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巢的作战模式千篇一律:集中兵力攻下一座城市,然后纵兵大掠,把豪门富室一扫而空,满载而归,官军压境后,撤到山林荒野。黄巢的全部精力都集中在跑路和抢粮上,不断地进攻、逃跑、转移,很少固守一地,久而久之有了经验,从一群乌合之众变成了运动战的专家。 到了后期,黄巢实力增强,注意自身形象,打下长安后宣传:“黄王起兵,本为百姓,非如李氏不爱汝曹,汝曹但安居无恐。”刚开始时义军看到穷人,还施舍财物,但这只不过是暂时现象。农民军通过先前的抢掠已经变得极为富有了,几天之后,起义军花完钱财,故态复萌。当时黄巢忙于登基,而许多部下迟迟得不到封赏,于是义军将士变成了明火执仗的强盗,在长安街头杀人越货,“各出大掠,杀人满街”。 这些过去的受压迫者尤其憎恨唐朝官吏,“得者皆杀之”,义军还疯狂抢掠豪族财产,美其名曰“淘物”,并勒令富室之人不准穿鞋,一律赤足行走。起义军攻长安时,诗人韦庄因应试正留在城中,耳闻目见都城惨象,写下《秦妇吟》:“华轩绣毂皆销散,甲第朱门无一半”;“内库烧为锦绣灰,天街踏尽公卿骨”。 然而长安还不是破坏最大的城市,最严重的暴行发生在广州。由于北方的官军势力强大,黄巢曾一度转战到唐王朝统治薄弱的南方地区,乾符六年(879)9月,起义军攻克广州。这伙山东农民军到达广州的港口后,顿时惊呆了。这里车水马龙,繁华富庶,而且有着多彩的外夷文化,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众多。 黄巢连番血战,粮草早已殆尽,见此景象,开始一番新的抢掠。军队见人就杀,看到值钱的就抢来,把船上的货物全部收缴,不值钱的便一把火烧掉。一时间尸体堆积如山,海水都被染成了红色。广州屠城事件在《新唐书》和《旧唐书》里是没有的,只有在外邦人写的史书里记了下来。根据阿拉伯的苏莱曼所作《中国印度见闻录》,估计有十二万外国商人被杀,其中包括回教徒、基督教徒、犹太人。 自黄巢之后,明末农民军的抢掠手段到达一个新的高峰。李自成、张献忠等义军在早期作战也是学习黄巢,每过一地,钱、粮、人口一并掠走,经常号称几十万大军,实际上就是几十万被裹挟的百姓而已。 到了西安建立大顺政权时,他仿照明朝六部,设立了兵、户、刑、礼、吏、工“六政府”,但在史书中,根本查不到李闯政权的财政记录,只有各种抢。 “贼大宴关中缙绅,出秦府金银器皿分与之,谓曰:‘饷乏,公等皆墨吏多金,宜各出之以助军需。’且令左右露刃胁之。皆战栗署诺惟谨。” “责渭南南氏饷一百六十万,礼部尚书南企仲遇害,南家的儿子、侄子都被炮烙而死。”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