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涛在《人民论坛》撰文指出:为缓解京城人口增长压力,明朝廷从弘治年间开始逐步疏解京城人口,隆庆、万历年间仍继续坚持实行调控北京人口的各项措施。 明朝开始劝返外籍流民,整治关厢,严控占籍京城 明代朱棣称帝初期,为巩固自己的政权,曾实行移民政策,大量屯兵、屯民、屯商于北京,充实京城及京畿人口。但随着人口膨胀,那些外来移民又成了疏解对象。一是实行较为优惠的政策,鼓励移民返乡。二是整治关厢,遣散游民。特别是德外关厢,区域最大,居住人口最多。顺天府制定了相应整治政策:没有“京籍”者,须搬至离京百里之地;房子可以拆走,如愿意空手出门,可以领到一些补偿款;有“纳户执照”者(即工商执照),“营业者不得超过五人,超者裁之”。经过几年的整治,到万历初期,各关厢内外居民大为减少。 清代前期,由于民族压迫,京畿圈地,土地兼并及自然灾害等,有大量破产农民等不断涌入北京谋取生计,致使京城人口迅速增加。清代首先对长期居住在北京的外来人口实行严格控制,按流寓人口编定保甲。其次就是遣散流民回原籍。雍正初年提出“就食京师流民,清查口数,资送回籍”。 清朝从雍正年间至乾隆年间先后采取多项措施疏解人口 一是逐步放松对京师旗下官兵严格集中聚居的管理,按镶黄、正黄、正白、正红、镶白、镶红、正蓝和镶蓝等旗分别建房于城郊,迁移部分内城兵丁携眷分驻。二是外迁闲散旗人移驻京畿或东北屯种。从《清实录》记载看,从北京迁往拉林(今黑龙江省五常市)、阿勒楚喀(今哈尔滨市阿城区)的京旗闲散人共有3000多户,以每户5口计,共1.5万人。三是将部分汉军旗人“出旗为民”,占籍州县。对京师旗人“弛宽其禁,俾得各习四民之业,以资其生”的政策,不仅改变了京师旗人“不士、不农、不工、不商”,依赖国家粮饷生计的状况,而且也达到了疏散内城旗人,减轻清政府财政与经济压力的目的。 清代限制致仕官员胥吏寄籍京城,鼓励返乡养老 清代还有一项针对特定官员胥吏群体的疏解措施。康熙中期规定,凡京官革职、休致、解任,严催起程。后来虽对解任、休致、丁忧官有所随其自便的宽容政策,但事实上囿于成例,即使留居京师,亦多占籍大、宛二县。故至乾隆中,“大、宛等县,多士云集,土著寄居,不免搀杂”。至于各部院衙门书吏,五年役满考职后,即严催回籍;若潜匿京城或私自来京均要问罪,遂成为一项制度。 清朝退休制度规定,年满60岁的官员即可退休。退休官员一般均回原籍养老,仅有少数高级官员可留住京城,但不少人不愿离京返乡。乾隆皇帝亲自劝退休官员返乡。这些出自政治原因的政策,同样减缓了京师城市人口的机械式增长。(左明仁 摘) (责任编辑:admin) |