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大辞书,涉猎广泛,体系严整,内容相当丰富,从纵向考察,它以研究中国历史上各个时期法律制度的内容,原则、体系、特点、本质及其立法、司法的实际作用与运行规律为经线;以三皇五帝的传说作为萌芽,以夏、商周、秦、汉、隋唐,乃至宋元明清、民国、革命根据地政权的法制发展变化作为纬线,编著成一部颇为壮观的《中国法制史大辞典》。 从横向考察,这部辞书包括了中国古代各个不同时期的刑事、民事、经济、行政等方面的立法内容,也同时包括了各个时期司法体制、监察制度以及司法与监察活动的内容。近代以后,则以部门法体系为参照系,涉及法理、宪政、经济、军事、民事、刑事、行政、诉讼与监察等各方面的立法与司法内容;同时也包含了历代律令典籍,律学各家之说,主要法学名著,以及相关的社会组织、机构、朝代因袭,年号变迁,并涉猎文献中所记叙的古代民族与古代国家等内容。图文并茂,引人入胜,为以往辞书所罕见。从纵、横两个方面看,这部辞书无疑是研究中国古代法制史比较权威的工具书。 这部大型法史工具书,除具有以往同类工具书的共性内容之外,还具有本书编著者——蒲坚先生的学术创新性的研究成果以及独到的研究观点,本书将其一并融会其间,形成这部大辞书最具特色的内容,也反映出当代法制史学研究的高度与创新性的内容之一。例如,在这部辞书的F部,第265页;在谈及“灋”是法的古体时。蒲先生对它的解读,就别具一格,十分周详。也为别的同类辞书所未涉及。在这一条目中,表明了蒲先生的鲜明观点,他不同意唐兰先生把其解释为“废”的含意,认为这非法之本意,也不认可《释名·辞典艺》:“法,逼也”的解释。惟独认为东汉许慎《说文解字》解释法为公平、正直,才符合法的真意,具有法的解释的科学性。即所谓“灋,刑也。平之如水,从水,廌所以触不直者去之,从廌去。”另外,为了证明这一看法,据引张舜徽《说文解字约注》卷十的综合各家之说,引用《荀子·宥坐》孔子与子贡论水,“主量必平,似法”之说,征引王充《论衡是应篇》解豸触罪,以示公允之说,用以说明“法是私有财产观念产生,社会财富分配不均,顺应调整社会冲突矛盾的需要”,用以“规范人们行为”,进而达到公平公正的目标。这种解释观点,不但鲜明,而且旁征博引,以多家学说注解为据,使“法”的意境解读,更符合历史真实,更加准确,也更令人感到信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