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以诗与梅尧臣齐名,时称“苏梅”的北宋词人苏舜钦出任监进奏院。进奏院的日常工作是转抄、拆封文件,每天都会报废一大堆封纸。为此,在这年秋天办赛神会时,苏舜钦便命人变卖废纸,赚了响当当好些碎银子,呼朋引伴,邀请了王洙、王益柔、梅尧臣等12位官员下馆子。这次会餐的理念还颇为先进,出于避嫌,苏舜钦自掏银子十两,并要求来者也象征性地拿出数量不等的喝酒钱。 席间,众位无所顾忌,吃得热气腾腾。猜拳划令,吟诗作对,不亦快哉。酒酣耳热之际,还召唤来两名“女伎”助兴。只是印证了“乐极生悲”这句话,倏忽间,“纠风办”闯了进来,可谓宦呼一何怒,干部一何苦,朱熹对此描述十分生动:“仁宗大怒,即令中官捕捉,诸公皆已散走逃匿。而上怒甚,捕捉甚峻,城中喧然。” 这次被捉,其来有自,皆缘起于“分别流品,非其侣者不得入”——非朋党没资格参会的“圈子”色彩。原来太子中书舍人李定事先听说有饭局,也想出钱参加,但苏舜钦平日向来鄙薄其为人,便以“我们下等官员喝酒,怎好劳您屈尊”之意回绝。李定这厮是大宋有名的奸臣,以王安石变法期间的声名尤甚,不过彼时还算不上奸臣。吃了“闭门羹”的李心下难平,一气之下将苏舜钦聚餐之事抖了出来。说来,宋朝对公款吃喝,是有皇纪与国法的,如“即赴非公使酒食者,杖八十”;更严的是,不准搞异性按摩,若嫖娼,处置更重。何况这次饭局的花费很大,折算成今日的人民币,少说也是三四万;安排“召妓乐,会宾客”这些娱乐项目,则更是犯忌。 其时,御史王拱辰负责纠察官员、整肃风纪。得知此事后,他认为苏舜钦举办的这次酒会是典型的公款吃喝、招妓玩乐的“腐败行为”,便上书弹劾苏舜钦,苏舜钦与刘巽被“双开”,削职为民;其他赴宴者如周延让、周延隽、王洙、王益柔、章岷、吕溱等十余人,也被悉数贬官,逐出开封城,甚至连苏舜钦的岳父杜衍也受到牵连,被迫下台——一场饭局,撂倒十几位大官,恐为历朝历代所罕见。 这案子内情复杂,比如对召集人苏舜钦,是当贪污犯来处理的。但严格说来,这卖废纸,一则并不自苏舜钦始,“每岁院中赛神,例卖故纸钱,为燕(宴)饮之费”,他只是“循例”而已。前头不处理,后人却一网打尽,“事出仇人,情轻法重,至今天下冤之”,时人见处置这么重,到底意难平。二则苏舜钦既没拿国库的银两,也没有动用各类专项资金,更没有乱集资、乱收费、乱罚款,而只是“废物利用”,花了几个卖废纸的钱;再者,出席酒会的主人与宾客都自掏腰包,拿了数量不等的喝酒钱,不能算完全意义的公款吃喝和白吃白喝。 受到牵连的老臣梅尧臣,眼见倒了这么多干部,心里过不去,作《客至》一首,诗曰:“客有十人至,共食一鼎珍。一客不得食,覆鼎伤众宾。”此处的“鼎”即李定的“定”之谐音。 被扳倒的人中,还有位叫王益柔的,没以贪污论处,而是以“思想倾向”定的罪。在饭局上,这厮因酒助兴,即兴作诗《傲歌》一首,足显“狂妄”本色:“醉卧北极遣帝扶,周公孔子驱为奴”——皇帝算甚玩意,只配给我提鞋;孔老二,快从帝国高庙下神龛,给我当小书童,做小奴才吧。王拱辰告到宋仁宗处,龙颜大怒,将要判重罪之际,幸而有人帮他说了话:“益柔少年狂语,何足深治!”皇帝回头想想,“稍宽之”——起码饭碗保住了。最终的处分是“黜监复州酒税”,想来还算轻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