行不悖。作为与工业文明、后工业文明相别异的美丽乡村建设,其内在的“诗性栖居”潜质使其自身开发不以厂矿、流水线、大工业等图景为旨归,而更多地与文化创意产业的开发相伴而行。从西方发达国家的先例可以看出,作为“城市病”症状的必然表现和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越来越多的市民将渴望在闲暇时间亲近自然、体认乡村,从而由城市生活的压迫感中得到宁静与喘息。因而,美丽乡村的构建一方面与文化创意产业天然契合,另一方面也天然拥有提供文化休闲服务的潜质及广阔消费群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